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統治區教育

國民黨統治區教育

三民主義”教育宗旨 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大學院提出所謂根據三民主義而確定之"中華民國教育宗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民黨統治區教育
  • 外文名:Education of the Kuomintang rule
  • 基本信息:南京國民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方針
  • 教育宗旨:中華民國教育宗旨
  • 時間: 1928年
基本信息,教育宗旨,

基本信息

1927年9月中國國民黨改組南京國民政府。在南京國民政府統治下的地區稱國民黨統治區。國民黨統治區的教育主要指南京國民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方針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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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漢合流之後,國民黨成為全國的執政黨。國民黨政權相對穩固之後即著手加強對高等教育的管理。在指導思想上,國民黨確立了“三民主義”的教育宗旨,在實踐中提出高等教育要培養實才的目標。在國民黨執政時期,中國高等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在發展中也存在著一些嚴重的缺陷和不足。

教育宗旨

“三民主義”教育宗旨 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大學院提出所謂根據三民主義而確定之"中華民國教育宗旨"為:“(一)恢復民族精神,發揚固有文化,提高國民道德,鍛鍊國民體格,普及科學知識,培養藝術興趣,以實現民族主義。(二)灌輸政治知識,養成運用四權之能力;闡明自由界限,養成服從法律之習慣;宣揚平等精義,增進服務社會之道德;訓練組織能力,增進團體協作之精神,以實現民權主義。(三)養成勞動習慣,增高生產技能,推廣科學之套用,提倡經濟利益之調和,以實現民生主義。提倡國際正義,涵養人類同情,期由民族自決,進於世界大同。”後來在1929年3月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由南京國民政府正式公布之“三民主義教育宗旨”,將上述宗旨概括為:“中華民國之教育,根據三民主義,以充實人民生活,扶植社會生存,發展國民生計,延續民族生命為目的;務期民族獨立,民權普遍,民生髮展,以促進世界大同。”這個教育宗旨,違背了孫中山的新三民主義。
教育行政制度與學校系統 1927年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通過在1926年 3月廣州國民政府設立的教育行政委員會之提案,教育行政制度採用大學院制。設“中華民國大學院”,大學院設院長、副院長及大學委員會,下設高等教育處、普通教育處、社會教育處、文化事業處和各種專門委員會(如政治教育委員會、教育經費計畫委員會、考試制度委員會等)以及直屬國立學術機關(國立大學、中央研究院、中央圖書館等)。蔡元培任大學院長。各省則分為若干大學區,每區設大學一所,以大學校長綜理區內教育行政及一切學術事宜。1928年冬廢止大學院, 成立教育部。 教育部下設高等教育司、普通教育司、社會教育司、總務司。1929年增設蒙藏教育司及華僑教育設計委員會。教育部之下並設有編審處,1933年改為國立編譯館。各省之大學區,只在江蘇浙江兩省試行,未能推廣。1928年成立“北平大學區”,1929年停止。設教育部後,各省設教育廳,縣設教育局。
在學制方面,基本上仍繼續實行1922年公布之壬戌學制。後鑒於中學採用綜合中學制存在許多問題,師資和物質設備均無保障,學校管理顧此失彼,1932年以“過去中學、師範、職業學校合併制度,足使設施混淆,目的分歧,結果中學固無從發展,而師範與職業教育,亦多流於空泛”,“馴至謀生、任教、升學三者目的,均不能達”之理由,廢除綜合中學制度,中等教育分設中學師範職業三種學校。
國民黨統治區教育
各級各類教育的實施 國民黨政府在1929年、1936年和1937年幾次提出實行國民義務教育,制定掃盲計畫,但均“由於經費困難,未能實施”。1933年國民黨政府為配合對中國共產黨革命根據地的"圍剿",而在、皖、五省實行所謂管、教、養、衛並重之“特種教育”。據此,1939年 9月國民黨政府公布“縣各級組織綱要”,正式實施“管教養衛合一”,“政教合一”和“三位一體”的“新縣制”。1940年 3月教育部根據“縣各級組織綱要”制定“國民教育實施綱領”,推行國民教育制度。所謂管教養衛合一和三位一體即:“將鄉鎮一級之鄉鎮長、中心國小校長、壯丁隊長,及保一級之保長、國民學校校長、保壯丁隊長之職,定為一人兼任,其鄉鎮保之經濟、警衛、文化、衛生等建設事業之執行,亦由國小教師負責分掌。所有組織民眾,實行自治之使命,完全以國小為中心。”所謂國民教育制度就是將國小和補習教育合併進行。具體辦法為鄉鎮設中心學校、保設國民學校。中心學校和國民學校都分為國小部和民教部兩部。國小部收6~12歲兒童受一、二、 四至六年的義務教育。民教部設初級或高級成人班,施以四個月、六個月到一年的補習教育。這是一種企圖用基層政權直接控制教育,用教育來加強基層政權,對抗和防範農民革命的措施。由於受到各省教育工作者的強烈抵制,所謂政教合一、三位一體的辦法,只在四川幾個縣實行了一下,其他地區未能施行。國民教育制度推行的結果,只不過是將初級國小改稱保國民國小,完小改稱中心國民國小而已。國小課程幾經修定,至1941年到1942年教育部陸續公布之國小各科課程標準規定為:團體訓練(包括訓育和衛生訓練)、音樂、體育、國語、算術、常識(高小分為公民、歷史、地理、自然)、圖畫、勞作。
中等教育方面,1932年公布《中學法》,規定中學校須為省立、市立、縣立、聯立和私立。1929、1932、1936和1940年四次修訂中學課程。1940年規定普通中學課程,國中為:公民、體育、童子軍、國文、算術、博物、生理及衛生、化學、物理、歷史、地理、勞作、圖畫、音樂、選修。高中為:公民、體育、軍事訓練(女生習軍事看護)、國文、外國語、算學、生物、礦物、化學、物理、歷史、地理、勞作、圖畫、音樂。各校視地方情形自第三年起可酌設簡易職業科目。1932年教育部規定了中學畢業生會考制度。
1932年公布《職業學校法》,規定職業學校分初高兩級,以單科設立為原則,有特別情形者得設數科。課程最初由各校自定,1934年 6月教育部刊行《職業學校各科課程表教材大綱設備概要彙編》。
1932年頒布的《師範學校法》規定各級師範均由政府辦理,師範學校收國中畢業生,學制3年;另有鄉村師範和簡易師範。1939年規定師範生畢業後需服務3年。 師範學校課程有:公民國文、歷史、地理算學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衛生軍訓(女生習軍事看護)、勞作美術音樂論理學、教育概論、教育心理、教育測驗及統計、國小教材及教學法、國小行政、實習等。
1929年 7月南京國民政府公布《大學組織法》,同年 8月公布《大學規程》。大學設校分國立、省立、市立和私立。大學組織分文、理、法、教育、農、工、商、醫8院,3院以上(須包括理、農、工、醫各學院之一)得稱大學,否則為獨立學院。大學得設研究院。1931年通令大學採用學年學分制。除醫科外,大學各學院或獨立學院各科學生從第二年起應認定某係為主系,並選定另一係為輔系。大學得附設專修科。
抗日戰爭時期國民黨政府在教育上的應變措施及戰後的復員辦法 1937年蘆溝橋事變爆發,平津京滬一帶相繼陷落,中國教育遭受了重大損失。國民黨政府承認:“當時平津京滬各地之機關學校,均以變起倉卒,不及準備,其能將圖書儀器設備擇要移運內地者,僅屬少數,其餘大部隨校舍毀於炮火,損失之重,實難數計。”據統計,戰前高等學校 108所,從1937年7月到1938年8月被破壞91所。40%以上的中學陷入淪陷區或戰區。為了維持戰時教育,國民黨政府採取了一些應變措施。將一批重點大學遷到內地。如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開大學遷昆明成立西南聯合大學北平大學、北平師範大學、北洋工學院、河北省立女師一部遷陝西城固成立西北聯合大學東北大學遷四川三台等,使師生不致流散,課程基本維持戰前狀態。1938年適應戰時特殊環境,大學開始實行統一招生。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由於交通困難,改為劃分考區,指定區內各公立院校聯合招生。1943年規定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招生辦法分為單獨、聯合、委託和成績考查四種。為擴大招生,1939年大學設先修班,招收次優學生,入校補習一年後入大學本科。
從1937年起,為救濟戰區流亡中等學校師生設國立中學。抗日戰爭時期先後在河南陝西甘肅四川貴州廣西青海寧夏綏遠重慶等省市共設國立中學34所。此外,還辦了國立四川造紙印刷職業學校、國立商業職業學校及14所國立師範學校。為解決戰區流亡青年生活問題,1938年 2月公布《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戰區學生貸金暫行辦法》,戰區無經濟來源之大專學生可申請貸金,畢業後以服務所得繳還學校。
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黨政府教育部召開了“全國教育善後復員會議”。對國立專科以上內遷的學校大部分遷回原址,一部分留設原地,並恢復由於戰事而停頓的學校。對敵偽所設學校一律予以停閉或改組,在北平上海南京武漢廣州青島瀋陽等地分設臨時大學補習班,並對在敵偽所辦大學、中學學習的學生作為“偽學生”,實行強迫訓練,進行“甄審”。這遭到了原在敵偽地區被迫害被奴役的學生的堅決反對。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在臨時大學補習期滿,成績及格者,準予分發正式學校肄業證書。
學生的民主運動和國民黨統治區教育的失敗國民黨政府為了控制學生思想,在學校中開設公民和黨義課,建立訓導制度,向學生灌輸封建主義思想。規定每個學校都要將“四維”(禮義廉恥)、“八德”(忠孝仁愛信義和平)制匾懸掛, "以資啟迪 ”和 “ 匡正人心”。1939年國民黨教育部頒布《訓育綱要》規定,“修己”要作到“格物致知,正心誠意”,“善群”要“親慈子孝,兄友弟恭”等,進行一整套封建倫理道德的灌輸。同時,在國中、國小設童子軍課,高中以上實行軍訓。軍訓屬國民黨訓練總監部下設的國民軍事教育處和各省的國民軍事訓練委員會主管,童子軍屬國民黨童子軍司令部管轄。1938年國民黨還成立了"三民主義青年團",“復興社”併入三青團
1946年,國民黨政府與美國政府簽訂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規定,美國人或美國的公司等法人及團體,有在中國“領土全境內”,“不受干涉”地從事所謂科學、教育、宗教及慈善事業之權利。
從1945年日本帝國主義投降到國民黨政府全面發動內戰前,學生運動的中心是爭取和平反對內戰。1945年11月19日重慶各界代表成立了反內戰聯合會,25日昆明大中學生舉辦爭民主反內戰時事晚會,遭到國民政府軍警的阻撓、破壞、並用機槍、小鋼炮威脅。昆明 3萬師生為了表示抗議,舉行聯合大罷課。國民黨政府鎮壓學生運動,造成“一二·一血案”。為此,全國學生罷課示威,聲援抗議,揭開了大規模學生民主運動的序幕。
1946年 9月下旬,全國各地舉行了“要求美軍退出中國運動周”,年底爆發了以“沈崇事件”抗議美軍暴行的示威。1947年為反對國民黨軍隊進犯解放區,全國學生掀起了“反飢餓”、“反內戰”、“反迫害”的鬥爭高潮。國民黨政府於同年 5月頒布“維持社會秩序臨時辦法”。1948年設“特種刑事法庭”迫害進步學生與民主人士。各地學生針鋒相對地展開了反迫害、爭自由、反暴行的鬥爭。同年 4月中旬,各地學生和教職員工掀起了新的鬥爭高潮。1949年4月1日南京11個專科以上學校學生舉行示威遊行,要求國民黨政府接受中國共產黨的八項和平條件,遭到鎮壓,造成“南京慘案”。
總之,從1945年日本帝國主義投降直到全國解放,國民黨統治區師生的愛國民主運動從未停止。運動規模之浩大,旗幟之鮮明,影響之深廣都是空前的。1949年大陸解放後,國民黨軍隊撤至台灣,結束了除台灣省以外國民黨統治區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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