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第105號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準《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的公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 作者:無
  • 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 開本:850X1168毫米 1/32
  • 字數:98千字
  • 統一書號:15112·10699
  • 實施時間:2003年3月1日
  • 編號:GB 50334-2002
  • 聯合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 製版:北京紅光製版公司
  • 印刷:北京市密雲紅光印刷廠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保證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質量,根據建設部《關於印發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修訂計畫的通知》(建標[2001]87號)的要求,由中國市政工程協會和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了國家標準《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編制過程中,遵照國家基本建設的有關方針和政策,在總結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施工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綜合考慮了多種不同的污水處理工藝、現有的技術水平以及今後的發展,經過調研和聽取建設各方的意見,力求做到能滿足工程建設的廣泛需要。在完成了《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的徵求意見稿後,面向全國廣泛徵求意見,經過反覆修改和補充,完成了《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驗收規範》送審稿。經全國審查會審查,並對主要問題進行修改後定稿。
本規範共分為13章,其中第1章為總則,第2章為術語,第3章至第9章為土建工程,第10章為沼氣櫃(罐)和壓力容器工程,主要指金屬罐體的製造,第11章和第12章為機電設備安裝和自動控制系統工程,第13章為廠區配套工程,最後為附錄。由於部分專業國家已經制定了相關的標準,本規範未加以敘述,直接引用。在執行本規範的過程中,同樣要執行其他相關的規範標準。
本規範中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本規範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天津市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在執行過程中,請各單位結合工程實踐,認真總結經驗,如發現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建議寄天津市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站(地址:天津市河西區永川路26號,郵編:300201),以便修訂時參考。

目錄

1 總則
2 術語
3 基本規定
3.1 材料與設備
3.2 施工
3.3 驗收
4 施工測量
4.1 一般規定
4.2 廠區總平面控制
4.3 單位工程平面控制
4.4 高程測量控制
5 地基與基礎工程
5.1 一般規定
5.2 基坑開挖與回填
5.3 天然地基
5.4 人工地基
5.5 樁基礎
6 污水處理構築物
6.1 一般規定
6.2 鋼筋混凝土預製拼裝水池
6.3 現澆鋼筋混凝土水池
6.4 土建與設備安裝連線部位
6.5 水池滿水試驗
7 污泥處理構築物
7.1 一般規定
7.2 現澆鋼筋混凝土構築物
7.3 消化池與設備安裝連線部位
7.4 消化池保溫與防腐
7.5 消化池氣密性試驗
8 泵房工程
8.1 一般規定
8.2 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
8.3 滿水試驗
9 管線工程
9.1 一般規定
9.2 給排水管及工藝管線工程
9.3 功能性檢測
10 沼氣櫃(罐)和壓力容器工程
10.1 一般規定
10.2 沼氣櫃(罐)的安裝
10.3 沼氣櫃(罐)的焊縫檢驗
10.4 沼氣櫃(罐)的防腐
10.5 沼氣櫃(罐)和壓力容器的氣密性試驗
11 機電設備安裝工程
11.1 一般規定
11.4 水泵安裝
11.5 除砂設備安裝
11.6 鼓風裝置安裝
11.7 攪拌系統裝置安裝
11.8 曝氣設備安裝
11.9 刮泥機、吸刮泥機安裝
11.10 潷水器安裝
11.12 熱交換器系統設備安裝
11.13 啟閉機及閘門安裝
11.14 沼氣鍋爐、沼氣發電機、沼氣發動機安裝
11.15 開關櫃及配電櫃(箱)安裝
11.16 電力變壓器安裝
11.17 電力電纜、電訊電纜、信號電纜管線工程
11.18 其他設備、裝置安裝
12 自動控制及監視系統
12.1 一般規定
12.2 調節閥、執行機構的安裝和調試
12.3 信號、連鎖及保護裝置安裝和調試
12.4 調節器的安裝和調試
12.5 模擬盤
12.7 監控室設備安裝
12.8 儀表設備安裝
13 廠區配套工程
附錄A 污水處理廠工程的單位、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
附錄B 污水處理廠工程各階段驗收
本規範用詞說明
條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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