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轉發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春節期間學校穩定工作的通知

《大荔縣轉發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春節期間學校穩定工作的通知》是大荔縣教育局於2007年1月26日印發的檔案

荔教安發(2007) 02 號
轉發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春節期間
學校穩定 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國小、初級中學、直屬各單位:
現將渭南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春節期間學校穩定安全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07]3號)轉發你們,要求各鄉校根據檔案精神,認真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放假前各學校要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活動,並簽訂安全責任書,切實確保師生在校期間以及假期的安全。
二00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渭南市教育局檔案
渭教基(2007)3號
渭南市教育局
關於做好春節期間學校穩定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縣市教育局、電大分校:
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提高認識,切實做好我市教育系統春節期間穩定安全工作,防止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省、市有關檔案及會議要求,現就做好假前和春節期間學校穩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縣市區、學校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安全責任,,把假前和春節期間校園穩定安全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儘早動手,結合實際,周密安排,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學校穩定和師生安全。
二、在傳統佳節來臨之前,各縣校要認真分析當前安全穩定工作形勢,積極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寒假放假前各校要組織人力對本單位各部室集中力量仔細排查,對存在的漏洞核安全隱患徹底予以整改。
三、各縣校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將學生安全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在放假前必須對師生進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要針對冬季季節特點,對學生進行用電、飲水、取暖、交通等方面安全知識的教育,特別是防火、安全自救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防止學生觸電、燙傷、煤氣中毒、火災、交通等意外事故發生。要教育學生在公共場所模範遵守法律法規,最守社會公德,注意自身安全。
四、各寄宿制學校要加強住宿學生管理,要求住校學生嚴格按照作息時間按時返校就寢,禁止學生在宿舍亂拉線路燒水、取暖,加強夜間值班和巡查,確保學生安全和校園穩定。
五、學校要做好學生在校期間的飲食管理,學校食堂飯菜要有保暖保濕措施,用餐後要有食物留樣,教育學生食用乾淨衛生食品。
六、各縣校在放假前夕,要充分利用家長會等形式,向家長進行一次安全法制知識宣傳,教育家長假期帶孩子外出時,一定要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要求家長加大對孩子在家期間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七、春節期間嚴禁學生及住校教師、家屬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八、寒假及春節期間各縣校不得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活動。
九、各縣校要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值班管理,堅持領導帶班,專人值班,值班電話要24小時暢通,若發生安全事故,及時上報。寒假及春節值班名單(包括值班電話)應予放假前5日按照管理許可權逐級上報。
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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