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訴訟是指土地管理相對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或者不服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審理的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地行政訴訟
- 審理:由人民法院審理的活動
- 特點:土地管理相對一方的公民
- 決定:行政處罰決定
土地行政訴訟是指土地管理相對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或者不服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審理的活動。
土地行政訴訟是指土地管理相對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或者不服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審理的活動。...
國土資源部主要負責土地、礦產、海洋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這些權利是人民民眾最重要、最有價值的財產。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推進,受立案登記制改革、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公益訴訟試點等多重因素疊加影響,國土資源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呈現出量大、激增和類型相對集中的特點和態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於2011年5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9月5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八月七日 為正確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的行政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當事人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同級人民政府、上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交辦或者有關部門轉辦的爭議案件,按照本條有關規定審查處理。第十四條 下列案件不作為爭議案件受理:(一)土地侵權案件;(二)行政區域邊界爭議案件;(三)土地違法案件;(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爭議案件;(...
第十七條土地權屬糾紛的處理決定應加蓋人民政府的印章並寫明:(一)案由、申請請求、雙方當事人提出的事實和理由;(二)處理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三)處理決定。第十八條當事人對人民政府行政裁決不服的,先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複議、不起訴又不...
施建輝訴南京市國土資源局江寧分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是2014年10月13日在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縣)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案由 土地,行政登記。權責關鍵字 行政不作為,其他,證明,證據,拒絕履行(不履行),可訴性行政行為,受案範圍,訴訟關鍵字,違法,合法,行政行為效力,行政強制,行政行為種類,權責情節,行政。...
(一)土地管理 (二)土地權屬爭議處理 (三)土地違法案件查處 (四)鐵路用地管理 (五)城鎮住房制度改革 ……二、典型判例 1 袁偉啟不服湖北省老河口市土地管理局對其出租土地行政處罰決定案 2 黎德勝不服廣東省番禺縣土地管理局對其租地建房行政處罰決定案 ……三、相關法律規範參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
《法官告訴您怎樣打土地糾紛官司》是2010年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由力。內容簡介 官司有三種,即:刑事、民事、行政這三種。人們打官司,或者司法機關處理這三種案件,都必須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所規定的步驟、程式,否則就無法保證案件的質量,無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審理並作出裁判的活動。簡言之,行政訴訟是人民法院適用司法程式解決行政爭議的活動。定義 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法...
對方當事人應當在接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逾期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的處理,決定不受理的,應當在決定不受理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當事人對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複議條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十七...
經研究認為:行政機關對土地爭議的處理決定生效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應以民事侵權案向法院起訴,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執行,該行政機關依照行政訴訟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法強制執行。1991年7月24日司法解...
因不動產而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所謂不動產,是指形體上不可移動或者移動就會損失其經濟價值的財產,如土地、建築物、灘涂、山林、草原等。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是訴訟管轄制度中的一般規則,主要是為了就近調查,便於法院執行。這裡需要注意的問題是:(1)“不動產”的範圍。行政訴訟法所指的...
第十六條 山林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機構接到申請書後,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申請條件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登記受理,並通知申請人;對不符合本條例申請條件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制發不予受理決定並載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請人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申請書內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錯誤的,爭議調查...
調解書經當事人簽名或蓋章,調處人員署名並加蓋國土管理部門的印章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為土地登記的依據。第二十條調解未達成協定的,國土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處理決定。第二十一條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二條上級人民政府發現下級人民...
行政案件地域管轄又稱“行政訴訟的土地管轄”、“行政訴訟的區域管轄”。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在各自轄區內受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分工和許可權。中國行政訴訟法對行政訴訟的地域管轄作了具體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不經複議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案件和經過複議,複議機關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0.什麼是行政訴訟案件的公開審理?為什麼要公開審理?11.什麼是行政訴訟的兩審終審制度?為什麼要實行兩審終審制度?12.什麼是行政訴訟的辯論制度?為什麼要實行這一制度?13.人民檢察院對行政訴訟施行法律監督的含義是什麼?14.農村村民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範圍是什麼?15.對更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能夠提起行政訴訟...
房地產糾紛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就當事人的房地產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訴訟。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主要指城市規劃的行政主管機關,房屋、土地的行政主管機關和城市建設行政主管機關。這些具體行政行為包括扣留、吊銷或拒發房屋建設、施工和土地使用、規劃等許可證和執照,...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定、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定等協定的;(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定、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定等協定的;(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
(二)行政區域邊界爭議案件; (三)土地違法案件; (四)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爭議案件; (五)當事人在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的20年訴訟時效後,提出的土地權屬爭議案件。 第十四條 土地權屬爭議案件受理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指定承辦人對爭議的事實進行調查。
第三十條當事人對人民政府作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生效的處理決定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記的依據。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負責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的工作人員實行年度培訓,由國土部門或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機構...
最高檢發布十件行政訴訟監督典型案例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6發布,自2016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典型案例一 王某、朱某與某縣政府確認行政行為違法抗訴案 一、基本案情 王某與朱某為夫妻關係。朱某於2001年與某林場簽訂土地承包契約,約定將林場40.5畝土地承包給朱某,承包期為30年。王某、朱某承包土地後種植了果樹、...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定、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定等協定的;(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定、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定等協定的;(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
在行政訴訟案件管轄方面,草案首次提出,高級法院可以根據審判工作的實際情況,確定若干法院跨行政區域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此外根據各方意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受案範圍中增加一項規定:“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定、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定等協定的”。同時,...
行政訴訟時效是當事人能夠向人民法院對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有效期限,超過了這一期限,則當事人喪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一般訴訟時效和法定訴訟時效的規定。行訴法第4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為依法正確辦理市、縣級人民政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件,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2007.5.29)基本農田保護條例(2011.1.8修訂)3.司法解釋及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3.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15.4.2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