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7年第103號

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組織了對姚莊蘑菇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經審查合格,現批准自即日起對姚莊蘑菇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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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組織了對姚莊蘑菇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經審查合格,現批准自即日起對姚莊蘑菇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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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護範圍
姚莊蘑菇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以浙江省嘉善縣人民政府《關於姚莊蘑菇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的函》(善政[2005]9號)提出的範圍為準,為浙江省嘉善縣姚莊鎮現轄行政區域。
二、質量技術要求
(一)培養料發酵。
1. 原輔材料:就地取材,按每100 平方米計算乾燥無霉變的稻草2400公斤,牛糞2400公斤;尿素40公斤、食用菌專用石膏50公斤、輕質碳酸鈣25公斤、石灰50公斤。
2. 堆制發酵:室外發酵。經預堆的牛糞與經預濕的稻草,一層稻草、一層牛糞建堆;堆寬2.4至2.7米、堆高1.5米、堆長根據需要(長度不限);翻堆3次,料溫中心溫度達70±5℃,堆期15天左右。
3. 後發酵:室內發酵。堆制發酵結束後,隔天進行加熱升溫發酵,料溫達60℃至62℃保持6至8小時,50℃至52℃保持5至7天,料溫降至40℃至45℃時即開門窗通風;
(二)栽培管理。
1. 播種及發菌管理:發酵結束通風1天,按1.2至1.5瓶/平方米的用種量混播進行均勻播種,採用經植物檢疫部門檢疫過的當地優質合格雙孢蘑菇栽培種2796。播種後3至4天以關緊門窗為主,結合早晚通風換氣,促進菌種萌發吃料。吃料1寸深後可加大通風發菌,25至30天菌絲可長滿整個料層。
2. 覆土:
(1)覆土材料,按每100平方米計算:選用當地新鮮無霉變的礱糠300至350公斤;取用保護範圍內無化學污染的湖泊水河泥2500至3000公斤;礱糠經5%石灰水浸泡2至3天撈起瀝乾後和河泥拌勻備用。
(2)覆土:把準備好的礱糠水河泥充分拌勻後進行覆土厚度2.5至3厘米左右,鬆緊適度。
(3)覆土後管理:覆土後通風2至4天到用手掀泥面不粘手為度;關緊門窗結合早晚通風換氣,促使菌絲爬土;當大部泥逢中看到菌絲時通風,促使子實體形成。
3. 秋、春菇管理:
(1)當大量子實體形成關緊門窗結合早晚通風換氣。
(2)每天采菇後清除死菇、菇根、補土,後期如泥乾適當補水。
(3)春菇結束及時清除廢料,清掃菇棚後沖洗消毒。
(三)採收分級。
子實體2至3cm,不開傘菇型完整、潔白為至級;子實體3至5cm,不開傘菇型完整、潔白為二級。
(四)質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蘑菇肉質鮮嫩、美味可口,外觀漂亮,肉里結實,菇白肉厚。採收後24小時內不易氧化變黑,不需要漂白處理。
2. 理化指標:每100克蘑菇中含有蛋白質≥2.9克,碳水化合物≥66毫克、鐵1.3≥毫克。
三、專用標誌使用
姚莊蘑菇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嘉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姚莊蘑菇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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