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2年第66號是2002-07-24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2-07-24
【生效日期】2002-07-2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2002年第66號
根據《原產地標記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通過了對吳江絲綢(龍之練牌、茶花牌、龍橋牌)、陽澄湖大閘蟹(陽澄湖牌)、項城芝麻及其製品和新鄭紅棗(新鄭灰棗牌、新鄭雞心棗牌)生產企業的原產地標記保護申請的形式審查和現場實地審查,確認合格,現予以公告。
有關單位或個人對上述產品原產地標記保護申請有異議的,可以自即日起1個月內向我局提出。上述產品原產地標記保護申請資料存放在我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