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聊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聊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 下簡稱市國資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市國資委黨委履行市委規定的職責。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聊城市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關於聊城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國資委貫徹黨中央關於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聊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副書記:張春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聊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外文名: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of Liaocheng People's Government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張春華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市級許可權內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二)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承擔監督所出資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職責。按照許可權管理市直部門(單位)舉辦的國有企業。
(三)負責擬訂最佳化市屬國有資本布局結構的規劃,提出市屬國有資本戰略性調整、產業以及企業重組整合的方案,推動國有資本有序進退。
(四)負責市屬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按照許可權承擔組建、改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有關工作。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承擔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五)會同其他股東制定、修改所出資企業章程,審議董事會報告。審批所出資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許可權,決定所出資企業合併、分立、改制等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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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指導所監管企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按照管理許可權和法定程式任免、委派相關企業領導人員。指導所監管企業黨建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
(七)參與制定市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提出所出資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監督所出資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組織對所出資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確定負責人薪酬和獎懲。推進所監管企業實施經營管理者中長期激勵。
(八)監測市屬國有資本運營質量,監督企業財務狀況。推動所監管企業實施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監督國有資產進場交易。依法對縣(市、區)、市屬開發區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負責完善所監管企業審計監督體系,組織實施出資人審計,對國有資產流失或有關事項實施稽查。按照許可權對違規決策經營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負責人實施責任追究。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進一步推進職能轉變,取消、下放、規範整合部分監管事項,強化依法、分類、陽光監管,最佳化監管流程,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有效防範國有資本流失,全面加強黨的建設,不斷提高監管效能和服務質量。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黨委辦公室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黨務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機關信息化等工作。牽頭負責委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相關工作。負責市國資委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負責對所監管企業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起草市級許可權內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組織重大理論問題研究,牽頭擬訂推進全市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建議,起草綜合性文稿。牽頭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工作。負責委機關法律事務,指導所監管企業法治建設工作。承擔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二)規劃發展科。負責研究提出最佳化市屬國有資本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負責審核所出資企業的發展戰略與規劃。負責擬訂企業投資管理制度,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進行審核監督。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工作。牽頭組織所監管企業國際化經營戰略實施以及境外投資管理工作。承擔市屬國有資本布局結構調整投資決策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三)產權管理及企業改革科。負責研究提出完善全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擬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制度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備案和監督檢查工作。審核所出資企業資本金變動、發債方案。
監督、規範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負責牽頭組織所監管企業對外合作發展。負責牽頭組織、協調市國資委和所監管企業在境內外的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活動。負責指導監督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協調所監管企業做好扶貧和對口支援工作。負責擬訂所出資企業合併、合資等重組方案,承擔組建、改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有關工作。承擔接收市直部門(單位)舉辦的國有企業有關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董事會建設工作,組織審議所出資企業董事會年度報告。
牽頭市國資委履行多元投資主體企業股東職責有關工作。負責制定、修改所出資企業章程有關工作。指導推進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負責各方面監督成果在委內科室和所監管企業的綜合利用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分類處置、督辦和核查發現或者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核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
(四)考核分配與收益管理科。負責擬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組織對所出資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相關人員薪酬以及獎懲建議。推進所監管企業中長期激勵、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畫。負責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以及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指導調控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與業務支出制度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
負責擬訂所監管企業財務監督管理相關制度,對企業財務狀況實施監督。承辦所出資企業年度財務預決算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財務風險管控。完善所監管企業審計監督體系,組織實施出資人審計,指導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研究建立健全市屬國有資本運作制度,組織指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開展國有資本運營。研究提出推進所監管企業資本證券化的意見,協調指導所監管企業首發上市,負責上市公司股權管理事項。負責推進所監管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組織指導有關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負責國有資本收益有關工作。
(五)組織人事科(掛黨委組織部牌子)。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和推進所監管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設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監督工作。負責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負責提出所監管企業有關董事、財務總監委派人選建議,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做好考核評價等日常管理。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工作。指導、協調、落實所監管企業離休人員的服務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落實黨建工作責任。指導所監管企業統戰工作。
機關黨支部。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市國資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聊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聊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洪玉振
聊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副書記:張春華
中共聊城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聊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副書記:賈鵬柱
聊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劉娟
聊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么章忠
聊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韓春岐
聊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事會主席、黨委委員:黨安憲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聊城市委辦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聊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聊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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