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預算撥款核算是建設單位利用帳簿對各種基本建設預算撥款撥入、退回、支用、註銷和核銷的反映和監督。包括本年預算撥款的核算,預收下年度預算撥款的核算,進口設備轉帳撥款的核算和器材轉帳撥款的核算等。其主要任務是: 監督年度基本建設預算撥款計畫的執行; 正確反映預算資金的撥入和核銷,保護國家基本建設資金的完整與安全。應設定本年預算撥款、預收下年度預算撥款、本年進口設備轉帳撥款、本年器材轉帳撥款、以前年度預算撥款等帳戶。
實行限額管理的預算撥款核算,還應設定“限額存款”帳戶。收到上級撥入預算撥款限額,記入“限額存款”帳戶的借方,記入預算撥款帳戶的貸方;支用撥款限額,記入“限額存款”帳戶的貸方。“限額存款”帳戶是預算撥款帳戶的備抵帳戶,預算撥款帳戶與“限額存款”帳戶的期末餘額之差,為撥款限額支用數,表示建設單位取得或支用國家預算資金數。收到轉帳撥款,記轉帳撥款帳戶的貸方。各項本年撥款,應在下年初建新帳時轉入“以前年度撥款”帳戶。結轉上年度的本年撥款,記本年撥款帳戶的借方,記“以前年度撥款”帳戶的貸方。按規定核銷預算撥款,記“以前年度預算撥款”帳戶的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