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基建資金存款指中央和地方建設單位交存的各種基本建設預算資金存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單位基建資金存款
- 定義:中央和地方建設單位交存的各種基本建設預算資金存款
建設單位基建資金存款指中央和地方建設單位交存的各種基本建設預算資金存款。
建設單位基建資金存款指中央和地方建設單位交存的各種基本建設預算資金存款。主要內容包括:(1)建設單位在外地的零星工程所需資金,不便於用限額撥款的,建設銀行經辦行在商得工程所在地建設銀行同意後,可匯撥去款項;外地建設銀行收...
基本建設存款是指財政按預算對計畫內基本建設單位的投資撥款形成的存款。分類 基本建設存款是從事基本建設的各部門、單位、企業及個人存入銀行的貨幣資金。基本建設存款按其資金性質分類,主要有以下幾種:1.財政性存款。這類存款的特點是...
基本建設企業性存款是所有權屬於基建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和建築安裝企業,可以按照規定用途自由支配使用並計取利息的存款。基本建設的企業性存款有自籌基本建設資金存款、周轉性資金存款和專用基金存款。自籌基本建設資金存款是指基本建設各主管...
基本建設資金是根據國家的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用於生產性和非生產性基本建設的一種資金。它主要用於建築安裝工程、設備、工具、器具的購置和其他基本建設。建設單位根據批准的設計檔案使用基本建設資金,最終形成交付使用財產、轉出投資、應核銷...
自籌基建資金存款指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及地方自行籌集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存入建設銀行的存款。地方財政自籌資金的來源,包括上年財政結餘留歸地方部份,當年財政超收分成部份,以及地方預算外的某些專項資金。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的自籌...
自籌基本建設資金存款是自籌基本建設單位按國家規定存入銀行的自籌資金。這部分存款主要包括各地區、各部門和各企業事業單位用於自籌基本建設的機動財力、各種專項資金和其他自有資金。國家規定這些資金應存人中國建設銀行,開立自籌資金存款戶。...
中央(地方)待轉自籌基建存款指中央級或地方級各部門、各地區企事業單位用於基本建設的自籌資金當年存入的存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籌資金必須專戶存入建設銀行,並堅持先存後批,先批後用,存足1年才能使用的原則。自籌資金來源必須正當...
待轉基建存款指自籌基建計畫批准前應提前 存入建設銀行的資金。國家規定,部門、企業自籌 基本建設資金和用地方機動財力、城市維護建設資 金安排的自籌基本建設,都必須按照先存後批、先批 後用的原則,提前半年將資金存入建設銀行。在計畫...
中央(地方)建設單位預算存款指中央級或地方級基本建設單位向建設銀行交存的各種基建預算資金存款。核算內容包括:建設單位(包括中央級和地方級)自行組織施工(自營施工)的用款,為便於施工管理,從撥款戶轉出一部分周轉金以進行生產活動而轉...
主管部門應指導和督促所屬的建設單位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第七條 經營性項目,應按照國家關於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規定,在項目總投資(以經批准的動態投資計算)中籌集一定比例的非負債資金作為項目資本金。本規定中有關經營性項目...
借:待轉自籌基建存款——××存款戶 貸:自籌基建資金存款——××存款戶 或:聯行往帳——××行往帳戶 或:省轄往帳——××行往帳戶 建設單位支用款項時,應填制付款憑證付款。開戶銀行根據有關劃款憑證代借、貸方記帳憑證辦理...
(六)收集、匯總、報送基本建設資金使用管理信息,編報建設項目的投資效益分析報告;(七)督促竣工項目做好竣工驗收前各項準備工作,及時編報竣工財務決算。第九條 建設單位基本建設資金使用與管理的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水利基本建設...
基建財務是指基本建設過程中有關資金的籌集、使用、收入和分配的活動,即基本建設過程中的資金運動及其所體現的經濟關係。這種經濟關係可以歸納為:國家財政與建設單位之間的繳款、撥款關係、建設銀行與建設單位、施工企業、設計部門、物資供應...
銀行利用存款發放投資貸款,只能在存款的固定餘額範圍內加以利用,以不影響存款單位隨時取款為界限。利用外資 利用國外資金是中國對外開放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中國進行基本建設投資的一個補充來源。利用國外資金進行建設,有利於引進國外先進...
單位存款包括企業存款、財政存款、基本建設存款、機關團體存款、部隊存款等項內容。企業存款指工業、交通、商業、糧食、外貿和國營農業企業存入銀行的款項,來源於企業中的暫時閒置資金和各項專用基金。財政性存款指國家預算資金存款以及與國家...
貨幣資金,是指以貨幣形態存在的各種資金。如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專項存款等。結算資金,是指在結算過程中預付和應收未收各種資金。如按規定預付給施工企業的工程款、備料款等。儲備資金,是指儲備各種器材、物資所占用的資金。建設單位...
(5)其他貨幣資金結算。指基本建設各部門、各企業、各單位以及建設銀行、內部職工之間,由於資金下撥、上繳、債權債務清理、存款、放款等所發生的結算。基本建設結算的方式分為現金結算和轉帳結算兩種。按照結算雙方所在地點的不同,轉帳結算...
第十七條 國家專業投資公司安排的經營性投資,由各專業投資公司與建設銀行簽訂借貸契約(不包括國家規定免還基金本息的投資);其他經營性建設項目投資,由建設單位和建設銀行簽訂借貸契約。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家計委負責...
基本建設存款是國家財政部門以撥款和貸款形式撥給或貸給各級建設單位的基本建設資金,由於先撥後用所形成的存款。3,儲蓄存款。儲蓄存款是銀行從城鄉居民手中吸收的閒置貨幣。意義和作用 一 增加社會積累 擴大信貸資金來源 1.存款管理是...
一般包括庫存設備、庫存材料、銀行存款、庫存現金以及各種債權、債務相抵後的差額等。對於上年結餘資金,建設單位不得任意挪用或另行擴大基本建設工作量,而應於計畫年底,隨著基本建設工程施工的進行,陸續地投入到計畫內工程的建設上。
(3)行政事業單位經批准將預算外資金和自有資金轉作基建撥款的資金。撥款內容 自籌資金撥款是指不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由各級地方財政部門、主管部門以及各企業和單位自行籌集撥給建設單位的基本建設資金。自籌資金撥款按其來源渠道和管理許可權的...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依據《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支出是指基本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建設單位按照批准的建設內容發生的建築工程和...
自籌基本建設資金撥款核算是建設單位利用帳簿對自籌基本建設資金撥入、使用和核銷的反映和監督。其主要任務是: 反映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的撥入、使用和核銷;監督自籌基建資金撥款計畫的執行,保證自籌資金的使用做到“先存後批,先批後用”。
預算外撥款主要是採用存款方式或資金轉帳方式撥入的。結合資金來源渠道的不同,可以分為地方自籌資金撥款、主管部門自籌資金撥款、企業自籌資金撥款、其他撥款等。撥款核算 設定“基建撥款”科目(直接撥給建設單位的基本建設資金,不通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