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全面履行政府職責。一是深化行政審批改革。率先開展政務服務信用審批改革,首批推出60項承酷乘諾告知事項。實現除涉密事項外全部區級行政審批事項100%網上辦理。二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率先組織召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全年組織15家單位對全區170家各類市場主體開展聯合抽查。採用“網際網路+監管”加強信用監管,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合獎懲,將6679家商事主體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三是持續最佳化政務服務。政務服務事項實現346項“容缺辦理”、815項“零跑腿”、248項“秒批”。開闢企業開辦專區,全年為1.8萬餘家企業提供免費刻章。即辦件比率、減辦理時限全市領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一是高質量推進重點領域制度建設。緊緊圍繞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城市規劃、安全生產等領域和發展重點,制發《深港科技章白樂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科研及創新創業若干支持措施》《深圳市福田區城市更新實施辦法》等區政府規範性檔案14件。二是嚴格要求落實規範性檔案制發程式。2020年印發的規範性檔案均完估影遙成必要制定程式,全部完成立卷歸檔。三是分步驟做好規範性檔案全面清理。結合野生動物保護、證明事項清理、民法典出台等新情況,收集了區政府及區政府部門發布的186件規範性檔案,對其中134件確認有效,其餘均進行清理。
(三)提升行政決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健全規範決策程式。根據國滲促厚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修訂完善我區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諮詢論證、公眾參與等相關制度。二是推進陽光科學決策。制定並公布福田區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和聽證事項目錄,按程式開展決策。三是法治方式護航重大項目高效推進。香蜜湖中心片區建設累計拆除歷史違建近50萬平方米,清理土地135萬平方米宙匙端鴉,實現“零暴力抗法、零極端事件、零安全事故、零政府賠償、零行政複議”。四是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區政府法律顧問共審查重要契約80份及其他重要檔案220餘件,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1300餘條,為各類重大項目、重大事件處置提供法制支援315次。
(四)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一是統籌推進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統一設定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並增加221名行政執法編制;成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提高街道黨工委統一指揮協調街道內外等各類執法資源的能力。二是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對執法信息平台公示情況、行政執法案件辦案質量時時監督。三是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化管理再謎局。推動全區執法單位使用省、市建立的行政執法監督相關平台,通過智慧化手段歸集執法信息,推進執法標準化建設。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一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全部及時答覆,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到100%。二是自覺接受檢察、司法監督。全年共新增發生行政訴訟案件160宗,同比減少6%,其中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訴訟案件44宗,以區政府各部門為被告的訴訟案件116宗。區各執法部門共收到檢察建議書9份,司法建議書3份,均認真整改按時反饋。三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梳理各領域政務公開事項2600多項,編制標準目錄。嚴格依法處理依申請公開,全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均依法依規予以答覆。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一是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受理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6340宗,成功調解15235宗,調解成功率為93.2%。二是加強行政複議工作。區政府全年共收到複議案件84宗,同比下降9%;在受理後辦結的61宗案件(含2019年轉結10宗)中,維持39宗,駁回複議申請1宗,其他糾錯總計21宗,直接糾錯率約18%。三是深化重點領域法治宣傳教育。免費贈閱《民法典》上萬本、舉辦“法與時轉,治與世宜”民法典特展、“4.15國家安全日”、“12.4憲法宣傳周”等普法活動。開展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
(七)加強依法行政組織保障和機制落實。一是黨政主要負責人積極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區委書記鄭紅波定期聽取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年初區委副書記、區長黃偉主持召開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會議,統籌部署2020年全面依法治區工作和區政府法治建設工作,將“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學法說酷熱奔用法守法情況”列入幹部年度考核範疇,開展黨政部門主要負責人述職述法,推動領導幹部依法履職。二是統籌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並加強督導。制發《福田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對法治政府建設各個環節作出細緻指引。召開多次法治政府建設培訓會、推進會,總計發出7份工作指引、6份督察通報。三是開展領導幹部法治教育培訓。建立區政府常務會議雙月學法機制,由區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宣講本系統的重要法律法規6次。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民法室原主任、民法典編纂工作專班成員賈東明為區政府領導幹部開展民法典專題授課。組織區領導、各部門負責人等共40餘人旁聽法院庭審。全年政府各部門行政首長出庭應訴23人次。
(八)依法科學有序開展防疫。一是確保各項防疫工作有規可循。率先組織專業力量整理《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控制法定職權及措施法律法規節選》,完成28萬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關規定彙編》,及時為疫情防控指揮、執行一線送上依法防疫的“工具書”。二是為疫情防控提供專業高效的法制支撐。應不同工作場景及需求,編寫各類防疫《通告》《法律告知書》10餘份,制定個人防護指引、三人小組聯合防控指引等四大類35項工作指引。及時收集疫情防控中相關疑難問題,加強法制研判和風險評估,率先編制政府應急處置徵用、租賃糾紛調處、公益捐贈等指引,行政徵用指引被市司法局推薦全市參考使用。三是堅持疫情期間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印發《福田區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加大治安管理、市場監管、應急管理、衛生健康等部門執法力度,一級回響期間處理涉疫案件36宗,處罰22人。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資關係問題,維護企業與員工各方權益。四是加強防疫普法宣傳。各部門積極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運用網際網路媒體平台,開展常識普及、專業解讀、以案釋法等,加強疫情防控相關法治宣傳,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法律規定,齊心協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五是法律服務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率先推出“福企”公共法律服務和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支持政策,幫助轄區企業應對疫情引發的爭議糾紛和經營風險。實施“福安”行動,設立服務專線,組建應急律師服務團,幫助轄區企業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化解勞動用工、租賃、經濟契約糾紛等法律困難和問題。區政府法制工作團隊作為深圳唯一的集體被廣東省司法廳推薦為全國司法行政系統疫情防控先進集體。
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薄弱環節。一是公職人員法治意識仍需不斷加強,行政行為重實體輕程式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政府管理和服務的規範化、信息化還需進一步完善,仍存在民眾對政府政務流程不清楚的情況。三是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法治意識、程式意識、證據意識等專業素養需進一步提升。四是政府法制工作專業力量整體相對薄弱。公職律師隊伍建設存在短板,部分單位法制專員、行政執法法制審核人員配備不足,政府法律顧問利用率較低。
二、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省、市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部署,以法治政府示範城區為目標,固強補弱,積極創新,推動各單位形成合力,實現法治政府建設新突破。
(一)全力創建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城區。對標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的要求和指標,積極開展示範創建活動,通過創建促進法治政府建設水平的整體提升,爭取率先進入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城區行列。
(二)進一步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線上+線下”融合的政務服務體系,推動政務服務從普惠式高效預約服務向主動式、精準化、定製化的轉變。推進綜合格線治理智慧型化、“網際網路+監管”智慧型化、社區服務管理智慧型化,為市民提供政務、物業、養老、幼育等智慧化服務,提升全域治理能力。
(三)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機制。依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修訂完善《福田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福田區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實施辦法》《福田區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諮詢論證實施辦法》《福田區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實施辦法》等規定,同時大力推進制度落實。
(四)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加大執法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執法案卷評查,規範行政執法案件辦理程式、案卷製作。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動省、市行政執法公示、監督系統的運用。進一步強化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作用,以個案辦理和總結推動共性問題整改,全面提升執法規範化水平。
(五)配合完成法治政府相關改革事項。按照上級工作部署,開展行政複議體制改革,使行政複議工作成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開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進一步理順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機制,推進行政執法許可權和力量向基層延伸和下沉,構建簡約高效基層管理體制。
(六)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圍繞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及時修訂、清理相關規範性檔案,破解營商環境痛點堵點難點問題,探索建立柔性執法和包容審慎執法的新舉措,減少執法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涉。
(七)提升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發揮領導幹部“關鍵少數”作用,加大公職人員法治素養培訓力度,繼續深入推進一把手述法述職、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旁聽庭審、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法治專題培訓等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一是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受理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6340宗,成功調解15235宗,調解成功率為93.2%。二是加強行政複議工作。區政府全年共收到複議案件84宗,同比下降9%;在受理後辦結的61宗案件(含2019年轉結10宗)中,維持39宗,駁回複議申請1宗,其他糾錯總計21宗,直接糾錯率約18%。三是深化重點領域法治宣傳教育。免費贈閱《民法典》上萬本、舉辦“法與時轉,治與世宜”民法典特展、“4.15國家安全日”、“12.4憲法宣傳周”等普法活動。開展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
(七)加強依法行政組織保障和機制落實。一是黨政主要負責人積極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區委書記鄭紅波定期聽取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年初區委副書記、區長黃偉主持召開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會議,統籌部署2020年全面依法治區工作和區政府法治建設工作,將“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學法用法守法情況”列入幹部年度考核範疇,開展黨政部門主要負責人述職述法,推動領導幹部依法履職。二是統籌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並加強督導。制發《福田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對法治政府建設各個環節作出細緻指引。召開多次法治政府建設培訓會、推進會,總計發出7份工作指引、6份督察通報。三是開展領導幹部法治教育培訓。建立區政府常務會議雙月學法機制,由區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宣講本系統的重要法律法規6次。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民法室原主任、民法典編纂工作專班成員賈東明為區政府領導幹部開展民法典專題授課。組織區領導、各部門負責人等共40餘人旁聽法院庭審。全年政府各部門行政首長出庭應訴23人次。
(八)依法科學有序開展防疫。一是確保各項防疫工作有規可循。率先組織專業力量整理《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控制法定職權及措施法律法規節選》,完成28萬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關規定彙編》,及時為疫情防控指揮、執行一線送上依法防疫的“工具書”。二是為疫情防控提供專業高效的法制支撐。應不同工作場景及需求,編寫各類防疫《通告》《法律告知書》10餘份,制定個人防護指引、三人小組聯合防控指引等四大類35項工作指引。及時收集疫情防控中相關疑難問題,加強法制研判和風險評估,率先編制政府應急處置徵用、租賃糾紛調處、公益捐贈等指引,行政徵用指引被市司法局推薦全市參考使用。三是堅持疫情期間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印發《福田區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加大治安管理、市場監管、應急管理、衛生健康等部門執法力度,一級回響期間處理涉疫案件36宗,處罰22人。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資關係問題,維護企業與員工各方權益。四是加強防疫普法宣傳。各部門積極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運用網際網路媒體平台,開展常識普及、專業解讀、以案釋法等,加強疫情防控相關法治宣傳,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法律規定,齊心協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五是法律服務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率先推出“福企”公共法律服務和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支持政策,幫助轄區企業應對疫情引發的爭議糾紛和經營風險。實施“福安”行動,設立服務專線,組建應急律師服務團,幫助轄區企業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化解勞動用工、租賃、經濟契約糾紛等法律困難和問題。區政府法制工作團隊作為深圳唯一的集體被廣東省司法廳推薦為全國司法行政系統疫情防控先進集體。
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薄弱環節。一是公職人員法治意識仍需不斷加強,行政行為重實體輕程式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政府管理和服務的規範化、信息化還需進一步完善,仍存在民眾對政府政務流程不清楚的情況。三是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法治意識、程式意識、證據意識等專業素養需進一步提升。四是政府法制工作專業力量整體相對薄弱。公職律師隊伍建設存在短板,部分單位法制專員、行政執法法制審核人員配備不足,政府法律顧問利用率較低。
二、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省、市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部署,以法治政府示範城區為目標,固強補弱,積極創新,推動各單位形成合力,實現法治政府建設新突破。
(一)全力創建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城區。對標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的要求和指標,積極開展示範創建活動,通過創建促進法治政府建設水平的整體提升,爭取率先進入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城區行列。
(二)進一步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線上+線下”融合的政務服務體系,推動政務服務從普惠式高效預約服務向主動式、精準化、定製化的轉變。推進綜合格線治理智慧型化、“網際網路+監管”智慧型化、社區服務管理智慧型化,為市民提供政務、物業、養老、幼育等智慧化服務,提升全域治理能力。
(三)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機制。依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修訂完善《福田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福田區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實施辦法》《福田區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諮詢論證實施辦法》《福田區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實施辦法》等規定,同時大力推進制度落實。
(四)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加大執法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執法案卷評查,規範行政執法案件辦理程式、案卷製作。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動省、市行政執法公示、監督系統的運用。進一步強化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作用,以個案辦理和總結推動共性問題整改,全面提升執法規範化水平。
(五)配合完成法治政府相關改革事項。按照上級工作部署,開展行政複議體制改革,使行政複議工作成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開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進一步理順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機制,推進行政執法許可權和力量向基層延伸和下沉,構建簡約高效基層管理體制。
(六)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圍繞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及時修訂、清理相關規範性檔案,破解營商環境痛點堵點難點問題,探索建立柔性執法和包容審慎執法的新舉措,減少執法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涉。
(七)提升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發揮領導幹部“關鍵少數”作用,加大公職人員法治素養培訓力度,繼續深入推進一把手述法述職、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旁聽庭審、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法治專題培訓等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