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縣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辦法(試行)》是在大足縣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足縣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辦法(試行)
- 施行地區:大足縣
《大足縣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辦法(試行)》是在大足縣施行的辦法。
《大足縣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辦法(試行)》是在大足縣施行的辦法。檔案內容第一條為了加強耕地占用稅的徵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耕...
耕地占用稅管理規程(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耕地占用稅管理,提高耕地占用稅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
耕地占用稅由地方稅務機關或財政徵收機關負責徵收管理。耕地占用稅是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特定性、一次性、限制性和開發性等不同於其他稅收的特點。開徵耕地占用稅是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農用耕地。其作用主要...
《關於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是稅務總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08月30日。檔案全文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以下簡稱《耕地占用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第四條 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徵收。第五條 耕地占用稅的稅額規定如下:(一)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的地區(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下同),每平方米為10元至50元;(二)人均耕地...
本法所稱耕地,是指用於種植農作物的土地。第三條 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徵收,應納稅額為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平方米)乘以適用稅額。第四條 耕地占用稅的稅額如下:(一)...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暫行條例》和本辦法繳納耕地占用稅。第...
《四川省耕地占用稅實施辦法》是為了保護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資源而實施的一條規定。第一條為了保護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耕地,是指用於種植農...
革命老根據地、邊遠貧困山區的範圍按照本辦法所附的《山西省革命老根據地邊遠貧困山區名單》執行。第七條 耕地占用稅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第八條 經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占用...
地稅部門要積極主動搞好服務,按核准的耕地占用畝數和有關規定依法徵稅。二、我省耕地占用稅仍實行“同級批地、同級預徵稅款”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因建設使用國有或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在依法向國土部門報送有關材料的同時,必須到地稅機關...
《貴州省耕地占用稅實施辦法》已經2015年12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耕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9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各縣(市、區)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的通知》等法規政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要求,切實加強耕地占用稅征管工作。
第五條 各級財政徵收機關應當對下級財政徵收機關耕地占用稅的減免情況,經常進行檢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可採取自查、互查和專查等形式定期開展耕地占用稅減免執行情況的檢查,並寫出專題報告,報財政部和同級人民...
第八條 耕地占用稅減免,應向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用地批准檔案和減免申報表。 契稅減免,應向國家稅務總局備案減免申報表。 第九條 占用耕地1000畝以下的耕地占用稅的減免和計稅金額在10000萬元以下的契稅減免,其備案辦法由省級徵收機關制定。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辦法是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個人所徵收的一種稅收。徵稅目的在於限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建立發展農業專項資金,促進農業生產的全面協調發展。該條列共19個子項,下面均一...
第四條 縣級行政區域耕地占用稅的適用稅額,根據人均耕地面積和經濟發展情況核定。具體稅額見《陝西省耕地占用稅稅額表》。第五條在人均耕地低於0.5畝的地區,適用稅額按本辦法第四條確定的當地適用稅額110%徵收。第六條 占用基本農田...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本辦法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進一步加強對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切實做好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耕地占用稅征管工作,堅持和完善同級批地、同級徵收辦法,提高耕地占用稅征管效率,堅持依法治稅,嚴禁亂開減免稅口子。【發布文號】鄂政發[1998]32號 【發布日期】1998...
縣級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的備案辦法由設區的市州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征管實際自行確定。第十二條 耕地占用稅減免,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應向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用地批准檔案和減免申報表;設區的市州級地方稅務機關、縣級地方稅務機關應向上一級地方...
第七條 占用基本農田的,在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適用稅額基礎上加征50%。第八條 鐵路線路、公路線路、飛機場跑道、停機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減按每平方米2元的稅額徵收耕地占用稅。第九條 下列情形免徵耕地占用稅:(一)軍事設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安徽省耕地占用稅實施辦法》等規定,結合黃山區實際,制定黃山區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辦法。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十三條 占用林地、牧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以及漁業水域灘涂等其他農用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比照本辦法的規定徵收耕地占用稅。農田水利占用耕地以及建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占用前款規定的農用地的,不徵收耕地占用稅...
稅政管理二科 組織實施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投資方向調節稅、菸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收具體...
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管局擬定的《仁懷市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徵收實施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仁懷市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徵收實施辦法 市財政局 市國土資源局 市房管局 (2006年2...
第九十條 耕地占用稅、契稅、農業稅、牧業稅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關稅及海關代徵稅收的徵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九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外國締結的有關稅收的條約、協定同本法有不同規定的...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占用耕地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對適用稅額進行調整的,由省人民政府決定。第六條 耕地占用稅的應納稅額,依照《條例》第四條、《細則》第五條和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規定的計稅依據和適用稅額一次性徵收。第七條 農村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