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主要情況
(一)堅持規劃先行,夯實法治政府建設基礎
堅持將法治手段作為深化改革、促進發展和維護穩定的最有效方式、作為推進“一標五區”建設的最強動力和最有力保障。一是科學謀劃,制定法治大酷乘鵬五年規劃。印發《法治大鵬建設五年規劃(2016-2020年)》,圍繞建設一流法治政府這一目標、結合新區特點,形成了可量化可操作性的評價指標和衡量標準,是新區法治政府建設的 “任務書”“責任狀”和“時間表”。成立法治大鵬建設領導小組,由黨工委書記王京東同志、管委會主任李勇同志擔任組長,把法治大鵬建設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狠抓落實。二是明確任務,制定責任分工表。制定了《法治大鵬建設五年規劃(2016-2020)工作任務責任分工表》,將規劃指標細化為具體、明確、規範的建設任務,有重點有層次地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同時,把法治大鵬建設成效納入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三是全面部署,圓滿完成全年任務。制定2017年度依法行政重點工作部署進度安排一覽表,明確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設22項重點工作任務的工作進度安排、完成實現、牽頭及配合單位等,保障法治大鵬建設的有序、穩步推進。本年度深圳再謎局市《關於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重點工作安排》中涉及新區的法治政府建設任務均已100%按期完成。
(二)突出問題導向,推動重點領域立法
針對新區法治基礎較為薄弱、法治保障體系還不夠完善等實際,積極推動重點領域立法。一是全力推進新區“基本法”——《深圳經濟特區大鵬新區條例》立法進程。為解決新區管理體制機制不順暢、發展特點不突出等問題,在立法調研、立法前評估、充分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多次召開座談會和研討會的基礎上,借鑑各地相關立法的有益經驗,起草了《深圳經濟特區大鵬新區條例》。新區條例以問題為導向,充分利用特區立法的許可權,在管理體制、規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做了大膽創新,並在轎鞏抹新區管理機構授權等方面對上位法做相應的變通,新區條例共70條,其中涉及創新或變通的條文占27條。目前新區條例已順利鴉勸說列入《深圳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計畫》預備類項目。二是側重推進戶外運動、民宿等領域立法進程。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新區驢友救援活動頻發、民宿管理無據的情況,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推動新區戶外運動、民宿管理的立法進程。以新區為責任單位的《深圳市戶外運動管理辦法》已列入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計畫調研類項說酷探旋目;《深圳市大鵬新區民宿管理辦法》已進入徵求意見階段,獲得階段性進展。
(三)注重落地見效,深化“放管服”改革
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工作是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一是紮實推進“強區放權”改革。為加強與市強區放權改革的對接,全面梳理市擬下放事權,制定《大鵬新區推進強區放權改革實施方案》,明確強區放權工作的主要任務、職責分工、保障機制、階段步驟,為順利承接奠定了堅實基礎。截至目前,市編辦梳理下放事項共144項,涉及新區承接的事項139項,新區已100%明確承接責任單位,確保“接得住、管得好”,不出現“自由落體”現象。通過為期一年的“強區放權”改革,新區基本實現轉變職能、轉變作風、提振精神、提高效率、提升質量的“兩轉三提”目標。二是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積極開展減材料、優流程工作,政府投資方面,通過修訂《大鵬新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在規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程式的基礎上,不斷最佳化審批流程,使項目辦理時限縮短120天、提速60%以上,有效推動新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提質、提效;城市更新方面,通過減少辦事處審查、市規土委轄區管理局審查等10個環節,大幅提升城市更新行政審批效率。三是進一步完善權責清單體系。對接廣東省事項標準,對權責清單事項目錄及辦事指道廈甩拜南、業務手冊等各項信息要素及相關材料進行明確,截至目前,新區共完成核對補錄行政許可事項191項,行政檢查事項143項,行政處罰事項4764項,公共服務事項299項;創新辦事處及社區事項規範化管理,進一步明確細化辦理層級,逐步搭建權責清單三級管理體系。
(四)聚焦中心工作,行政執法提質增效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圍繞新區中心工作,推進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持續保持執法高壓態勢。一是重點突頁巴講破,率先完成拆除消化違建任務。全力推進“城市質量提升年”和“拓展空間保障發展”十大專項行動落實,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全年總計拆除違建812宗、依法拆除違建面積59.02萬平方米,獲省、市領導高度評價。二是全面部署,紮實開展十二大專項整治行動。在落實全市十大專項整治行動基礎上,主動自我加壓,增加休閒船舶專項整治、燃氣和燃氣管道專項整治等任務。十二大專項整治行動以來,新區共出動檢查人員19129人次,檢查單位11690家次,排除隱患8851處,完成整治7749處,立案查處184起,處罰264.44萬元,處理企業人員3人。三是立足實際,規範行政執法程式指引。通過委託第三方機構、聽取執法部門意見的形式,在新區綜合執法局試點的基礎上,編印新區公共事業局、統戰和社會建設局、城市建設局及文體旅遊局法律法規彙編、行政執法工作指引等,印發行政執法指引編製成果900餘冊,明確執法依據及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標準,促使新區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邁上新台階。四是強化培訓,提升執法人員執法素養。組織新區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崗前培訓100餘人次,參加市法制辦執法崗前考試60餘人次,通過率為100%,在全市範圍內首先做到了區內先考試篩選,合格後再參加市里統一考試,切實保證了考試通過率;積極開展《行政法律文書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解讀暨行政執法能力提升》等切合執法工作實際的法律知識培訓,參訓行政執法人員累計200餘人次;根據新區實際需求,組織新區公職人員參加市行政聽證員培訓與考試200餘人次,通過率為100%。
(五)方式方法創新,全面強化執法監督
結合市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要求及新區行政執法實際,全面強化行政執法監督。一是以行政處罰案卷全面評查為切入點,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印發《深圳市大鵬新區綜合辦公室關於開展新區2017年度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明確行政處罰案卷的評查範圍、評查程式,提醒各行政執法單位案卷評查的注意事項,對轄區範圍內2017年結案的行政處罰案卷進行全面評查。在全市範圍內,首先做到了對全區行政處罰案卷100%評查、100%反饋結果。截至11月30日,總計評查案卷120餘份,提出整改意見650餘條,發出《行政執法督察建議書》8份,評查與督促整改工作同步進行,及時將評查結果反饋給各行政執法單位,要求各相關單位及時對失分情況進行整改。新區行政執法案卷質量較以往得到了明顯的提升。二是以“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為著眼點,深化行政執法監督。印發《大鵬新區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實施方案》,推動各行政執法單位建設完善了“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監察人員名錄庫”及“隨機檢查事項清單”。截至11月底,新區行政執法部門共完成隨機抽查事項92項,共檢查了360家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發現違法線索172宗,責令整改163宗,立案處罰9宗,新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初見成效。三是全面推進陽光執法,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要求。印發《大鵬新區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實施方案》,明確公示原則、公示方式、公開事項及完成時限,並將推行執法公示制度工作納入新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在新區智慧政務協同平台上開設“信用信息雙公示”專欄,各部門、各辦事處配備專員,負責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數據錄入、審核、上報,實現數據持續更新。截至11月30日,累計推送“雙公示”數據共5018條,其中行政許可數據4389條,行政處罰數據629條。
(六)創新工作機制,最佳化行政決策管理
堅持機制創新,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全面最佳化行政決策管理。一是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管理機制。規範新區各單位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深圳市大鵬新區城市更新實施辦法》、《深圳市大鵬新區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深圳市大鵬新區關於支持文體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暫行)》等重大行政決策遵循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風險評估、集體決策等程式有效開展。新區法制機構充分發揮重大行政決策的程式主導作用,全程跟蹤、全面服務、嚴格審查。二是繼續深化規範性檔案管理。前置規範行政檔案法制機構參與程式,對於部分重大、涉及民生的規範性檔案,新區法制部門提前介入、全程參與,有效提高了新區規範性檔案質量。截至11月30日,新區審查、審核規範性檔案107件,提出修改意見及建議331條,意見全部被採納;向市法制辦備案新區規範性檔案17件,備案通過率達100%,較2016年增長112.5%;繼續推進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共梳理各類檔案3208份,清理失效檔案11份;以新區管委會名義印發的檔案,同步解讀率達100%。三是做好“十條控制線”法律政策彙編工作。全面梳理涉及規劃建設類的有關“控制線”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形成了《城市規劃建設“十條控制線”法律政策彙編》,囊括國家、省、市法規、政策檔案60餘份,匯總相關行政審批和行政強制表格共70個,便於新區依法作出規劃、開發和建設決策。
(七)注重凝智聚力,提升法治建設綜合能力
以提升法律顧問服務水平為核心,完善法律服務工作機制,提升法治建設綜合能力。一是夯實基礎,加強法律顧問隊伍建設。建立新區黨政領導“一對一法律顧問”制度,為新區領導依法決策提供有力法律支撐。截至目前,新區共有專、兼職法律顧問22名,碩士以上學歷13人,占比59.1%,平均從事法律工作年限為12.5年;新區各直屬單位、辦事處共有法律顧問45名,碩士及以上學歷17人,占比35.4%,平均從事法律工作年限為7.1年,為新區法治政府建設奠定良好智力保障基礎。二是全面參與,完善法律顧問工作機制。目前新區已建立相對成熟的法律顧問工作機制,法律顧問深入參與新區決策方方面面。新區法制部門固定列席新區管委會常務會議,對相關議題發表法律意見;新區各部門請示、報告新區管委會的重大事項,涉及法律問題的,新區法制部門均事前進行法律審查,提供法律意見;法律顧問普遍參與到新區城市更新、征地拆遷等重要的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臨時性工作組的工作中。此外,還經常參與到新區領導主持的各種專門會議、臨時會議中,提供法律諮詢意見。三是建言獻策,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參謀作用。全程跟進國際生命科技中心等重大項目,保障政府重大投資、重大項目引進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全面服務大鵬“美食城”臨時建築處理、金葵豐花園項目等涉及民眾、民生的歷史遺留問題,以法治方式保障民生、維護穩定;深度參與壩光拆遷、生態補助發放等糾紛問題解決,在法律範圍內尋求民眾利益與政府施政的最大公約數。截至目前,新區法律顧問為新區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執法事項處理出具專項法律意見188份。四是嚴控風險,做好契約審查工作。通過印發《深圳市大鵬新區契約管理辦法》及制定契約示範文本,規範新區契約管理。全面受理各部門、各辦事處提交審查的契約,全年共審查新區管委會與深圳市國資委、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框架協定等重大契約160餘份,提出意見700餘條,涉及金額600餘億元,未出現任何政府契約法律糾紛,有效防範新區政府契約法律風險。五是維護權益,積極參與新區行政應訴工作。新區法律顧問全面參與以新區管委會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積極維護新區具體行政行為。截至2017年11月底,新區轄區範圍內共發生行政訴訟案件共102宗,其中已審結25宗,在審77宗,暫無敗訴案件。其中以新區管委會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共11宗;以新區直屬部門和辦事處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91宗。
(四)聚焦中心工作,行政執法提質增效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圍繞新區中心工作,推進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持續保持執法高壓態勢。一是重點突破,率先完成拆除消化違建任務。全力推進“城市質量提升年”和“拓展空間保障發展”十大專項行動落實,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全年總計拆除違建812宗、依法拆除違建面積59.02萬平方米,獲省、市領導高度評價。二是全面部署,紮實開展十二大專項整治行動。在落實全市十大專項整治行動基礎上,主動自我加壓,增加休閒船舶專項整治、燃氣和燃氣管道專項整治等任務。十二大專項整治行動以來,新區共出動檢查人員19129人次,檢查單位11690家次,排除隱患8851處,完成整治7749處,立案查處184起,處罰264.44萬元,處理企業人員3人。三是立足實際,規範行政執法程式指引。通過委託第三方機構、聽取執法部門意見的形式,在新區綜合執法局試點的基礎上,編印新區公共事業局、統戰和社會建設局、城市建設局及文體旅遊局法律法規彙編、行政執法工作指引等,印發行政執法指引編製成果900餘冊,明確執法依據及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標準,促使新區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邁上新台階。四是強化培訓,提升執法人員執法素養。組織新區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崗前培訓100餘人次,參加市法制辦執法崗前考試60餘人次,通過率為100%,在全市範圍內首先做到了區內先考試篩選,合格後再參加市里統一考試,切實保證了考試通過率;積極開展《行政法律文書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解讀暨行政執法能力提升》等切合執法工作實際的法律知識培訓,參訓行政執法人員累計200餘人次;根據新區實際需求,組織新區公職人員參加市行政聽證員培訓與考試200餘人次,通過率為100%。
(五)方式方法創新,全面強化執法監督
結合市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要求及新區行政執法實際,全面強化行政執法監督。一是以行政處罰案卷全面評查為切入點,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印發《深圳市大鵬新區綜合辦公室關於開展新區2017年度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明確行政處罰案卷的評查範圍、評查程式,提醒各行政執法單位案卷評查的注意事項,對轄區範圍內2017年結案的行政處罰案卷進行全面評查。在全市範圍內,首先做到了對全區行政處罰案卷100%評查、100%反饋結果。截至11月30日,總計評查案卷120餘份,提出整改意見650餘條,發出《行政執法督察建議書》8份,評查與督促整改工作同步進行,及時將評查結果反饋給各行政執法單位,要求各相關單位及時對失分情況進行整改。新區行政執法案卷質量較以往得到了明顯的提升。二是以“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為著眼點,深化行政執法監督。印發《大鵬新區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實施方案》,推動各行政執法單位建設完善了“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監察人員名錄庫”及“隨機檢查事項清單”。截至11月底,新區行政執法部門共完成隨機抽查事項92項,共檢查了360家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發現違法線索172宗,責令整改163宗,立案處罰9宗,新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初見成效。三是全面推進陽光執法,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要求。印發《大鵬新區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實施方案》,明確公示原則、公示方式、公開事項及完成時限,並將推行執法公示制度工作納入新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在新區智慧政務協同平台上開設“信用信息雙公示”專欄,各部門、各辦事處配備專員,負責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數據錄入、審核、上報,實現數據持續更新。截至11月30日,累計推送“雙公示”數據共5018條,其中行政許可數據4389條,行政處罰數據629條。
(六)創新工作機制,最佳化行政決策管理
堅持機制創新,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全面最佳化行政決策管理。一是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管理機制。規範新區各單位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深圳市大鵬新區城市更新實施辦法》、《深圳市大鵬新區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深圳市大鵬新區關於支持文體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暫行)》等重大行政決策遵循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風險評估、集體決策等程式有效開展。新區法制機構充分發揮重大行政決策的程式主導作用,全程跟蹤、全面服務、嚴格審查。二是繼續深化規範性檔案管理。前置規範行政檔案法制機構參與程式,對於部分重大、涉及民生的規範性檔案,新區法制部門提前介入、全程參與,有效提高了新區規範性檔案質量。截至11月30日,新區審查、審核規範性檔案107件,提出修改意見及建議331條,意見全部被採納;向市法制辦備案新區規範性檔案17件,備案通過率達100%,較2016年增長112.5%;繼續推進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共梳理各類檔案3208份,清理失效檔案11份;以新區管委會名義印發的檔案,同步解讀率達100%。三是做好“十條控制線”法律政策彙編工作。全面梳理涉及規劃建設類的有關“控制線”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形成了《城市規劃建設“十條控制線”法律政策彙編》,囊括國家、省、市法規、政策檔案60餘份,匯總相關行政審批和行政強制表格共70個,便於新區依法作出規劃、開發和建設決策。
(七)注重凝智聚力,提升法治建設綜合能力
以提升法律顧問服務水平為核心,完善法律服務工作機制,提升法治建設綜合能力。一是夯實基礎,加強法律顧問隊伍建設。建立新區黨政領導“一對一法律顧問”制度,為新區領導依法決策提供有力法律支撐。截至目前,新區共有專、兼職法律顧問22名,碩士以上學歷13人,占比59.1%,平均從事法律工作年限為12.5年;新區各直屬單位、辦事處共有法律顧問45名,碩士及以上學歷17人,占比35.4%,平均從事法律工作年限為7.1年,為新區法治政府建設奠定良好智力保障基礎。二是全面參與,完善法律顧問工作機制。目前新區已建立相對成熟的法律顧問工作機制,法律顧問深入參與新區決策方方面面。新區法制部門固定列席新區管委會常務會議,對相關議題發表法律意見;新區各部門請示、報告新區管委會的重大事項,涉及法律問題的,新區法制部門均事前進行法律審查,提供法律意見;法律顧問普遍參與到新區城市更新、征地拆遷等重要的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臨時性工作組的工作中。此外,還經常參與到新區領導主持的各種專門會議、臨時會議中,提供法律諮詢意見。三是建言獻策,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參謀作用。全程跟進國際生命科技中心等重大項目,保障政府重大投資、重大項目引進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全面服務大鵬“美食城”臨時建築處理、金葵豐花園項目等涉及民眾、民生的歷史遺留問題,以法治方式保障民生、維護穩定;深度參與壩光拆遷、生態補助發放等糾紛問題解決,在法律範圍內尋求民眾利益與政府施政的最大公約數。截至目前,新區法律顧問為新區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執法事項處理出具專項法律意見188份。四是嚴控風險,做好契約審查工作。通過印發《深圳市大鵬新區契約管理辦法》及制定契約示範文本,規範新區契約管理。全面受理各部門、各辦事處提交審查的契約,全年共審查新區管委會與深圳市國資委、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框架協定等重大契約160餘份,提出意見700餘條,涉及金額600餘億元,未出現任何政府契約法律糾紛,有效防範新區政府契約法律風險。五是維護權益,積極參與新區行政應訴工作。新區法律顧問全面參與以新區管委會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積極維護新區具體行政行為。截至2017年11月底,新區轄區範圍內共發生行政訴訟案件共102宗,其中已審結25宗,在審77宗,暫無敗訴案件。其中以新區管委會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共11宗;以新區直屬部門和辦事處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9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