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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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居民身份證由顧高鎮政府辦理。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憑戶口簿(舊身份證)到姜堰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安視窗辦理。二個月內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領證。申領工本費20元,換領、補領40元。...
泰州市二代身份證是由公安局直接受理。首次申領 辦理條件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由監護人代為...
鎮江居民身份證是由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辦事指南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申領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首次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
姜堰戶口遷移由顧高鎮政府辦理。辦事流程 1.市內遷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到派出所當場辦理(不包括遷入農村地區的戶口遷移):(一)父母與子女之間相互投靠的;(二)投靠配偶的;(三)省轄市公安機關或地方...
2、辦理手續:①由監護人攜帶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被換領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辦理換領、換髮;②由監護人攜帶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被換領人戶口簿、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書辦理補領。3、辦理程式: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視窗或縣...
姜堰暫住證由顧高鎮政府辦理。(一)年滿十六周歲、跨設區的市市區、縣(市)的暫住人口,擬在暫住地從事各種職業超過一個月的,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記、申領《暫住證》;(二)申報暫住登記必須在到過後三日內,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
辦理材料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交驗居民戶口簿。辦理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
辦理程式 (一)公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3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申領手續。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二)辦理申領手續,應當交驗戶口簿,採集人像信息,...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及複印件;2、有效暫住場所證明;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證件照2張(用攝像技術採集人像信息制證的除外)。辦理步驟 1、辦理暫住戶口登記:受理機關對申請人提升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證件材料齊全的,予以...
揚中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是揚中居民辦理身份證的指南。申報條件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申報材料 1、申請領取、補領居民身份證由本人持...
申領、換領、換髮20元/證;丟失補領、損壞換領40元/證。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二十條 2、《關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財綜字(2004)115號 辦理程式 流程圖 (一)申請:申請人本人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辦理條件 (一)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二)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辦理材料 (一)...
阿城居民身份證是由轄區派出所、公安局戶政科受理。事項名稱 居民身份證辦理 辦理程式 未成年人(未滿16周歲)首次辦理居民身份證,由同一戶口簿上的監護人陪同,持戶口簿和監護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戶口所在地分、縣(市)局...
大豐居民身份證辦理是由公安局受理。辦理條件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四、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五、公民在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條件 ...
辦件類型 承諾件。許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許可數量 無限制。許可程式 受理——辦結。申辦資料 申請人戶口簿或其他證明材料。承諾時限 30工作日。收費標準 居民身份證首領證 湘價費63號,行政性20元/張,省公安廳...
泰安居民身份證申領是公民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受理。公民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由派出所核驗申請人身份信息,當場完成資料審核和人像、指紋信息採集。經核對無誤,本人或者監護人簽名後,公安機關發放《...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第九條 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並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
1、 辦證居民持《戶口簿》到常住地派出所核對戶口、身份證登記項目。列印《申辦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通知單》,核對確認簽名。2、 辦證居民持《申辦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通知單》、《戶口簿》到行政服務中心居民身份證辦理視窗辦理,交納工本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身份證管理辦法》辦理制發 (一)公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申領手續,要交驗居民戶口簿,填寫《 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納證件...
2、經辦人審核辦理;3、市局審核、簽發;4、上傳台州市局省廳審核制證;5、臨海市局驗證分發;6、當事人攜帶《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視窗領證。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圖 收費情況 2003年12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
法律同時規定,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時間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常住人口(申領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3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
身份證由縣級公安機關派出所現場核實辦理。辦理條件 1、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年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申領居民身份證;2、未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自願申領居民身份證。程式時限 縣級公安機關派出所現場核實辦理,60日內發證。
經核對無誤,本人或者監護人簽名後,公安機關發放《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項目名稱 居民身份證換領 辦理對象 縣(市、區)範圍內 辦理條件 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1、尚未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
1、採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標準照片。2、到派出所進行辦理“二代證”登記。辦事地點 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時限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
居民身份證 各辦證點在受理民眾辦理身份證業務時,應填寫或列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留存申辦人(監護人)電話並開具回執單(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在回執單上標明領證時間。公民核對無誤後,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籤名...
東營市居民身份證是由公安局直接受理。申領辦法 (一)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持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照相,申領居民身份證,並交納證件工本費20元。自申領之日起六十日內持派出所開具的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收據領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
辦理流程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為申領。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項目變更更正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
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辦事流程 公民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交納證件工本費,照二代證照片。辦理時限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照完二代證照片之日起六十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