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為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強化市場監管、改進公共服務、提高辦事效率,天津市人民政府決定對現行有效的規章進行了清理。
2018年11月2日,天津市市長簽發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公布《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8年11月13日
- 發文字號: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
- 簽發: 張國清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為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強化市場監管、改進公共服務、提高辦事效率,天津市人民政府決定對現行有效的規章進行了清理。
2018年11月2日,天津市市長簽發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公布《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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