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應急管理局

天水市應急管理局

天水市應急管理局是天水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天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水市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天水市秦州區天河廣場D座7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規範性檔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程和標準。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救援隊伍、駐市解放軍、武警部隊和預備役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規定對全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森林消防隊伍履行雙重管理職責,監督管理市級礦山和危化救援隊伍。指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指導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管理、分配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駐市及市屬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監管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市際、省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管理天水市地震局。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應急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市應急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市應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市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市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提出建議或作出決定。承擔全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2)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市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全市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洪澇災害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市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市應急局可根據相關部門的提請,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和信息發布工作。
2.與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全市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局負責提出全市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全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全市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文稿起草、督查督辦、安全保衛及機關後勤事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審等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群團組織、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應急指揮中心。承擔市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駐市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和應急數據管理工作。
(三)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科。承擔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和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指導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救援,協調指導地震應急救援工作。
(四)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科。統籌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全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和保障工作。指導各縣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五)火災防治管理科。承擔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協調指導火災預防、撲救工作,負責火災事故調查評估及查處工作。
(六)防汛抗旱科。承擔市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負責水旱災害的調查評估工作。
(七)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監管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依法承擔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八)礦山安全監管科。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安全生產基礎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指導推進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承擔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九)安全生產基礎管理科。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基礎工作。依法承擔工商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十)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依法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負責市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掛牌督辦銷號工作。承擔重大政策和重大課題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提出建議意見。
(十一)救災和物資保障科。承擔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承擔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核查、損失評估、災情統計上報、救災捐贈等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拔和緊急配送,承擔全市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和受災民眾的生活救助。推動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十二)法規宣教科(政務服務管理科)。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承擔行政準入的法制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普法活動。負責協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幹部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指導協調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承擔全市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指揮專家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其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負責政務服務視窗日常工作和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工作。
(十三)規劃信息科。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理論武裝、意識形態、新聞宣傳、輿情應對、信息發布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推進指揮平台對接,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
政治部。協助局黨組開展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意識形態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辦公室承擔。

下屬單位

(一)天水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隊。
職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全市安全生產依法實施綜合監督檢查;負責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進行教育和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依法參與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依法查處遲報、瞞報和漏報安全生產事故行為;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場所職業衛生狀況、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情況,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對各類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進行執法監察;負責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實施情況進行執法監察;依法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的監測檢驗工作進行執法監察;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從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安全培訓、考核情況;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等工作。
(二)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
職責:1.承擔市應急管理局應急值守、政務值班、預情受理傳輸等工作,受理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12350”信訪案件。
2.負責局外網、區域網路、專網及其套用系統的運維管理,網路安全服務工作。
3.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信息化建設技術服務工作,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技術服務工作。
4.負責全市自然災害類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技術服務工作,承擔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的技術服務工作;具體負責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和管理工作。
5.參與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全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的技術服務和保障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技術應對建議,協助局領導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負責市應急局常用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協助救災和物資保障科做好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配送。
7.完成市應急管理局黨組交辦的其它任務。

現任領導

葛彥迪: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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