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中(山西省交通運輸管理局原局長)

李華中(山西省交通運輸管理局原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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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華中,山西省交通運輸管理局原局長、黨委書記。

2014年,李華中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華中
  • 出生日期:1987年
  • 職業:山西省交通運輸管理局原局長
  • 主要成就:1984年5月,被山西省勞動競賽委員會榮記三等功一次。
人物經歷,個人榮譽,人物事件,涉嫌犯罪,表示悔過,

人物經歷

1987年,李華中從部隊轉業後,曾當過司機、車隊長。
李華中向過往車輛駕駛人員發放宣傳材料李華中向過往車輛駕駛人員發放宣傳材料
1987年,通過競聘,當上了太原市汽運二公司的經理。
1992年,調去太原市汽運一公司。
1995年,調任太原交通征費稽查分局局長。
2001年1月,又調任李華中為山西省車輛購置費徵收辦公室主任兼山西省征費稽查局副書記、副局長。
2005年4月,出任山西省交通運輸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太原市南城區人大代表。太原市十屆人大代表。通過競聘,當上了太原市汽運二公司的經理。
2006年11月28日經山西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務會議通過,決定任命:李華中為山西省交通運輸管理局局長(高配副廳級)。

個人榮譽

1984年5月,在四化建設中成績顯著被山西省勞動競賽委員會榮記三等功一次
李華中在忻州市華遠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調研李華中在忻州市華遠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調研
1990年7月,被共青團太原市委、太原市體改委、太原市經貿委授予“太原市第三屆優秀青年企業家”稱號。
1994年5月,獲山西省社會主義勞動競賽委員會“四化建設三等功”。
1994年,被太原市企業管理協會、太原市企業家協會授予“年度企業管理優秀工作者”稱號。
1995年4月,被太原市企業協會、太原市企業管理協會授予“太原市優秀廠長(經理)”榮譽稱號。
1995年4月,在太原市創先爭優活動中被評為“優秀黨員”。
1995年5月,被共青團山西省委、省經貿委、省體改委授予“山西省優秀青年廠長”榮譽稱號。
1995年6月,被太原市工交工作委員會授予“優秀共產黨員標兵”稱號。
1995年,被太原市經濟委員會評為“一九九四年度技術改造先進工作者”。
1995年,被太原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太原市對外投資企業協會評為“一九九四年度優秀企業家”。
1998年5月,被人事部、交通部授予“全國交通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
1998年,被山西省交通廳評為“全省交通系統1996年—1997年度先進科技工作者”。
1998年,榮獲山西省委辦公廳頒發的“三晉英才”稱號。
1999年8月,被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共青團山西省委授予“首屆山西省傑出青年管理者”稱號。
2000年,被山西省文明辦授予“1999年度省直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稱號。
2000年,被山西省交通征費稽查局黨委授予“全省交通征稽系統優秀黨務工作者”稱號。
2001年,被國務院、國資委授予“中國改革之星”稱號。
2002年7月,被山西省青年科技獎基金會、山西省青年科技獎評選委員會授予“第四屆山西省青年科技獎”,並獲得“山西省青年科技管理專家”稱號。
2004年8月,被中國改革人物征評活動評審會授予“第二屆新時代中國改革之星”榮譽稱號。
2005年,被太原市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評為“太原市填報單位先進個人”。
2006年,被山西省總工會授予“2005年度山西省職工職業道德先進個人”稱號。
2006年,被山西省交通廳授予“2005年度平安交通創建工作先進個人”稱號。
2006年,被太原市廟前地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評為“2005年度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個人”。
2005年7月,被山西省公安廳聘請為“山西省公安機關特邀督察員”。
2006年3月,被中共山西省交通廳黨組授予“老幹部工作先進領導”稱號。
2006年4月,被山西省勞動競賽委員會授予“山西省五一勞動獎章”。
2006年8月,被太原市公安局行評辦聘為“第三屆行風監督員”。
2006年,被中共山西省委黨校聘為《理論探索》理事會常務理事。
29.2008年,被山西省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組評為“2007年度先進個人”。
30.2007年,被山西省交通廳規劃發展中心聘為“山西省交通戰略規劃諮詢專家”。
2008年6月,被山西省交通廳授予“2007年度創建平安小區競賽活動先進個人”稱號。
2008年8月,被太原市公安局金盾工程領導組特邀為“太原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監督員”。
2008年2月,被北京軍區國防動員委員會評為“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建設先進個人”。
2008年11月,被《中國交通報》授予“2008年度交通新聞宣傳工作年度突出貢獻獎”。
2009年2月,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評為“2008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
2009年3月,被山西省國防動員委員會評為“1978—2008三十年全省交通戰備工作作出突出貢獻先進個人”。
2009年6月,被山西省交通廳評為“2008年度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

人物事件

涉嫌犯罪

2014年4月,山西省紀委監察廳向社會公布一批違紀違法案件處理結果,其中山西省交通運輸管理局原局長李華中受賄案。
經查,李華中在擔任省交通運輸管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之規定,李華中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表示悔過

為了警示幹部,山西省紀委組織拍攝了一個題為《警鐘長鳴》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紀錄片。
李華中反思道:我所收的錢,當然是有特權在裡頭,你當不了局長,不支持人家,人家憑啥給你錢?說是感情,實際上還是權力。自己沒有把好這個關,私慾,私心,不怨任何人,不怨任何環境,自己沒有把握住自己,自己的問題,對不起組織,對不起領導,更對不起父母、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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