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安全應急保障處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道路旅客運輸管理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指示、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安全應急保障處
  •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道路旅客運輸管理方針
  • 組織:對轄區旅客運輸市場的調查研究
  • 負責制定:轄區旅客運輸行業發展規劃
職能,相關義務,

職能

二、組織對轄區旅客運輸市場的調查研究,負責制定轄區旅客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
三、建立健全各類基礎工作檯帳,負責本轄區道路旅客運輸統計數據的收集、整理和上報,掌握道路運輸經濟、運力、運量情況,為上級制定客運發展規劃和綜合平衡運力提供依據。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行許可法》,建立轄區有關道路旅客運輸管理制度、規定和辦法。具體實施轄區內道路旅客運輸經營及道路客運站場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道路運輸業統一單證的發放、回收、管理。
六、負責轄區客運車輛道路運輸管理費和客運附加費的徵收工作。
七、根據規定辦理轄區客運車輛報停、啟封工作。
八、按照“三關一監督”要求,負責轄區汽車站、客運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九、負責道路客運車輛進站手續的審批和汽車站班車進站營運班次的審核。
十、負責受理客運經營者遞交的客運線路站點方案並進行經營服務質量、經營行為、市場情況、運力運量的審核,每月25日前上報市運管局覆核後例會研究,並將例會結果反饋經營者。

相關義務

十一、負責“春運”、“五一”、“十一”節假日轄區內旅客運輸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二、負責對轄區客運企業、經營業(戶)的運輸質量、經營行為、價格執行及使用的證、照、牌、單、票據等進行日常性監督檢查。
十三、負責客運投訴核查、處理,違章車輛人員培訓及協調解決運管糾紛,並依據有關部門對違規行為進行相應處罰。對道路客運市場監管並依據有關規定對違規車輛進行相應處罰和培訓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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