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錫盟委辦公廳、錫盟行署辦公廳關於印發〈多倫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錫黨辦發〔2010〕12號)精神,設立多倫縣政府辦公室,掛信訪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為多倫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由多倫縣人民政府取消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
(二)加強政府法制工作,強化政府法制監督、行政複議職責,增加政務公開職責。
(三)強化服務和外事、調研、應急、督查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各類會議的組織準備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公務活動的安排,協助縣政府領導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負責組織起草、修改、校核、分發以縣政府、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公文;組織起草政府領導的講話和其它文稿。
(三)研究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有關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政府領導或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政府各工作部門間重要問題進行協調。
(五)開展政府法制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執法責任制考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等;協助政府領導辦理法制工作有關事項。
(六)督促檢查政府各工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組織、指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七)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需由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項。
(八)負責向上級政府辦公室報送重要政務信息;根據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供各類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九)負責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工作部門和各鄉鎮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負責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十一)做好接待和外事、人防、無線電等管理等工作。
(十二)做好行政事務工作,為政府領導和政府辦公室職工做好服務工作;負責政府機關安全保衛以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十三)完成縣政府領導和盟行署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政府辦公室設7個內設機構:
(一)法制辦
負責政府法制工作。組織起草、審核、清理行政規範性檔案;承辦政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負責政府推進依法行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對全縣行政執法部門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情況進行考評;承辦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意見、建議和提案;為政府領導提供法律諮詢和服務;指導政府各工作部門和各鄉鎮法制工作。
(二)信息辦
負責全縣政務外網管理與維護,政府入口網站的更新及政府入口網站群的管理、維護,做好電子政務、自動化辦公工作。
(三)外僑辦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開展海外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的團結和聯絡,擴大海外交流工作。協助縣四大班子領導做好因公出國等外事工作。
(四)文秘室
負責機關文秘工作。負責辦理文電收發、印鑑管理、會務、檔案、機要保密、核稿、文印、接傳通知、電話等各項事宜;負責起草政府各類檔案和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做好政府黨組會議、政府全體會議、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的記錄和紀要整理工作;隨政府領導外出調研,執行公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政務工作。
(五)督查信息室
負責機關信息督查工作。組織政務信息採集、整理、傳遞、報送等工作,圍繞政府中心工作確定調研課題,為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有情況有分析的信息調研報告;督促檢查政府重要檔案、會議議定事項及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的貫徹落實;承辦盟行署、行署辦公廳和行署督查室交辦的督查事項,及時向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情況;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機關事務管理室
負責機關事務工作。制定機關規章制度,負責人員管理、勞動工資、對外接待、值班保衛、車輛管理、職工生活和安排政府領導外出事務性工作,機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工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政府和辦公室機關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承辦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工作。
(七)應急管理辦公室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完善修訂各類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平台和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全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及物資儲備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法規、防災減災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

人員編制

多倫縣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為2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6名。核定工勤編制12名。

其他事項

信訪局、人防辦公室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附後。

附則

本規定由多倫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多倫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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