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商務局

大同市商務局

大同市商務局,是大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同市商務局
  • 所屬部門大同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大同市
  • 現任領導:郝煒(局長)
機構簡介,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簡介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制定我市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定全市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行藥品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做好流通領域的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基本藥物招標採購管理,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定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負責與防擴散相關的工作。
(八)牽頭擬定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貫徹執行國別(地區)外經貿政策以及多邊、雙邊經濟合作政策,協助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牽頭承擔我市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談判和貿易政策審議、爭端解決、通報諮詢等工作,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與涉及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一)擬定外商投資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指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負責外商投訴工作。
(十二)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定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等;擬定我市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定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地方金融類企業除外)。
(十三)負責全市對外援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具有政府對外援助性質資金的使用;管理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四)貫徹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授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並簽署有關檔案,負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五)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擬定會市口岸發展規劃;負責本市口岸開放或關閉的審理及報批工作,檢查、督促口岸配套設施建設及技術改造等工作。承擔口岸檢查檢驗、服務保障等綜合管理協調工作。推動全市電子口岸建設。
(十六)負責全市散裝水泥、預拌商品混凝土、砂漿的宣傳、推廣、發展、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
(十七)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市商務局要轉變商務管理職能,強化商務發展規劃、運行監測和信息發布職能,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發展,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推動貿易與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促進開放型經濟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大力加強效能建設,進一步最佳化行政流程,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提高商務公共服務能力與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定局工作制度,編寫商務局大事記,負責全局性檔案材料的起草和分發;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和後勤工作;負責機關會務、文秘、機要檔案、印鑑、接待、文印、保密、信訪、安全保衛、外事等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全局性、綜合性商貿領域的政策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資、年度考核、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以及職工教育培訓等工作。
(三)財務科
承擔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收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的項目申報工作;負責局機關職工工資發放和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及本系統的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編報局行政經費預決算。
(四)法制科
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組織起草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對商務行政執法的監督、指導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指導協調境外對我市出口商品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我市產業安全及對進口商品的反傾銷等相關工作。負責本單位法律顧問的對接、管理、評價工作;負責商務領域普法和法治宣傳工作。
(五)市場秩序科
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散裝水泥和預拌商品混凝土的監督管理工作;制定發展散裝水泥和混凝土(砂漿)計畫;負責預拌混凝(砂漿)企業及其預拌(砂漿)攪拌站備案,外阜企業生產的水泥、預拌混凝土(砂漿)進入本市的備案;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的監管工作;負責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行藥品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做好流通領域的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基本藥物招標採購管理。
(六)市場體系建設科
牽頭組織規範零售商促銷和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流通標準化;對拍賣、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市流通行業協會。
(七)商貿服務管理科
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商業特許經營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初審;負責國家、省、市流通企業發展資金的安排使用;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八)市場運行調節科
牽頭建設、完善全市市場調控體系,負責市場統計監測調控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穩定市場,擴大消費;組織開展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行業統計,建立統計和監測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和行業發展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指導和協調地方產品、農副產品購銷活動。
(九)對外貿易科
執行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外國非企業經濟組織在同設立常駐機構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提出全市外經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意見;負責全市技術進出口、軟體出口登記工作;負責全市外貿進出口企業助保貸業務的組織與實施,協調合作銀行組織實施企業助保金貸款;推進跨國公司採購,為採購商和供應商搭建溝通平台。
(十)外商投資管理科
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情況,擬定和執行外商投資的管理規章、政策措施;負責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備案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參與外商投資統計分析;負責組織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受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十一)現代服務業發展科
研究提出本市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提出促進現代服務業改革和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現代服務業產業結構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市現代服務業重點設施布局規劃,擬定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負責物流、電子商務支撐服務和中介諮詢等專業的商務服務;協調物流園區的規劃和建設;收集、整理全市物流相關信息,促進第三方物流、專業物流和連鎖企業物流配送的發展。
(十二)國際市場外經合作科
牽頭擬定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承擔相關統計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貫徹落實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境外經濟組織在我市設定辦事機構的審查、申報和管理協調工作;審核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地方金融類企業除外)、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管理多雙邊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貫徹執行國別(地區)經貿合作的相關政策,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協助市內企業獲得外國市場準入和國際認證;制定會展業發展規劃;管理與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負責外派勞務人員招收備案;綜合協調和指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三)雙打辦
(十四)口岸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擬定會市口岸發展規劃;負責本市口岸開放或關閉的審理及報批工作,檢查、督促口岸配套設施建設及技術改造等工作;負責大同國際陸港建設、運營、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總體規劃、組織實施推進工作;承擔口岸檢查檢驗、服務保障等綜合管理協調工作。推動全市電子口岸建設。
(十五)行政審批服務辦公室
承擔商務系統行政審批綜合性服務工作;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審批工作;負責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實行審批;承擔與市審改辦聯繫協調工作;承擔駐市政務審批中心的日常工作。
(十六)機關黨委辦公室(黨組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個人的評選申報工作;組織開展文體活動;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

現任領導

大同市商務局局長:郝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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