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撥款限額

基本建設撥款限額是建設銀行對建設單位辦理國家預算撥款的最高額度。這是建設銀行撥付基本建設資金的一種管理方式。具體辦法是,建設銀行總、分行協同各基本建設主管部門在全年預算撥款的總額度內,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季、分月對各建設單位下達撥款限額,作為建設單位向建設銀行支用預算撥款的最高額度。建設銀行只能在下達限額範圍內辦理撥款。對於沒有撥款限額或超過撥款限額的,建設銀行經辦行不得撥款。

由於下達給建設單位的基建撥款限額只是一個用款指標,這就可以避免資金積壓。年終未用完的撥款限額結餘,按當年基本建設決算辦法規定,予以註銷或結轉下年繼續使用。建設單位按照管理體制分為中央級建設單位和地方級建設單位兩大類。各建設單位收到上級下達的撥款限額,要按預算的管理級別,在建設銀行開立中央級撥款限額或地方級撥款限額進行管理,分別核算,以便正確反映預算撥款的執行情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