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是財政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2020年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
- 發布單位:財政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 發布文號:財資環〔2020〕2號
《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是財政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2020年發布的檔案。
《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是財政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2020年發布的檔案。辦法印發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1關於印發《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0...
《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是 為規範和加強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規定,制定的辦法。2021年6月2日,財政部以財資環〔2021〕42號發布通知,公布《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4月11日,根據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修訂後...
為規範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實現基金宗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我們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附屬檔案: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以下簡稱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促進全省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
根據《土壤污染防治法》和財政部關於《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檔案精神,2022年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簡稱“土壤基金”)。發展歷史 土壤基金是在江西省現代產業發展引導基金框架下的省級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基金目標規模10億元,首期不低於1.4億元,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專業管理、...
第六十一條 本省設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主要用於下列領域的土壤污染防治:(一)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二)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無法認定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三)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污染防治事項。依照前款第二項規定實施風險管控和修復後,能夠確定土地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的,縣級以上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是由環保部起草的法律體系,目的是制定土壤污染行動計畫。2018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全票通過了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訂信息 2015年3月7日,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說,正在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土壤污染行動計畫。2018年8月...
第四十七條省人民政府財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報請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並報國務院財政和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備案。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主要用於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無法認定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以及省人民政府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土壤污染責任人負有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的義務,並承擔相關費用。土壤污染責任人變更的,由變更後承繼其債權、債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履行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等義務並承擔相關費用。土壤污染責任人不明確或者存在爭議的,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和辦法認定。土壤污染責任人無法認定的,土地使用...
辦法通過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辦法 2020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辦法全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建立土壤污染...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三次審議稿)》修改意見的報告 栗戰書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的講話(節錄)國務院辦公廳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 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 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情況評估考核規定(試行)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
為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防範土壤污染風險,保障農產品及人居環境安全,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清潔土壤行動計畫的通知》(豫政〔2017〕1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全文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
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以改善我區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源頭管控,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機制,促進土壤資源的永續利用,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
“土十條”明晰,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為三個類別,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和中度污染的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的劃為嚴格管控類,以耕地為重點,分別採取相應管理措施,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這樣的治理思路與土壤污染的隱蔽性、滯後性等特點不無關係。與大氣污染、水污染不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過...
第四節 我國土壤污染修復基金制度現存問題及原因分析 第四章 土壤重金屬污染修復基金制度總體框架設計 第一節 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第二節 設計原則與設計理念 第三節 設計思路 第四節 框架設計 第五章 基於“組織-資金”分權的土壤重金屬污染修復基金組織結構設計 第一節 土壤重金屬污染修復基金組織結構設計基礎 ...
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規標準體系 (四)加快推進立法進程。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適時修訂污染防治、城鄉規劃、土地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關內容。2016年底前,完成農藥管理條例修訂工作,發布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2017年底前,出台...
[4]《湖南省重金屬污染防治項目績效評價機制建設研究報告》[5]《環保產業發展績效評價體系及案例研究報告》[6]《加強地方政府債券生態環境保護投入的建議》[7]《關於推進設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指導意見》[8]《綠色發展基金支持方向建議》[9]《中央財政生態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10]《關於北方...
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與國家一體化的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省生態環境廳負責)(二)實施源頭禁限,嚴控新污染物產生。4.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嚴格執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按要求納入統一登記,落實企業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主體責任。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加強新化學物質...
(三十六)充分運用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對於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無法認定的地塊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以及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污染防治事項,積極申請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支持。探索設立市級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對於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無法認定擬使用省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