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鄉村振興計畫實施方案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鄉村振興計畫實施方案》是為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提升普及程度和質量,共同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鄉村振興計畫。2021年12月23日,教育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語委聯合印發通知,公布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全國國語普及率具體目標是:到2025年,全國範圍內國語普及率達到85%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鄉村振興計畫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教育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語委
  • 發布文號:教語用〔2021〕4號 
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方案全文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鄉村振興計畫實施方案
  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要途徑,是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的基礎支撐,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有力舉措,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為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提升普及程度和質量,落實國家語言文字事業“十四五”發展規劃相關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落實全國語言文字會議部署,堅持以服務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按照“聚焦重點、全面普及、鞏固提高”的新時代推廣國語工作方針,全面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實現鞏固拓展推普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全面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質量,推動國家語言文字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系統謀劃、統籌推進。基於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不平衡不充分的現狀,系統謀劃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提升工作,統籌推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
  ——突出重點、精準施策。精準聚焦民族地區、農村地區,重點關注學前兒童、教師、青壯年勞動力、基層幹部等人群,一地一策、一類一策,專項推動、重點突破。
  ——尊重規律、協同創新。遵循語言文字工作規律,穩中求進、提質增效,加強部門協同、上下聯動,拓展工作路徑,創新工作手段。
  (三)工作目標
  按照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經過五年努力,實現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質量全面提升。
  到2025年,全國範圍內國語普及率達到85%;基礎較薄弱的民族地區國語普及率在現有基礎上提高6—10個百分點,接近或達到80%的基本普及目標。推普脫貧攻堅成果得到鞏固拓展,推普助力鄉村振興作用彰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質量持續提升,國民語言文字套用能力和語言文化素養不斷增強,社會用語用字更加規範,網路語言環境持續向好,語言服務能力顯著增強。
  二、重點任務
  準確分析、明確定位,堅持目標方法效果統一,實施三大行動。聚焦民族地區,服務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集中力量開展推普攻堅行動;聚焦農村地區,鞏固推普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推普助力鄉村振興計畫;聚焦國語普及率已達到85%的省份和基礎較好的城市地區,以更全面更充分普及為目標,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高質量普及行動。
  (一)民族地區推普攻堅行動
  1.推進學前兒童學會國語。實施“童語同音”計畫,為學前兒童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習奠定良好語言基礎。鞏固全面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保育教育成果,組織開展幼稚園教師、保育人員國語專項培訓,完成國家級示範培訓4萬人次,省、市、縣培訓同步開展,做到應培盡培。教師堅持使用國語與幼兒交流,鼓勵幼兒在日常生活和遊戲中大膽說國語,營造用國語日常交流的環境。總結“百園千師萬家”項目試點經驗,廣泛開展園對園、師對師、家對家結對幫扶和“小手拉大手”“大手拉小手”學講國語活動。支持繼續在四川省開展“學前學會國語”行動項目。
  2.提升教師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能力。嚴格落實教師持教師資格證書、國語等級證書上崗制度。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示範培訓計畫,通過脫產培訓、送培送教、遠程自學等方式,對未達標的教師開展專項培訓。加強語言文字規範標準培訓,將教師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能力培訓納入“國培計畫”“省培計畫”等項目。
  3.加大青壯年勞動力國語培訓力度。持續推進“職業技能+國語”教育培訓,靈活合理設計內容和方式。鼓勵研發口袋書、資源包、實用培訓教材等,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村村通”等,擴大培訓規模,提升培訓效能。因地制宜,積極推動青壯年勞動力國語培訓納入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共青團、婦聯等相關部門培訓項目。
  4.增強基層幹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套用能力。基層幹部要帶頭學、說國語,切實發揮表率作用。採取多種舉措,通過專項培訓、集中學習、“一對一”互幫互學等方式,普遍提升基層幹部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開展工作的能力。落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語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的法定要求。
  (二)推普助力鄉村振興計畫
  1.服務鄉村教育振興。促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與“五育”融合發展,服務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結合鄉村溫馨校園建設,加強鄉村中國小經典詩文教育、規範漢字書寫教育,推廣開設誦讀、書法、篆刻等語言文化“第二課堂”,豐富鄉村校園文化,助力把鄉村中國小校打造為鄉村文化中心。推動師生在校園內使用國語進行日常生活交流,營造良好的國語學習環境。選樹一批鄉村書香校園,推介鄉村學校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典型案例和經驗。
  2.繁榮發展鄉村語言文化。實施經典潤鄉土計畫,因地制宜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中華經典文化鄉村行活動。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挖掘整理鄉規民約、地方戲曲、俗語民謠等鄉村優秀語言文化資源,創造性開發文學、書畫、歌舞、戲劇等文藝作品,通過誦、寫、演、唱等形式創新演繹。引導鄉村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結合鄉村生態文明建設和人居環境整治,打造一批以詩詞、書法、楹聯等語言文化內容為主的特色鄉村和品牌項目,提升鄉村語言文化品位。
  3.助力鄉村產業振興。依託田園風光、村落建築、非物質文化遺產、紅色旅遊等特色資源,注入語言文化內涵,積極探索語言文字助力鄉村產業發展的特色模式。聚焦農村電子商務、農業手工業、旅遊康養、文化創意等產業,發揮語言文化在創新設計產品包裝、宣傳廣告、景觀文化等方面的獨特作用,提升產業、產品附加值。開展語言志願服務,幫助鄉村招商引資、品牌打造、產銷對接。樹立一批語言文化助力鄉村產業振興典型。
  4.提高鄉村人才語言文化素養。培育鄉村語言文化宣傳骨幹。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培訓納入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通過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農民夜校、鄉村文化大院等平台,支持採取固定服務和流動服務相結合的形式,為農村電商人員、旅遊服務人員、進城務工人員、農村婦女、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民眾等,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培訓服務。
  5.助力鄉村治理體制建設。以提升農村基層幹部國語溝通能力為切入點、突破口,做到培訓一人帶動一村,進一步提升鄉村整體國語普及程度和水平。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在考察考核農村基層幹部時,注重了解其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套用能力,對尚未達到相關要求的有針對性地加強培訓。
  (三)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高質量普及行動
  1.全面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發揮學校作為語言文字工作基礎陣地作用,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為教育教學基本用語用字的法定要求,全面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全面推行使用國家統編教材,加大教學質量支撐力度。將語言文字規範化要求納入學校、教師、學生管理等教育教學各環節和評估評價體系,確保2025年底前完成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達標建設。加強師範生和教師“三字一話”(鋼筆字、毛筆字、粉筆字和國語)教學基本功和教學技能訓練,開展教師國語水平和使用情況動態監測,將中小學生國語水平納入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內容,發布《中小學生國語水平測試等級標準》。實施高校語言文字工作提升計畫,支持高校加強語言文字相關學科專業建設、教師隊伍建設和科學研究等。
  2.提升社會語言文字規範化水平。將語言文字規範化要求納入行業管理、城鄉管理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創建內容。加強地名用字、拼寫和企業名稱、商品名稱、廣告的用語用字管理。加強網路語言監管與引導,建設健康文明的網路語言環境。深入實施中華經典誦讀工程,集聚社會資源和力量,開展全民誦讀、語言文化講堂和研修研學等活動,增強國民語言文字套用能力和語言文化素養。打造中華經典誦寫講特色鄉鎮、社區、學校、軍營等,展示基層傳承弘揚中華優秀語言文化的典型經驗和風采。
  3.提升語言文字科技賦能水平。發揮科技支撐和引領作用,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高校、科研機構、企業開展語言智慧型技術研究,著力在自然語言處理、機器寫作、機器翻譯、機器評測等領域取得實質性成果。充分利用智慧型語音、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效能。升級國語水平智慧型評測技術,完善測試管理系統。面向國家信息化發展和社會套用需求,分類整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資源,完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培訓平台、全球中文學習平台,加強語言知識庫、語料庫和資源平台建設。
  4.提升語言服務國家和社會能力。建設300個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鼓勵建設省級基地,提供語言文字咨政、培訓等服務。發揮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機製作用,支持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持續開展大學生推普志願服務活動,組建國語水平測試員語言服務團。實施第二期國家手語和盲文規範化行動計畫。面向老年人、殘疾人、外籍人員等,提供社會生活、智慧型產品使用等語言服務。為重大賽事、展覽、會議、活動等提供高質量語言服務保障。加強應急語言服務。支持內地與港澳、大陸與台灣語言文化交流,為港澳地區國語學習提供服務。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的領導,推動地方各級政府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納入議事日程,納入政府相關工作績效管理目標和履行教育職責評價體系。教育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語委牽頭抓總,適時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開展調度。國家語委有關委員單位要結合工作職責,積極推動實施本方案。省級教育(語言文字工作)部門、鄉村振興部門要加大統籌力度,強化資金保障,細化工作舉措,加強本地區工作督促指導。
  (二)加大宣傳力度。堅持集中式與常態化宣傳並舉,提升宣傳時度效。用好全國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等平台,創新宣傳方式,充分利用融媒體手段,製作推普短視頻、微課、公益廣告、文創產品等,加強語言文化品牌項目、優秀案例、特色鄉村宣傳展示,對推普用普學普突出地區、集體和個人進行宣傳表揚。充分挖掘、提煉工作中湧現出的典型經驗、做法,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解讀,營造良好推普氛圍。
  (三)推進法制建設。積極推動修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指導地方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修訂完善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鞏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主體地位。落實新修訂的國語水平測試管理規定,健全國語測試管理制度。將語言文字規範化要求納入相關法律法規。
  (四)強化評估監測。要將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為教育、鄉村振興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按時完成各項任務。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使用情況調查。重點開展黨政機關、網際網路等新媒體、“視窗”行業等領域用語用字規範化監測,定期發布監測結果。

內容解讀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鄉村振興計畫是“十三五”時期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攻堅工程和推普脫貧攻堅行動計畫的接續升級,是國家語言文字事業“十四五”發展規劃的重點任務。
《實施方案》強調,要堅持“系統謀劃、統籌推進,突出重點、精準施策,尊重規律、協同創新”的工作原則,經過五年努力,實現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質量全面提升。
提出全國國語普及率具體目標是:到2025年,全國範圍內國語普及率達到85%;基礎較薄弱的民族地區國語普及率在現有基礎上提高6—10個百分點,接近或達到80%的基本普及目標。
《實施方案》準確分析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問題,堅持目標方法效果相統一,實施“三大行動”。聚焦民族地區實施推普攻堅行動,重點解決學前兒童、教師、青壯年勞動力、基層幹部等4類重點人群的短板弱項問題;聚焦農村地區實施推普助力鄉村振興計畫,提出推普在助力鄉村教育、文化、產業、人才、組織振興等5個方面的任務和要求;聚焦國語普及率已達到85%的省份和基礎較好的城市地區,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高質量普及行動,統籌部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社會領域用語用字規範化、語言文字科技賦能、語言文字服務能力等4個方面提升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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