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2年第55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2年第55號是2002年6月24日頒布的法律。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2-06-24
【生效日期】2002-06-2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02年第55號

根據聖猶達醫療用品(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處關於Tempo心臟起搏器回收情況的匯報及有關資料顯示,美國聖猶達公司(公司英文名稱:St.Jude Medical,Inc.)生產的概智兄弟公司銷售的Teletronics Tempo系列1102、1902、2102、2902型號的植入式心臟起搏器,由於在相鄰連線器間的焊劑搭接問題可能造成電池過早耗盡,安全可靠性降低。
為保障我國患者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和《出入境檢驗檢疫風險預警及快速反應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1]第1號),現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停止受理美國聖猶達醫療用品公司生產的Teletronics Tempo系列1102、1902、2102、2902型號的進口心臟起搏器的報檢及相關檢驗檢疫手續。
二、從公告之日起,各地檢驗檢疫機構暫停受理美國概智兄弟公司(包括Getz Bros.&Co., Inc.,概智兄弟(上海)醫療用品有限公司、概智兄弟醫療設備(廣州)有限公司)進出口產品的報檢通關及相關檢驗檢疫手續。
三、請有關醫療機構對已使用上述產品的患者進行跟蹤隨訪,以確保患者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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