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關於推進鐵路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國家鐵路局關於推進鐵路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是國家鐵路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4月1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鐵路局關於推進鐵路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 發文字號:國鐵綜〔2018〕34號
  • 發布單位:國家鐵路局
  • 成文日期:2018年04月13日
檔案全文
局屬各單位、 機關各部門: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工作部署, 根據 《國務院關於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 年) 的通知》 (國發 也2014頁 21 號) 、 《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 ( 國發 也2016頁 33 號) 和 《 關於加強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 (交政研發 也2015頁 75 號) 等檔案精神, 加快推進鐵路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提出以下意見。— 1 —一、 指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 堅持全面深化改革, 將信用體系建設作為完善公共服務體系、 促進公平正義的重要抓手, 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通過開展信用管理, 營造鐵路行業誠信守法的良好氛圍, 增強人民獲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 為鐵路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二、 總體目標建立覆蓋鐵路運輸、 工程建設、 設備造修等重點領域的信用管理制度, 完善信用信息採集、 信用評定、 信用信息套用、 信用修復等工作機制, 建立並套用鐵路行業信用管理信息系統。 充分發揮跨部門、 跨行業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製作用。通過信用管理規範鐵路市場秩序、 提升質量、 促進安全生產, 不斷提升鐵路行業信用水平。三、 主要原則統籌規劃, 分步實施。 充分考慮鐵路行業涉及領域多的特點, 立足各專業監管工作實際, 強化頂層設計, 建立評定標準,完善工作機制, 分專業、 分步驟穩步推進。重點突破, 強化套用。 將鐵路運輸安全、 運輸服務質量、 工程建設質量、 設備質量安全等重點領域的核心關切作為信用管理主要內容, 通過褒揚誠信、 懲戒失信, 促進各領域良性發展。協同配合, 聯合獎懲。 加強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 2 —議牽頭部門及其他成員單位的有效銜接, 實現信息共享, 開展跨行業、 跨部門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政府推動, 社會共建。 鼓勵和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引導社會信用服務機構積極參與鐵路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形成鐵路行業的信用管理合力。四、 重點工作(一) 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按照科學合理、 依據充分、 便於操作的原則, 制定鐵路行業各領域的信用管理 辦 法。 制 定 守 信 聯 合 激 勵 對 象 名 單 ( 紅 名單) 、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黑名單) 和信用狀況重點關注對象名單 ( 重點關注名單) 認定標準與認定程式; 建立信用信息使用制度, 規範信用信息公告、 聯合獎懲等行為; 完善信用修復機制, 暢通異議申訴渠道。(二) 完善各類信用名單認定標準。堅持獨立、 公正、 審慎的原則開展各類信用名單認定, 確保認定結果的合法性和權威性。 定期委託第三方機構評估各類信用名單認定標準執行效果, 結合信用管理工作實踐經驗和各專業領域監管工作特點, 不斷完善信用名單認定標準。(三) 提升信用信息使用效能。通過多渠道、 多平台公告信用信息的方式, 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加強部門聯動, 與各有關部門開展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 對典型守法誠信主體予以激勵; 對嚴重失信主體, 運— 3 —用各部門懲戒措施予以綜合懲治, 使失信者 “一處失信, 處處受限冶 。(四) 鼓勵信用信息修復。在信用名單設定、 認定標準設定和移除機制設計等方面, 體現分級分類、 鼓勵修復的原則, 促進失信主體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為、 消除不良社會影響等方式修覆信用。(五) 建立信用管理信息系統。搭建鐵路信用管理信息系統, 整合行業內行政許可、 行政處罰、 監督檢查、 投訴處理等相關信息, 實現行業信用信息在檔案建立、 信息採集、 信用評定、 異議申訴、 信息公告、 查詢與共享等方面的電子化管理。 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信用中國冶 網站、 “ 信用交通冶 網站等信息平台對接, 交換、 共享信用信息。五、 保障措施(一) 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加強組織領導, 制定實施方案, 明確責任分工, 切實推進鐵路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國家鐵路局、 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成立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工作領導小組, 研究有關重大問題, 指導、 協調、 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制定完善落實本意見的具體工作方 案, 明 確 任 務 分 工 和 時 間 節 點, 確 保 措 施 齊 全、 成 效明顯。— 4 —(二) 加強監督管理。各部門、 各單位要依法履職, 加強對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監督管理, 嚴格管理信用信息。 督導企業履行信用建設責任。 加強對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開展鐵路信用服務業務的指導, 積極培育引導鐵路信用服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三) 加強輿論宣傳。各部門、 各單位要大力開展鐵路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宣傳, 向企業解讀有關政策, 聽取社會各界對鐵路行業信用管理的意見建議。 開展鐵路行業誠實守信教育, 著力推動信用文化建設, 使信用理 念 深 入 人 心, 形 成 以 守 信 為 榮、 以 失 信 為 恥 的 良 好 行 業氛圍。六、 其他事項原鐵道部下發的 《關於加快推進鐵路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鐵辦 也2007頁 112 號) 自本指導意見發布之日起廢止。國家鐵路局2018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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