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切實加強清理企業欠稅工作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切實加強清理企業欠稅工作的通知是一項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基本信息,檔案來源,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95-05-22
【生效日期】1995-05-2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切實加強清理企業欠稅工作的通知
(1995年5月22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今年1至4月份,全國稅務機關共組織入庫工商稅收收入1488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7.6%,完成計畫的29.1%,慢於近年同期收入進度,尤其是增值稅、消費稅(以下簡稱兩稅)收入進度更差,1至4月只完成年度計畫的26%,比時間進度短一個月的收入。造成收入進度緩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企業欠稅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據稅收快報不完全統計,4月末,全國企業欠繳工商稅收餘額達170億元,比年初增加75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億元。其中欠繳兩稅約140億元,占欠稅總額的80%。大量的欠稅,嚴重影響了稅收收入任務的完成,妨礙了國家預算的執行,成為當前組織收入工作中的一個突出問題。為遏制欠稅上揚勢頭,及時清回企業欠稅,確保今年收入任務的圓滿實現,各級稅務機關要立即行動起來,採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清理企業陳欠稅款,杜絕新欠稅款的發生。
一、各級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清理欠稅工作。今年是深化改革、鞏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一年,也是兩套稅務機關分設之後的第一年,清理企業欠稅,保證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不僅對完成今年的稅收任務,實現國家預算十分重要,而且對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促進國民經濟的良性循環,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同時,清理欠稅工作的成果如何,稅收收入任務完成如何,也是對各級稅務機關工作的檢驗。各級稅務機關的領導務必要把清理欠稅工作列入今年稅收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實行領導負責制,層層制定清欠目標,並落實到人。清欠工作和效果要與每個人的業績評定和獎懲掛鈎,把清理欠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徵收管理,強化執法力度。各地稅務機關要堅決認真貫徹稅收征管法,對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在積極催繳的同時,要嚴格徵收滯納金;逾期仍未繳納的,要與銀行部門積極配合,強制從存款和回籠貨款中扣繳;對屢催無效甚至抗稅不繳的納稅人,要依法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責任,絕不能心慈手軟。對確實由於資金困難,經稅務機關批准緩繳的,要嚴格控制在三個月之內。
三、突出抓好重點納稅企業的稅款入庫工作。各級稅務機關要集中力量,組織人員,深入基層和納稅大戶,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問題,搞活資金,保證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同時,要與當地銀行配合,繼續做好以納稅大戶建立“稅款過渡專戶”工作,保證從企業銷售回款中按稅款比例劃入專戶,及時入庫。
四、積極爭取當地黨政領導的支持,加強與財政、銀行等有關部門的聯繫和配合,從全局利益出發,共同抓好清理欠稅工作。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扣款順序,防止延壓、占用稅款和拒收稅票的現象發生。在處理先征後返和其他稅收退庫時,要堅持先徵收、後返還的辦法,有欠稅的企業,不得辦理稅收返還或其他退庫。
五、加強對欠稅情況的調查、了解,摸清底數,做好欠稅統計和跟蹤反饋工作。基層徵收人員不僅要依法計徵稅款,還要掌握欠稅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資金情況,對企業應納稅金的申報、徵收、入庫和欠繳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並配合計會部門、及時、如實地報告企業欠稅數額和情況,不得不報、漏報或瞞報。各地區對重點欠稅大戶應制定繳稅計畫和措施,實行跟蹤監測,及時報告清欠情況,以便採取有效措施,做好清理欠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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