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聊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 外文名:Liaocheng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ervice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李靜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完善和創新相關工作機制。起草市級許可權內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指導制定全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辦理劃入的行政許可事項、關聯政務服務事項和收費事項。
(三)負責對全市政務服務(依申請辦理的行政權力及公共服務,下同)實施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統籌指導全市政務服務事項實施要素的梳理。牽頭負責政務服務標準化工作,監督實施政務服務標準規範。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事項實行動態管理。組織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上網辦理。
(四)負責運行、管理市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各部門政務服務工作進行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業務培訓和考核評價。
(五)負責協調指導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對市級部門專門辦事大廳(分中心)進行業務指導和管理考核。對縣(市、區)、市屬開發區行政審批局進行業務指導監督。
(六)負責推進市政務服務平台套用系統的建設、管理、運維,負責政務服務信息共享成果在行政審批領域的套用工作。
(七)負責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分工
1、與原審批部門的職責分工
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劃入的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聯政務服務事項和收費事項的依法受理、審核、決定、送達,並對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服務行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審批工作中出現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投訴受理工作由市行政審批局承擔。行業監管部門要強化行政許可後的監管責任,細化監管措施,避免監管缺位。原審批部門因監管工作,需要市行政審批局提供相關數據、信息的,市行政審批局應積極配合。
審批過程中需要專門機構或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現場勘驗或評估評審等專業性輔助工作的,行業監管部門應予以辦理。市行政審批局相關審批工作接受省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並負責對縣級行政審批局的業務指導。今後,國務院、省政府下放、調整的行政許可及相關事項,原則上由市行政審批局承接實施(許可職責未劃入的除外);國務院、省政府下放、調整的行政處罰等事中事後監管事項由行政主管部門承接實施。
2、與市大數據局在市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行政審批局負責推進市政務服務平台套用系統的建設、管理、運維。市大數據局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統籌推進全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建設。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組織制訂年度工作計畫和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等有關工作。牽頭精神文明單位建設工作。
(二)人事財務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牽頭負責組織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工作。負責起草市級許可權內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四)督查考核科。負責政務服務大廳的日常巡查工作。負責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視窗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負責對局機關重點工作進行督辦。負責對進駐的視窗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辦理調整手續。負責政務服務對象投訴的調查工作。負責民眾滿意度測評工作。
(五)政務服務管理科。負責全市政務服務實施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統籌協調全市政務服務事項實施要素的梳理。負責協調指導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牽頭負責政務服務標準化工作,監督實施政務服務標準規範。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服務工作進行協調管理。牽頭負責政務服務標準化工作。統籌協調業務檔案管理工作。
(六)信息技術科。負責擬訂局信息化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務服務平台套用系統的發展規劃。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平台運行數據的統計、分析和套用工作。負責統籌推進政務服務數據資源匯聚整合成果在政務服務平台共享套用。負責統籌協調全市政務服務平台運行維護工作。會同政務服務管理科,推進政務服務線上線下一體化工作,提升“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效能。
(七)綜合受理科。負責指導督導全市政務服務“統一受理”工作,制定全市“一窗受理”工作流程及標準,組織實施無差別“統一受理”工作。負責推進全市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承諾事項、“一鏈辦理”事項實行線上線下統一受理、發證,並對“統一受理”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幫辦代辦服務科。負責制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舉措及“選單式”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項目審批“綠色通道”。負責政務服務事項的幫辦代辦工作。
(九)市場準入審批科。負責辦理許可權範圍內的企業註冊登記、廣告發布登記、質量、財政等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聯政務服務事項和收費事項,制定全市市場準入審批工作標準和服務流程。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失信企業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協助執行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溝通協調和業務銜接工作。
(十)投資項目審批科。負責辦理許可權範圍內投資項目確立,涉及發改、環保、水利、地震等領域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聯政務服務事項和收費事項,制定全市投資項目審批工作標準和服務流程。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溝通協調和業務銜接工作。
(十一)工程建設審批科。負責辦理許可權範圍內工程建設,涉及住建、人防領域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聯政務服務事項和收費事項,制定全市工程建設審批工作標準和服務流程。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溝通協調和業務銜接工作。
(十二)食藥衛健審批科。負責辦理許可權範圍內食品、藥品、衛生醫療領域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聯政務服務事項和收費事項,制定全市食品、藥品、衛健領域審批工作標準和服務流程。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溝通協調和業務銜接工作。
(十三)交通運輸審批科。負責辦理許可權範圍內交通運輸、公路等領域涉及的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聯政務服務事項和收費事項,制定全市交通運輸審批工作標準和服務流程。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溝通協調和業務銜接工作。
(十四)城市管理審批科。負責辦理許可權範圍內負責的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公用設施、城市衛生容貌等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聯政務服務事項和收費事項,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審批工作標準和服務流程。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溝通協調和業務銜接工作。
(十五)涉農事務審批科。負責辦理許可權範圍內農業、林業、畜牧、糧食等領域涉及的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聯政務服務事項和收費事項,制定全市涉農事務審批工作標準和服務流程。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溝通協調和業務銜接工作。
(十六)社會事務審批科。負責辦理許可權範圍內人力資源、教育、民政、體育、僑務、商務、文化、廣電、新聞、旅遊等領域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聯政務服務事項和收費事項,制定全市社會事務審批工作標準和服務流程。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溝通協調和業務銜接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市行政審批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中共聊城市委常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聊城市行政審批局黨組書記:郭建民
聊城市行政審批局黨組副書記、局長,聊城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主任:李靜
聊城市行政審批局二級調研員,聊城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二級調研員:李繼榮
聊城市行政審批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聊城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田西坡、張濤、楊國勇
聊城市行政審批局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聊城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四級調研員:張軍
聊城市行政審批局四級調研員,聊城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四級調研員:馮雲亮、馮磊、楊延華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聊城市委辦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聊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聊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