婁底市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婁底市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婁底市人民政府同意,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21日印發.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底市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21日
  • 實施時間:2022年6月21日
  • 發布單位: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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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招商引資項目的吸引力和落地力,提升全市招商引資質量和水平,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借鑑外地先進經驗,按照“重稅收、強投資、擴增量、可持續、能落地”的原則,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產業鏈供應鏈招商。支持龍頭企業鏈式招商。對在2年內引進市外5家以上企業來婁投資項目或產業鏈企業(產業關聯度緊密型企業)抱團項目,實際投資總額10億元以上且到位資金5億元以上的,由市及市以下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一次性獎勵牽頭企業200萬元(分級受益的按分成比例負擔)。支持產業配套企業招商,對產業配套企業引進主機企業(行業里通常稱整車或整機生產企業)落地婁底、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在2億元以上的,由市及市以下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按實際投資的5‰獎勵配套企業,獎勵不超過100萬元。繼續落實鋼鐵新材和工程機械雙引擎建設打造先進制造強市、加快婁底中心城區總部經濟發展等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商務糧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二、支持招大引強。對世界500強、中國500強和民營500強的製造業企業固定資產實際投資5億元以上的項目,獲得中國名牌產品或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固定資產實際投資3億元以上的項目,國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固定資產實際投資1億元以上的項目,國家級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固定資產實際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一事一議”給予支持。對市外新引進(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由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糧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
三、支持引進優質上市公司和金融機構。對註冊地和主要經營地遷至我市,與我市產業結構相契合,產業規模較大、綜合實力較強、成長性較好、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和較高貢獻度、為我市企業上市“破零倍增”作出貢獻的上市公司,按“一事一議”給予支持。對新設或新遷入的銀行、保險、證券、股權投資企業、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等金融機構來婁設立區域性總部、功能性總部、後援中心和專營機構的,自登記註冊之日起,兩年內實際完成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的,由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商務糧食局、市財政局)
四、支持引進外資外貿企業。對直接投資達到5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項目,由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按實際到位資金(以外匯管理局統計數據為準)1%的比例給予獎勵。對超過3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項目,按“一事一議”給予支持。對新引進年進出口實績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外貿實體企業,由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進出口實績每增加1000萬美元,獎勵相應增加20萬元,最高獎勵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糧食局、市財政局)
五、支持引進電子商務企業和口岸平台項目。支持市外優勢電商企業、平台企業落戶我市,對年網路銷售實際達5000萬元以上的電子商務企業,年交易額超過5億元以上的平台企業,企業入駐首年由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給予60%的資金扶持,用於支持項目建設。建設電子商務倉儲、配送中心和口岸平台,且實際投資額超過1億元以上的,由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按其實際投資1%的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入駐經認可的電子商務企業,根據企業經營規模,對租賃和購買的辦公場地由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給予補貼扶持。(責任單位:市商務糧食局、市財政局)
六、支持引進冷鏈物流企業。引進全國冷鏈物流企業100強企業落戶婁底或在婁底設立區域總部,按“一事一議”給予扶持。對註冊地在婁底且首次獲評國家五星級冷鏈物流企業、全國冷鏈物流業100強企業,由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給予50萬元獎勵。對註冊地在婁底且首次獲評或覆核通過的國家三星、四星級冷鏈物流企業,由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支持國家三星級及以上冷鏈物流企業和開展冷鏈業務的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按有關規定參與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學校食堂等食品供應採購。積極爭取省級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並及時保障供地。(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糧食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七、支持引進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對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世界500強企業、中國百強企業及院士、高層次人才團隊等在我市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引入關鍵核心技術、配置核心研發團隊的新型研發機構和技術成果轉移轉化中心,給予500萬元的啟動補助資金,正式運行後,根據貢獻情況每年補助200萬元,累計補助3年。對新建、整體遷入的科研院所、國內外高校院所在我市設立的分所(院、校),固定資產實際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按“一事一議”給予支持。對落戶婁底的異地孵化平台項目且實際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 自投產當年起,按其財政貢獻市級實得部分前三年的100%、後兩年的50%給予資金扶持,用於支持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務糧食局、市財政局)
八、支持租購園區標準廠房。對設備投資規模達5000萬元(或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製造業項目,租賃3年以上的,由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安排專項資金支持,第一年按所交租金的100%給予補貼,第二年、第三年分別按所交租金的60%、40%給予補貼,但最高補貼額度不超過該項目當年地方財政受益部分。購買標準廠房5000平方米以上的,參照標準廠房建設的標準予以扶助。(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糧食局、市財政局)
九、支持落地企業做大做強。支持企業增資擴產,已落地企業(含本地企業)追加投資、轉型升級、做大做強,對年度新增設備實際投資2000萬元及以上的,按設備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獎勵,由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按照兌現時間最短的原則實施,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糧食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十、加大對地方經濟貢獻獎勵。國家級園區稅收25萬元/畝以上、省級園區稅收15萬元/畝以上且年納稅額在300萬元及以上的新引進工業企業(項目),從納稅之日起,按前3年財政實際受益所得的100%、後2年財政實際受益所得的50%給予資金扶持,用於支持項目建設;年納稅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新引進物流企業,按項目實施進度從納稅之日起5年內,按財政實際受益所得的50%給予資金扶持,用於支持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商務糧食局、市財政局)
十一、加強用地保障。新引進的工業項目,由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安排專項資金對該項目原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給予補貼。按照工業用地彈性供應政策,企業可自主選擇“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後讓”和“租讓結合”供地方式,提出用地意向申請。(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
十二、加大水電氣保障。優先保障招商引資項目水電氣等生產要素,最佳化水電氣報裝服務,加強用能指導,提高用能效率。落實國網婁底供電分公司支持招商引資的有關政策,鼓勵企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與發電企業協商簽訂直購電契約或者同售電公司協商簽訂零售契約,通過市場化手段降低用電成本。協調燃氣企業直接給大用戶供氣,用氣價格由雙方商談確定,輸氣管道自建或合建,直供大用戶的燃氣管網布設應符合全市燃氣規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人防辦)、國網婁底供電分公司、市自來水公司]
十三、強化人才支持。全面升級婁底人才政策,出台《婁底市關於打造全省人才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升級人才供求匹配機制,定期編制發布急需緊缺人才目錄。落實“揭榜掛帥”制度,加大重點產業項目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推進“產才融合”,聯合高等院校、職業院校,通過開設專項學科、開辦“訂單班”等形式,培養技能人才。啟動“湘中英才卡”綠色服務,暢通子女入學、配偶隨調、醫療保健等綠色服務通道,建設人才公寓,打造良好人才發展環境。(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廣體局等相關單位)
十四、加強重大招商項目管理。將招商引資項目開發納入全市開放型經濟工作評估範圍,加強對項目履約和資金到位情況的跟蹤調度,對年度排名前三位的縣市區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加大項目開發儲備力度,鼓勵採取市場化運作模式開發、包裝、發布招商項目。建立全市招商引資重大項目庫,實行滾動開發、動態管理。鼓勵採取委託招商、代理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種方式開展市場化招商。建立市級重大招商項目和市級重點簽約項目協調推進機制。對參與我市招商引資、推動項目履約落地成效顯著的婁底異地商協會、異地婁底商協會,給予表彰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糧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十五、提供綠卡服務。對招商引資企業上一年度實際入庫稅金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家、新引進投資30億元以上的項目主要負責人和高端科技人才,每年由組織、財政等部門提供人員名單,優先推薦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五四”青年獎章、“優秀民營企業家”等評選,發放實名“服務綠卡”,提供以下優質服務:開通醫療健康服務綠色通道,企業家享受引導就醫、專家預約、優先就診、優先檢查和優先治療等醫療健康服務,每年免費提供一次高標準的健康體檢,費用由體檢醫院據實到受益財政報賬,體檢醫院為其建立健康檔案,並進行健康跟蹤服務,發放保健藥箱,配備常用急用藥品;子女入園、入學及轉學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優先安排;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實行更加靈活的政策,簡化申報流程;在婁底市轄區內免費乘坐公車輛;在轄區高鐵站、汽車站優先使用貴賓候車室、快速安檢等服務便捷通道;設定政務服務綠色通道,提供“幫代辦”服務,優先辦理;免費遊覽參觀轄區內A級旅遊景區(點);行政執法部門赴園區企業檢查,實行“一事一碼”“一企一碼”,實現“一碼護商”;婁底日報、婁底電視台設定專欄專題宣傳。(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總工會、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文旅廣體局)
十六、確保政策兌現。所有引進項目需達到國家級園區固定資產投資250萬元/畝、省級園區固定資產投資200萬元/畝,國家級園區稅收25萬元/畝、省級園區稅收15萬元/畝的省定標準。每年2月,由商務糧食部門會同發改、財政等相關部門對項目引進、履約和資金到位情況進行考核,提出政策兌現意見,報本級政府審定後,由受益財政從受益所得中安排專項資金兌現執行。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可以疊加享受省、市政策,同時符合本政策措施多個獎勵條款及對象的,按就高不重複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地方財政貢獻市級部分已全部返回園區的,由所在園區比照本政策予以兌現。(責任單位:市商務糧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本政策措施不適用房地產業項目,原有關規定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為準。各牽頭單位按照本政策措施制定實施細則。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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