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減掛”指的是“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鈎”,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於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以下簡稱項目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地增減掛
- 定義:“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鈎”,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於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
土地增減掛”指的是“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鈎”,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於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以下簡稱項目區)。
土地增減掛”指的是“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鈎”,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於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以下簡稱項目區)。通過...
市土地儲備中心開設深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資金專戶,專門用於項目資金收支核算。第二十五條 掛鈎周轉指標按照上級國土資源部門下達的指標實行規模控制。第二十六條 掛鈎周轉指標按照"總量控制、封閉運行、定期考核、到期歸還"的原則進行...
第三條本細則所稱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以下簡稱掛鈎)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於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以下簡稱項目區),通過...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開展深度貧困地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共中央...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以下簡稱增減掛鈎)工作,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增減掛鈎,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將若干擬復墾為農用地的農村建設用地...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的立項、申報、審批及其監督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將若干擬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以下簡稱掛鈎)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可復墾整理為農用地和耕地的農村現狀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於城鎮村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共同組成拆舊建新掛鈎項目區(以下簡稱項目區),通過實施土地...
運用增減掛鈎政策支持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受益權,不搞強迫命令,防止以易地扶貧搬遷為名搞“運動式”搬遷。要切實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土地合法權益,拆舊復墾騰出的建設用地,必須優先滿...
《餘慶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驗收暫行辦法》是一項由余慶縣政府頒布的條例。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工作,根據《土地復墾條例》(國務院令第592號)、《國務院關於嚴格規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
第一條為規範我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區土地復墾和竣工驗收工作,促進統籌城鄉發展試驗區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嚴格規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7號)、《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城鄉建設...
縣區政府要組織農業、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在集體經濟組織確定復墾土地權屬後3個月內依法辦理土地確權和變更登記手續,發放土地權利證書。4.規範收益分配管理。各縣區政府應以不額外增加居民負擔為原則,制定增減掛鈎收益管理細則,確保增減掛鈎...
第十條 增減掛鈎項目驗收合格後,省國土資源廳向拆舊區所在市(州)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頒發《增減掛鈎項目驗收合格證書》。項目城鎮建新區所在縣(市、區)在依法辦理土地徵收申報手續時,應當提供拆舊區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同意使用城鎮建...
(一)科學編制增減掛鈎專項規劃。各地要抓住當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和基本農田劃定機遇,依據全省“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發展規劃等,與產業布局規劃、農業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
各地要依據財政部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增減掛鈎項目收益管理制度,加強收益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加強增減掛鈎收入征管,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政策;規範支出管理,加大對增減掛鈎項目的支持力度。各地掛鈎項目產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及時全部返還農村,用於...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針對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中出現的問題,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以規範,避免掛鈎試點工作出現偏差,確保城鄉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耕地面積不減少,推進統籌城鄉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機關各司局及有關直屬事業單位: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嚴格規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
整治騰出的農村建設用地,首先要復墾為耕地,在優先滿足農村各種發展建設用地後,經批准將節約的指標少量調劑給城鎮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須及時全部返還農村,切實做到農民自願、農民參與、農民滿意。嚴格規範增減掛鈎試點 (四)堅決扭轉...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的理論與實踐研究》是由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研究中心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金麗國、曹林、宋娟、白鈺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成果信息 成果摘要 項目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廣泛收集相關研究資料,到天津市東麗區...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嚴格規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國發47號)精神,根據省政府和國土資源部的部署要求,國土資源廳會同省政府研究室、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環保廳、農業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嚴格規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7號)、市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全市農民新村建設和農村危舊房改造的意見》(渝府發〔2010〕89號)和市城鄉建委《關於印發〈重慶市農民新村建設...
《天津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潛力分析與空間布局研究》是由天津工業大學土地利用工程研究中心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蔡為民、林國斌、吳雲青、金麗國、曹林、王月東、劉萬江、賀翔、劉虹吾、李震、閆安、袁浩正、宋娟、白鈺、張宇擔任主要完成...
四要嚴格限制“宅基地換房”政策,建立以農地整理為主體的建設用地指標激勵政策,並分階段推動以農地整理為主體的土地發展權交易政策。這些政策建議將有助於協調現行體制下宅基地流轉機制、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政策和保護農民利益三者之間的...
5、產生的增減掛鈎指標平移使用產生的土地收益應與實際投入成本資金相平衡。若收益低於實際投入成本,政府須對差異資金的來源方式進行合理的說明和承諾。七大步驟 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七大工作步驟:1、調查摸底,徵求意願。深入村組、農戶家中,...
第2章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研究的理論基礎 2.1糧食安全理論 2.1.1保障基本的糧食安全是國家必須完成的“死任務”2.1.2我國的糧食安全必須主要依靠國內糧食生產 2.1.3耕地是穩定糧食生產、保障糧食供給之根本 2.2土地經濟與管理理論 ...
二、市國土房管局要依據《土地管理法》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管理辦法》(國土資發〔2008〕138號)的有關規定,依法依規從嚴辦理掛鈎試點項目區實施規劃審批事宜,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我市掛鈎試點工作規範有序開展。
切實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確保全市重點項目建設順利推進,市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實施土地管理“五掛鈎”暫行規定,即指供地率和計畫指標執行情況、補充耕地完成情況、利用磚瓦窯復墾增減掛鈎項目進展情況、閒置用地...
2010年11月1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規範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工作。會議強調,必須採取有力措施,開展農村土地整治要堅決防止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樓等問題。及時扼制了違背農民意願“撤村...
五是提高農村土地利用效率。結合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的要求,允許進城落戶人員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鼓勵農村土地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規範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通過整理復墾,增加耕地面積。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