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根據《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於玉溪市市縣鄉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玉發[2005 ]1號)檔案精神,設立玉溪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與市財政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玉溪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代表市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統一對市、縣(區)國有資產進行監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溪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地理位置:玉溪市
  • 上級機關:玉溪市人民政府
  • 主要職責:建立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承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職責:
1、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代表出資人對企業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管。
2、代表市政府向國有企業派出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
3、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4、擬訂全市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的行政法規,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市縣區企業國有資產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二)根據省委(雲發[2004]19號)檔案規定,統一對市、縣(區)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進行監管:
1、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貫徹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等,結合實際,擬定補充規定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違法事件依法進行處罰。
2、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的日常工作,決定或批准國有資產的經營形式,審批關於產權變動和財務處理問題。
3、擬定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
4、貫徹國有資產評估的法規和管理制度。
(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 企業監管處
1、研究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中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的行政法規。
2、對市屬國有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
3、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統計和市屬企業財務決算備案工作,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建立和完善企業效績評價體系並負責組織實施,組織市屬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工作。
4、擬訂全市企業國有資產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市屬企業國有資產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市屬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
5、擬訂全市國有企業收入分配改革的指導意見,研究制訂市屬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勵方式並組織實施。擬訂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審核市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
(二)行政事業監管處
1、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行政法規,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縣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2、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登記及處理產權糾紛。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統計年報工作。
3、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出售、劃轉、報損及報廢的審批工作。
4、監繳國有資產產權收益及監督考核。
5、評價國有資產的結構、分布、資產負債及經營效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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