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營利性企業

國有營利性企業是我國當前國有資產管理中的重要內容,龐大的國有資產存量存在了二營利性食業當中也是我國國有資產管理不同於世界其他各國國有資產管理的獨特之處。之所以在建國後產生和發展了大量的營利性國有企業,我們已在第五章中進行了探討——概而論之,無非是出於效率與公平兩方面的考慮:從效率方面來講,將企業國有化是為了將企業完全地納入計畫體制之下,以便用計畫經濟來糾正市場經濟可能發生的混亂,從而實現國民經濟有計畫、按比例地發展;從公平方面來講,則是為了將社會的生產資料歸全民均等地所有,以最大限度地消除稟賦不公。

大精的國有企業構成了我國經濟中占據優勢地位的現實生產力,比如,2003年,國有工業企業的資產總額占全部工業企業資產總額的56%;國有工業總產值占全部工業總產值的比重為37%左右;國有工業企業的銷售收入占全部工業倉的銷售收入的40%;在工業總產值的增加額中,國有企業的比重為18%;利潤總額則占餘部工業企業利潤總額的46%;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上繳稅金總額更要占到同口徑全部工業企業稅金總額的63%。因此,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雖然國有企業有著從一般競爭性領域中退出的客觀趨勢,但在這一過程中,提高固有企業的內部效益仍然有著現實的意義。從根本上講,我們更應著眼於徹底理清國有企業與社會整體經濟效率之間的關係,並在此基礎上,充分地理解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在本章中,我們將涉及國有企業的有關問題分為三類,即國有企業的財務結構問題、國有企業的治理結構問題、國有企業的外部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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