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父親是佐賀藩士。就讀於藩校弘道館,作為勤王派推進藩政改革。
明治維新後在新政府任職,歷任
徵士、
參與、軍務官判事、
東京府知事,為東京
奠都盡力。明治3年任民部卿,制定戶籍法。明治4年(1871年)由民部卿轉任文部卿,制定學制。明治5年兼任教部卿。明治6年就任參議兼司法卿,在
萩之亂、
神風連之亂後,對叛亂士族進行處置。明治13年、18年兩任
元老院議長。作為民法編纂總裁,主持相關法典的編纂。明治17年敘
伯爵。明治21年任
樞密顧問官。明治22年、25年兩任
樞相。歷任第1次山縣內閣司法相、第1次松方內閣文部相。
人物生平
幕末志士
維新元勛
大政奉還、
王政復古後,大木喬任與
江藤新平、
副島種臣一起
出仕明治政府。
慶應4年閏4月4日(1868年5月25日)——慶應4年閏4月21日(1868年6月11日)任徴士·參與職兼外國事務局
判事。慶應4年閏4月21日(1868年6月11日)任
京都府判事。慶應4年5月24日(1868年7月13日)——慶應4年6月7日(1868年7月26日)任
太政官議政官下局議長。慶應4年7月12日(1868年8月29日)——明治2年5月15日(1869年6月24日)任太政官議政官上局
參與。明治元年閏4月28日(1868年6月18日)——明治元年7月12日(8月29日)任軍務官判事。明治元年9月17日(1868年11月1日)兼任議事體裁取調御用掛。明治元年12月4日(1869年1月16日)——明治2年7月15日(1869年8月22日)任
東京府知事。明治2年3月22日(1869年5月3日)兼任開墾掛。
慶應4年(1868年)閏4月1日,大木喬任與江藤新平向
輔相岩倉具視提出《東西兩都》建白書,建議遷都東京,在
東京和
京都之間鋪設連線東西兩京的鐵路。明治元年(1868年)9月—10月,天皇御駕東幸(東京行幸),大木喬任受命隨行供奉。1869年(明治2年),日本正式在東京建都。明治2年7月15日(1869年8月22日)任
東京府大參事,明治2年11月18日(1869年12月20日)任東京府權知事。
明治3年7月10日(1870年8月6日)——明治4年6月25日(1871年8月11日)任民部大輔(相當於
戶部左侍郎),明治4年7月2日(1871年8月17日) 任制度取調專務,明治4年7月4日(1871年8月19日)——明治4年7月14日(1871年8月29日)再任民部大輔。明治4年7月14日(1871年8月29日)——明治4年7月27日(1871年9月11日)任民部卿(相當於
戶部尚書)。大木喬任在
戶籍編成的主導權上與
大藏省的大隈重信(大藏大輔)對立,兩者的
地租改革路線也相差甚遠。大木喬任政治上屬
大久保利通一派,在大久保利通的支持下,由民部大輔執行
戶籍法的制定。
民部省與
大藏省的矛盾由來已久,明治2年8月11日(1869年9月16日),在主張建立
稅收(民部省)和
財政(大藏省)一體化的
中央集權機構的民部大輔
大隈重信、大藏少輔
伊藤博文的強力推動下,民部省與大藏省一度合併,兩省卿以下至少丞以上官員跨省兼職者居多(大隈重信為民部兼大藏大輔,伊藤博文為民部兼大藏少輔),時稱“民部大藏省”。但是
大久保利通、
廣澤真臣、
副島種臣、
佐佐木高行四參議(宰相,相當於
平章事或
參知政事)接受地方官提出兩省分離的要求,明治3年7月10日(1870年8月6日)在大久保利通的主導下,兩省再度分離,大木喬任入主民部省。大久保所主張的驅逐舊幕臣官吏沒有被認可、
租稅是否應作為
財政的一部分統歸大藏省負責的爭論使兩者之間的對立持續。戶籍法編制權之爭後,大久保利通、大隈重信、伊藤博文三人達成妥協,以推進
殖產興業為目的,明治3年閏10月20日(1870年12月12日)從民部省中分離出
工部省。在大隈重信的反撲下,明治4年7月27日(1871年9月11日)民部省和大藏省統合為
大部制的中央官廳大藏省,民部省被廢止。
1871年9月12日(明治4年7月28日)——1873年(明治6年)4月19日任文部卿,主持制定
學制,學制起草中參考了
歐美諸國的先進的
教育制度。明治5年8月2日(1872年9月4日)
太政官頒布日本最初的近代學校制度的教育法令《學制令》,奠定了近代日本教育制度的基礎。1872年11月25日(明治5年10月25日)——1873年(明治6年)4月19日兼任教部卿,兼管宗教事務。
1873年(明治6年)4月19日——1885年(明治18年)12月22日任
參議(
宰相),在“
明治六年政變”中屬內治優先派,反對“
征韓論”。1873年(明治6年)10月25日——1880年(明治13年)2月28日兼任司法卿(原刑部卿,相當於
刑部尚書),1877年(明治10年)4月30日充
民法編纂
總裁,制定相關
法典。1876年10月因不滿政府頒布“
廢刀令”,不平士族在
熊本掀起反對明治政府的武裝叛亂,史稱“
神風連之亂”,已經引退的前
參議兼兵部大輔
前原一誠在
山口縣萩發動叛亂,史稱“
萩之亂”。叛亂被鎮壓後,時任司法卿的大木喬任制定《臨時暴徒處分例》(明治9年11月8日),適用於對叛亂分子的審判和懲處。
1880年(明治13年)2月28日——1881年(明治14年)10月21日兼任第2屆
元老院議長,任內提出具有
國粹主義內容的憲法意見。1881年(明治14年)10月21日——1883年(明治16年)12月12日再任司法卿。1883年(明治16年)12月12日——1885年(明治18年)12月22日復任文部卿。1885年12月22日(明治18年)——1888年(明治21年)4月30日任第5屆元老院議長。
國之重臣
1884年(明治17年)7月7日,日本華族令頒布實施,大木喬任以維新之功勳被
敘爵為
伯爵,列入
華族。像大木喬任、
大隈重信、
伊藤博文這樣非
公家·
大名出身而授爵為華族者,被稱為新華族(亦稱功勳華族)。1888年(明治21年)4月30日——1889年(明治22年)12月24日任
樞密顧問官。1889年(明治22年)12月24日——1891年(明治24年)6月1日任第2屆
樞密院議長。1889年(明治22年)12月24日——1891年(明治24年)5月6日以樞府議長
班列第一次
山縣有朋內閣(班列:無任所
國務大臣),1890年(明治23年)12月25日——1891年(明治24年)2月7日臨時兼任山縣內閣司法大臣。1891年(明治24年)2月7日任宮中顧問官。1891年(明治24年)5月6日——1891年(明治24年)6月1日任第一次
松方正義內閣
班列。1892年(明治25年)6月1日——1892年(明治25年)8月8日任松方內閣文部大臣(
樞相辭任)。1890年(明治23年)在第一屆
帝國議會上曾被提名為貴族院議長候選人,但結果
山縣有朋力推伊藤博文就任。1892年(明治25年)8月8日——1893年(明治26年)3月11日任第4屆樞密院議長。1892年(明治25年)11月22日辭樞相,賜“前官禮遇”(重臣),11月23日任麝香間祗候。
1899年(明治32年)6月26日病死於
東京,享年67歲。
榮典
1868年6月14日(慶應4年閏4月24日)-從五位下。
1869年6月30日(明治2年5月21日)-
從四位下。
1884年(明治17年)12月27日-從三位。
1886年(明治19年)10月19日-從二位。
1899年(明治32年)9月11日- 勛一等旭日桐花大綬章。沒後敘勛。
人物評價
大木喬任素以
誠實、
廉潔、
篤學的品格著稱,但從來就不是
主流的政治力量。在藩閥政府中,唯有他與副島種臣作為肥前閥的頭面人物位居顯職。他以
圓滑溫厚之人品在薩長兩藩的政治家中間進行
協調和
斡旋,是
佐賀藩出身的政治家的重要代表人物。
家族
大木喬任有一子二女,長子大木遠吉世襲伯爵,曾任
原敬內閣、
高橋是清內閣司法大臣、
加藤高明內閣鐵道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