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又稱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是國家為救濟社會成員收入難以維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種社會救濟標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內容,也是區別於傳統社會救濟制度的重要標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 外文名:Standard of minimum living standard for urban residents
- 別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
- 施行國家:中國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線一般指本詞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又稱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是國家為救濟社會成員收入難以維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種社會救濟標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內容,也是區別於傳統社會救濟制度的重要標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確定。保障標準由各地民政部門會同當地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並且隨著生活必需品的價格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所定標準要與其他各項社會保障標準...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線”應以“絕對貧困”為主,適當兼顧“相對貧困”。在確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具體方式上,各地大都採取了“菜籃子法”,即選擇若干生活必需品,依據其最低消費作為確定最低生活水平的標準。這種方式在具體測算...
否則,保障對象難以維持最低生活,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無法發揮社會保障最後防線的作用。如我國當前基本生活消費品上漲,為了不致影響低保家庭的生活,民政部、財政部出台新規,從2008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市低保對象補助水平每人每月15元,...
1999年9月,《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條例》經國務院審定並於同年10月1日在全國施行,意味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行,也是我國社會救助工作發展的一個重要標誌。方法 我國而言,最低生活標準的制定辦法一般包括:①熱量...
第三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最低生活救助和臨時救濟、政策扶持、社會互助、家庭保障相結合,堅持公開、公正和公平,與本行政區域內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狀況相適應,鼓勵勞動自救的原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屬地管理和動態管理。第...
第二條確定最低生活保障線的依據是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物價指數,每年由市民政局負責公布。1993年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確定為民政對象戶月人均150元(已於今年6月1日起執行),非民政對象戶月人均130元。第三條補助範圍和對象 (一...
三條保障線即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條件下有中國特色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保障職工和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促進深化改革,保持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勞動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
第四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應當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方針和應保盡保、公平公正、動態管理、統籌兼顧的原則。第五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
修訂完善《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強最低生活保障規範管理。2022年,重慶市修訂完善了《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檔案全文 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修訂)第一章 總 ...
第二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的原則:(一)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原則;(二)保障對象屬地管理和動態管理原則;(三)政府保障與社會幫扶相結合、鼓勵勞動自救原則。第三條 市、縣區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第二條 常住戶口在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不含鄉、鎮)所轄區域內(簡稱市內四區)的城市居民,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大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保障辦),負責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
補貼對象為本市十一區的非農業戶口、享受國家糧食供應、家庭人月均收入在120元(按重府發〔1996〕100號文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以下的居民;十市縣城鎮的非農業戶口家庭人月均收入在100元(含糧食調價扶困...
仍未實現再就業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滿的,還可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從而形成了從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到失業保險再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三條社會保障線。
的定義與特點,為了進一步完善這項制度,就現行制度框架而言,我們還必須作較大的政策調整。如前所述,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樣的制度安排是針對已經陷入貧困窘境的城市居民的,是為了保障他們的生存權利以及最低標準的生活權利的 ...
(二)失業保險期滿仍無生活來源的人員;(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生活來源的人員;(四)月收入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其他人員。有正常勞動能力的失業人員,兩次無故拒絕勞動就業部門介紹就業的,雖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不...
為了保障城鄉居民的基本生活,規範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持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城鄉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戶籍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申請獲得最...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常住戶口在縣(市)和甘井子區(不含街道)、金州區、旅順口區、金港新區所轄區域內,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的非農業戶口居民。第三條 縣(市)和甘井子區、金州區、旅順口區人民政府以及金港...
為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國務院公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均收入於戶籍所在的市、縣、自治...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實際出發,制定有關優惠政策,盡力幫助保障對象,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五、加強領導,確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順利實施 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項新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意義重大。各級政府要高度...
《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修訂)》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辦法全文 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修訂) 第一章 ...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市居民實行差額救助的社會救濟制度。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含城鎮)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第四條 市...
第一條 為規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對家庭月人均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市居民,...
第一條 為保障城市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範(試行)》,結合我市實際,...
第一類人群:失地農民。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失地農民數量在增加。有關研究表明,如果按現行征地制度和城市化發展速度,到2030年,中國失地農民將超過7800萬人。按理說,農民失地後應該得到合理補償,但現實情況不容樂觀,大 多數失地農民...
第一條為規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實施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呼和浩特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各級人民...
城市低保邊緣群體是家庭人均純收入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不能被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蓋,遭遇生活困境而無力擺脫的社會脆弱群體低保邊緣群體的家庭人均純收入雖然高於當地低保標準,但是無法享受低保待遇,相應地更難以享受到低保的優惠政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