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審核

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審核是《關於加強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和企業工資總額管理的通知》規定的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需要進行的行政審批事項。

根據國務院2015年10月11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7號)取消了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審核的行政審批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審核
  • 作用:對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進行審核
  • 現狀:取消
  • 取消時間:2015年10月11日
項目背景,組織機構,標準條件,項目取消,

項目背景

為了保證企業工資改革的順利進行,經請示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勞動部、經貿委制訂了《關於加強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和企業工資總額管理的通知》。

組織機構

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審核的行政審批部門是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

標準條件

國有企業經營者不得自己給自己長工資,凡未經有關部門審批,自行確定和提高經營者工資的,應予以堅決糾正。為了使國有企業經營者的工資收入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目前勞動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有關辦法。在新辦法頒布之前,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的管理,仍按勞動部、原國務院經貿辦《關於改進完善全民所有制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辦法的意見》(勞薪字〔1992〕36號)精神執行。各級勞動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要加 強對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的管理,嚴格履行審批程式,在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的確定和管理上,仍堅持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經營者的工作實績並提出經營者工資收入水平的明確建議,報同級勞動部門審核後,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

項目取消

根據國務院2015年10月11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7號)取消了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審核的行政審批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