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鵬新區管理委員會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大鵬新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積極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決策部署,以生態為特色,以法治為保障,以建設更高質量幸福法治城區為目標,紮實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法治化、規範化水平進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進展。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情況
(一)堅持以法治為保障,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全鏈條法治化改革。新區自成立以來,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立區之本,堅持以“改革法治化、制度系統化、主體多元化”的基本思路在全國率先走出了一條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新路徑。一是創新搭建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率先編制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確立了大鵬新區生態文明建設全鏈條法治化改革的整體制度設計;率先推動生態法治特色條例制定,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二是創新構建生態環境動態監測標準。率先構建首個灣區生態文明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為科學衡量生態文明建設實效成果提供標準支撐;率先實現全天候全要素全覆蓋實時動態監測,為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提供技術支撐。三是創新建立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機制。率先組建職能齊備的生態資源環境綜合執法局,構建了對“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態資源統一保護的執法體制;率先建立環境司法鑑定機構,為保護生態環境提供了堅實的人員、技術保證酷乘。四是創新生態環境考核問責模式。率先編實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為系統治理生態環境提供了基礎支撐;率先建立以GEP核算為基礎的生態環境考核問責制度,使生態問責走向科學化、專奔烏戲霉業化、常態化。五是創新生態文明全民參與機制。率先建立貨幣化生態補償制度,形成獨具特色的公眾直接參與生態文明建設新模式;率先組織創建潛愛大鵬等各類特色生態公益活動,激活了社會自身治理生態環境的說酷員棗能力。2018年10月,新區管委會以“生態文明建設全鏈條法治化改革”為題申報的項目獲評第五屆“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獎”,是我市首次由區一級政府獲得該獎項。
(二)聚焦激發市場活力,“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入。作為深圳城市發展的後發地區,新區始終以激發市場活力為目標,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一是持續最佳化強區放權工作。堅持從推進全市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東進戰略”高度認識和推進強區放權改革,將強區放權改革作為推進新區建設發展的突破口和著力點,以改革謀突破,以改革促發展,棗膠肯紮實推進強區放權改革各項任務落實。目前,市編辦梳理已下放事項共144項,涉及新區承接事項139項。對於139項已下放事權,新區100%明確承接責任單位,承接較為順暢,交接基本到位,相關工作有序開展,事權下放後,承接單位權責統一,有效激發市場活力、提高工作效能。二是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進深化“多證合一”“證照分離”改革,前置審批事項由69項縮減為11項,大幅度簡化辦事流程和縮短辦事時間,登記信息推送實現實時共享。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商務備案與工商肯滲習登記做到“單一視窗、單一表格”受理,進一步簡化外資企業登記流程。新區開辦企業由4個環節削減至3個環節,開辦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企業開辦時間再減一半。三是開展酒店業開辦主題式服務。以“主題”為軸心,對開辦酒店涉及市監、公安、文體旅遊、衛生、環保等5個部門11項審批業務進行整合,實行“一站式”辦理,以“並聯審批”為抓手,最佳化業務流程,編制印發《深圳市大鵬新區主題式服務手冊(酒店開辦)》,最佳化後在新區開辦酒店時限由197個工作日壓縮至63個工作日。
  (三)構建“1+5+N”工作體系,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新區以“勇當尖兵,走在最前列”的擔當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政法工作滿意度和平安創建參與率居全市前列。一是堅持高位推動,全面鋪開“1+5+N”工作體系。構建以1個總體實施方案為核心,5個三年行動方案為支撐,N個實踐創新項目為示範載體的社會治理工作體系,新區領導班子深入基層社區“蹲點”,通過開展“帶頭領題、一線解題、黨建破題”深入調研活動找問題、找對策、找出路,真正做到高位推動、落到基層。二是堅持項目帶動,著力推動基層創新多點開花。運用項目化管理方法,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基層導向和可複製可推廣導向,結合大鵬特色,選擇並培訓實踐創新項目。目前,新區已梳理推薦了18個實踐創新項目,包括居規民約、兒童友好型城區創建、生態環境動態監測系統創建等項章霸謎目參選全市首批實踐創新項目。三是堅持責任促動,全力構建“一盤棋”工作格局。細化分解“1+5+N”工作體系目標任務,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工作標準、完成再謎局時限,強化保障措施,使建設工作人人有責任、層層有目標、事事有人管,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採取督任務、督責任、督進度、督成效等方式,加強對相關工作的督促檢查,有效避免責任不實、執行不力、項目掛空。同時,統籌制定相應考核標準,進行專項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衡量領導幹部實績的重要內容之一。
(四)彰顯特色法治引領,依法行政體系更加完善。新區始終堅持制度先行,以依法行政制度的系統性、針對性及有效性為突破口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保障作用。一是積極推動《深圳經濟特區大鵬新區條例》(以下簡稱《大鵬條例》)立法工作。《大鵬條例》已列入市政府2018年度立法計畫預備類項目,結合黨的十九大、市委六屆九次、十次全會精神及新區實際,系統梳理全國其他11個功能區的管理體制和立法模式,通過召開座談會、實地調研、立法前評估等形式充分論證,修訂形成了《大鵬條例》送審稿。深入開展《大鵬條例》立法研究,相關成果在深圳法治藍皮書《深圳法治發展報告(2018)》上發表。目前,《大鵬條例》送審稿已通過新區黨工委審議。二是開展新區規範性檔案全面清理工作。結合“放管服”“強區放權”“資格證明類清理”等工作要求,全面評估梳理了新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印發的規範性檔案,合計梳理檔案3558件,其中以新區管委會和新區綜合辦名義印發的檔案3464件,以新區各部門名義印發的檔案94件,宣布廢止規範性檔案12件,公布有效部門規範性檔案44件,首次形成新區和部門有效規範性檔案彙編。三是繼續深化規範性檔案管理。前置規範行政檔案法制機構參與程式,對於部分重大、涉及民生的規範性檔案,新區法制部門提前介入、全程參與,切實提高新區規範性檔案質量。截至11月底,新區審查、審核規範性檔案48件,提出修改意見及建議246條,意見採納率達100%;向市法制辦備案新區規範性檔案4件,備案通過率達100%;以新區管委會名義印發的檔案,同步解讀率達100%。四是新區的規範性檔案首次獲得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今年年初,新區29名原村民針對新區停發其生態保護專項補助的具體行政行為,及新區生態補助政策檔案《大鵬半島生態保護專項補助考核和實施細則》合法性問題,向法院提起63宗行政訴訟。針對新區生態補助政策檔案合法性問題,市政府以《關於大鵬半島保護與開發綜合補償有關規定適用範圍的批覆》的形式,明確了政府有權終止發放生態保護專項基本生活補助費的適用範圍,肯定了新區以規範性檔案的形式對“不配合政府主導的搬遷、拆遷”和“違反計畫生育政策”作為考核項目暫停發放生態補助的做法,新區執行生態補助政策因此有了更高層級的依據,為新區的重大項目推進提供了有力抓手。
(五)凸顯法律顧問參謀服務作用,決策機制持續最佳化。新區法制部門不斷強化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把當好行政決策的“安全衛士”、當好政府參謀助手作為最重要的職責使命。一是持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工作。將重大項目、民宿管理、非農建設用地、老年人日照中心建設等直接涉及公眾切身利益或者社會關注度高的11個事項納入今年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相繼開展了專家諮詢論證、風險評估、實施後評估及聽證等保障決策科學化、法治化的程式性工作,進一步提高依法決策質量。同時在大鵬新區政府線上建立重大行政決策信息查詢平台,以專欄形式發布重大行政決策信息,實現廣泛徵求社會公眾意見、及時反饋意見採納情況和理由的目的,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激發公眾參與熱情。二是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參謀作用。新區已建立相對成熟的法律顧問工作機制,法律顧問深入參與新區決策方方面面,為新區重點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截至11月底,出具法律實務意見共247件,提出意見及建議1235條。災後重建工作方面,今年9月,超強颱風“山竹”來襲,摧毀新區沿岸大量建築物,新區法律顧問及時對災後重建政策進行系統梳理,形成政策彙編。同時分別對西涌沙灘綜合提升方案、封閉西涌沙灘的主體問題、建(構)築物災後重建工作指引、西涌沙灘災后綜合提升等事項提出法律意見17份,參加相關會議討論10餘次,助力災後重建工作依法有序開展。重大項目方面,圍繞西涌東山漁排清理整治工作、東海岸養殖場土地問題、楓木浪水庫一級水源保護區拆遷安置項目等重點工作,新區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44份,參加相關會議20餘次,在查閱相關歷史檔案基礎上,對相關法律的適用、政策的解讀及檔案的效力和內容等事項提出意見,為新區領導及各部門決策提供法律支持,有效降低決策風險。三是最佳化政府契約法律審查工作。在全市率先做到對新區各直屬單位提交的所有契約100%進行全面審查,兼顧契約的合法性與規範性。對於特別重大的框架協定、項目監管協定等,建立了獨具特色的集體討論審查機制,確保充分審查、充分論證,為政府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依據。截至11月底,新區法制部門共審查契約323份,較2017年度的199份契約增長62.3%;共提出契約修改意見及建議約1480條,較2017年度的895條增長65.4%,有效降低政府契約法律風險,維護政府合法權益。
  (三)構建“1+5+N”工作體系,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新區以“勇當尖兵,走在最前列”的擔當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政法工作滿意度和平安創建參與率居全市前列。一是堅持高位推動,全面鋪開“1+5+N”工作體系。構建以1個總體實施方案為核心,5個三年行動方案為支撐,N個實踐創新項目為示範載體的社會治理工作體系,新區領導班子深入基層社區“蹲點”,通過開展“帶頭領題、一線解題、黨建破題”深入調研活動找問題、找對策、找出路,真正做到高位推動、落到基層。二是堅持項目帶動,著力推動基層創新多點開花。運用項目化管理方法,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基層導向和可複製可推廣導向,結合大鵬特色,選擇並培訓實踐創新項目。目前,新區已梳理推薦了18個實踐創新項目,包括居規民約、兒童友好型城區創建、生態環境動態監測系統創建等項目參選全市首批實踐創新項目。三是堅持責任促動,全力構建“一盤棋”工作格局。細化分解“1+5+N”工作體系目標任務,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工作標準、完成時限,強化保障措施,使建設工作人人有責任、層層有目標、事事有人管,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採取督任務、督責任、督進度、督成效等方式,加強對相關工作的督促檢查,有效避免責任不實、執行不力、項目掛空。同時,統籌制定相應考核標準,進行專項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衡量領導幹部實績的重要內容之一。
(四)彰顯特色法治引領,依法行政體系更加完善。新區始終堅持制度先行,以依法行政制度的系統性、針對性及有效性為突破口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保障作用。一是積極推動《深圳經濟特區大鵬新區條例》(以下簡稱《大鵬條例》)立法工作。《大鵬條例》已列入市政府2018年度立法計畫預備類項目,結合黨的十九大、市委六屆九次、十次全會精神及新區實際,系統梳理全國其他11個功能區的管理體制和立法模式,通過召開座談會、實地調研、立法前評估等形式充分論證,修訂形成了《大鵬條例》送審稿。深入開展《大鵬條例》立法研究,相關成果在深圳法治藍皮書《深圳法治發展報告(2018)》上發表。目前,《大鵬條例》送審稿已通過新區黨工委審議。二是開展新區規範性檔案全面清理工作。結合“放管服”“強區放權”“資格證明類清理”等工作要求,全面評估梳理了新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印發的規範性檔案,合計梳理檔案3558件,其中以新區管委會和新區綜合辦名義印發的檔案3464件,以新區各部門名義印發的檔案94件,宣布廢止規範性檔案12件,公布有效部門規範性檔案44件,首次形成新區和部門有效規範性檔案彙編。三是繼續深化規範性檔案管理。前置規範行政檔案法制機構參與程式,對於部分重大、涉及民生的規範性檔案,新區法制部門提前介入、全程參與,切實提高新區規範性檔案質量。截至11月底,新區審查、審核規範性檔案48件,提出修改意見及建議246條,意見採納率達100%;向市法制辦備案新區規範性檔案4件,備案通過率達100%;以新區管委會名義印發的檔案,同步解讀率達100%。四是新區的規範性檔案首次獲得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今年年初,新區29名原村民針對新區停發其生態保護專項補助的具體行政行為,及新區生態補助政策檔案《大鵬半島生態保護專項補助考核和實施細則》合法性問題,向法院提起63宗行政訴訟。針對新區生態補助政策檔案合法性問題,市政府以《關於大鵬半島保護與開發綜合補償有關規定適用範圍的批覆》的形式,明確了政府有權終止發放生態保護專項基本生活補助費的適用範圍,肯定了新區以規範性檔案的形式對“不配合政府主導的搬遷、拆遷”和“違反計畫生育政策”作為考核項目暫停發放生態補助的做法,新區執行生態補助政策因此有了更高層級的依據,為新區的重大項目推進提供了有力抓手。
(五)凸顯法律顧問參謀服務作用,決策機制持續最佳化。新區法制部門不斷強化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把當好行政決策的“安全衛士”、當好政府參謀助手作為最重要的職責使命。一是持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工作。將重大項目、民宿管理、非農建設用地、老年人日照中心建設等直接涉及公眾切身利益或者社會關注度高的11個事項納入今年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相繼開展了專家諮詢論證、風險評估、實施後評估及聽證等保障決策科學化、法治化的程式性工作,進一步提高依法決策質量。同時在大鵬新區政府線上建立重大行政決策信息查詢平台,以專欄形式發布重大行政決策信息,實現廣泛徵求社會公眾意見、及時反饋意見採納情況和理由的目的,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激發公眾參與熱情。二是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參謀作用。新區已建立相對成熟的法律顧問工作機制,法律顧問深入參與新區決策方方面面,為新區重點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截至11月底,出具法律實務意見共247件,提出意見及建議1235條。災後重建工作方面,今年9月,超強颱風“山竹”來襲,摧毀新區沿岸大量建築物,新區法律顧問及時對災後重建政策進行系統梳理,形成政策彙編。同時分別對西涌沙灘綜合提升方案、封閉西涌沙灘的主體問題、建(構)築物災後重建工作指引、西涌沙灘災后綜合提升等事項提出法律意見17份,參加相關會議討論10餘次,助力災後重建工作依法有序開展。重大項目方面,圍繞西涌東山漁排清理整治工作、東海岸養殖場土地問題、楓木浪水庫一級水源保護區拆遷安置項目等重點工作,新區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44份,參加相關會議20餘次,在查閱相關歷史檔案基礎上,對相關法律的適用、政策的解讀及檔案的效力和內容等事項提出意見,為新區領導及各部門決策提供法律支持,有效降低決策風險。三是最佳化政府契約法律審查工作。在全市率先做到對新區各直屬單位提交的所有契約100%進行全面審查,兼顧契約的合法性與規範性。對於特別重大的框架協定、項目監管協定等,建立了獨具特色的集體討論審查機制,確保充分審查、充分論證,為政府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依據。截至11月底,新區法制部門共審查契約323份,較2017年度的199份契約增長62.3%;共提出契約修改意見及建議約1480條,較2017年度的895條增長65.4%,有效降低政府契約法律風險,維護政府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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