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簡介
一些公益性出版項目常常因銷量小而面臨“出版難”。為此,中國政府建立了旨在資助此類項目的“國家出版基金”。
國家出版基金的前身是“重大出版工程專項資金”,是繼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之後,第三個以國家名義設立的專項基金,旨在資助優秀公益性出版項目的出版。 該基金主要來源是中央財政撥款,並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捐贈。
國家出版基金主要用於對不能通過市場資源完全解決出版資金的優秀公益性出版物的補助,限於出版物的編輯、稿酬、著作權費、校對、排印裝、複製、原輔材料及資料購置等直接成本費用支出。
國家出版基金的主要資助範圍包括優秀盲文、少數民族文字、“三農”讀物、未成年人讀物等公益性出版項目。
管理方法
新聞出版總署、財政部組成“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下稱基金委), 在每年10月31日以前發布下一年度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出版機構按照申報指南申報資助項目,在通過嚴格的初審、覆核、評審程式後,與基金委、主管單位共同簽訂《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協定書》。項目承擔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協定組織項目實施,並根據國家財經法規和《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管理辦法》,確保資助經費的使用效益。
基金委每年將有重點地檢查項目經費管理使用情況,並對部分資助項目進行期中或結項審計。對違規的項目承擔機構,基金委將給予批評、通報、向有關部門提出追究責任人責任的建議。嚴重違規者將被追回資金,取消其5年以下申請新資助項目的資格。
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繁榮發展我國新聞出版事業,鼓勵支持優秀公益性出版物出版,確保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以下簡稱“資助項目”)科學管理、規範實施,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出版基金由國家設立,用於鼓勵和支持優秀公益性出版項目的出版。
第三條 國家出版基金主要來源是中央財政撥款,並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捐贈。
第四條 國家出版基金資助對象是堅持黨的出版方針、政策,對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和文明進步產生重要作用的涉及古今中外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學科門類和多種媒體形態的優秀公益性出版項目。
第五條 資助項目的確定,遵循“自願申請、公平競爭、專家評審、擇優立項”的原則。
第六條 國家出版基金評審專家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相當於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行政職務,具有較高學術(專業)水平,在學科(行業)具有一定的威望和影響,能夠認真、客觀、公正、廉潔地履行評審職責。
第七條 資助項目的出版物應在顯著位置標註“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字樣。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八條 新聞出版總署、財政部組成“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基金委”),負責審定國家出版基金管理規章制度,資助項目及資助金額,決定與國家出版基金管理有關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第九條 基金委下設“國家出版基金規劃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基金辦”),負責起草資助項目申報指南,負責建設、使用和管理出版基金專家庫,組織資助項目評審、檢查、績效考核,受理資助項目的投訴舉報,負責國家出版基金經費管理,資助項目實施和資助經費使用監管,完成基金委交辦的工作。
第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所轄出版機構申報資助項目的審核、匯總、上報,資助項目的質量監管、檢查和結項驗收,承擔基金辦委託的其他工作。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全國人大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新聞出版主管部門,解放軍總政宣傳部新聞出版局(以下簡稱“中央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 項目承擔機構負責資助項目的具體實施,並按規定管理和使用資助經費。資助項目承擔機構法定代表人對資助項目的管理及資助經費的使用承擔直接責任。
第三章 範圍與分類
第十二條 國家出版基金主要用於對不能通過市場資源完全解決出版資金的優秀公益性出版物的直接成本補助。
主要資助範圍包括:
1.具有相當規模,代表現階段思想政治、文學藝術、科學文化最高研究水平的出版項目。
2.具有填補某一學科領域空白,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發展等具有積極推動作用的出版項目。
3.具有重要思想價值、科學價值或文學藝術價值,對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和及時反映國內外新的科學文化成果有重大貢獻的出版項目。
4.具有很高史料價值,集學術之大成的出版項目。
5.對維護國家穩定、民族團結具有特殊意義的出版項目。
6.優秀盲文、少數民族文字出版項目。
7.優秀“三農”、未成年人讀物出版項目。
8.對推動中國文化“走出去”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的出版項目。
9.國家委託的重點出版項目。
10.其他優秀公益性出版項目。
第十三條 凡屬國家科學技術學術著作出版基金等各種財政性基金或財政專項資金資助範圍內的出版項目,不列入國家出版基金資助範圍。
第四章 申報與確定
第十四條 基金辦每年10月31日以前發布下一年度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出版機構按照申報指南申報資助項目。
第十五條 資助項目的申報條件和要求:
1.資助項目申報機構必須是經國務院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正式批准的合法出版機構。
2.資助項目申報機構必須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管理水平和出版業績,具備完成資助項目的能力和水平。
3.申報資助項目應當提交《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書》、著作權人與出版單位簽訂的該項目出版契約(出版單位擁有該項目著作權的,可不提供出版契約,但應做出文字說明)及出版物樣稿(或樣張、樣盤、演示盤等)。暫時無法提供樣稿的出版項目必須經過嚴格的科學論證並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
4.每個出版機構一般每年只能申報2個資助項目(含聯合申報項目),並且只能承擔1個資助項目。出版機構有未結資助項目(含聯合申報項目)時,一般不得申報新的資助項目。叢書或其他介質成套出版物按一個資助項目申報。
5.聯合申報資助項目,應當明確主申報機構和其他申報機構及各自承擔的主要工作內容和責任,主申報機構應當是項目的主承擔機構,各申報機構必須符合本條第一款的規定。
6.資助項目申報機構應當從實際出發,編制科學合理的項目總預算,結合預計發行收入,提出合理的項目資助金額申請。
第十六條 地方出版機構向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中央級出版機構向中央主管部門或中央直屬企業申報本年度資助項目,不得越級申報。
第十七條 資助項目經專家評審、社會公示後,由基金委審定。具體確定的程式是:
1.初審。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中央主管部門和中央直屬企業(以下簡稱主管單位)按照本辦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規定,對出版機構資質和申報資料進行審查,並於每年3月31日前將審查合格的《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書》、著作權人與出版單位簽訂的出版契約(或出版單位自有著作權說明書)和出版物樣稿(或樣張、樣盤、演示盤等)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不能提供出版物樣稿的)及《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申請匯總表》報送基金辦。
2.覆核。基金辦對通過初審的申報單位資質及報送材料的完整性、規範性、合理性進行覆核。合格者,進入評審程式。
3.評審。專家組對進入評審程式的項目進行評審,確定擬資助項目和擬資助金額。
(1)初評。基金辦按照申報項目的專業分類,以隨機抽取的方式從出版基金專家庫中抽取若干名專家,分專業組成初評專家組。初評專家組對本專業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確定進入複評程式的項目並按照重要性原則進行排序。
(2)複評。由初評專業專家組推薦的專家代表和其他有關方面專家組成複評專家組。複評專家組對進入複評程式的項目進行綜合評審,確定擬資助項目並按照重要性原則進行排序。
(3)終評。基金辦以隨機抽取的方式從出版基金專家庫中抽取若干名出版專業專家、財務專業專家和其他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終評專家組。終評專家組依據出版行業成本水平、預計發行量及其他有關規定,並根據擬資助項目排序和當年國家出版基金預算規模,評審確定擬資助項目和擬資助金額。
4.公示。擬資助項目和擬資助金額經基金委批准後,於每年5月31日前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15天。
5.公告。公示期滿後,經基金委批准,通過媒體對當年資助項目予以公告。
第十八條 國家委託出版項目,基金辦可按政府採購規定組織招投標,確定項目承擔機構。
第五章 撥款與支出
第十九條 資助項目公告後30日內,基金辦應當與主管單位、項目承擔機構(或聯合申報的主申報機構,下同)共同簽訂《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協定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逾期不簽訂協定,視為放棄項目資助。
第二十條 《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協定書》簽訂後,基金辦應在15個工作日內下達首次撥款通知,並按照財政部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規定辦理撥款手續。項目承擔機構收到撥款後,應在20日內將收款回執送交基金辦和主管單位。
第二十一條 當年批准並完成的資助項目,首次撥付資助總額的90%,餘款待項目結項驗收後撥付。跨年度完成的資助項目,預留資助總額的10%,首次撥款不得高於資助總額40%,其餘款項於每年年檢合格後,依據年檢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和下一年度工作計畫核定年度撥款金額,並在每年4月30日前下達撥款通知並辦理撥款手續。項目結項驗收後撥付預留款。
第二十二條 資助經費應當專項用於資助項目出版物的編輯、稿酬、著作權費、校對、排印裝、複製、原輔材料及資料購置等直接成本費用支出。
第六章 實施與管理
第二十三條 項目承擔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協定組織項目實施,並根據國家財經法規和本辦法制定單位資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確保資助經費的使用效益。單位經費使用管理辦法送基金辦備案。
第二十四條 資助經費核算必須納入單位會計核算體系,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並完整保留與資助項目有關的會計資料。出版基金全額資助項目完成後,項目經費結餘應當退回基金辦。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者,項目承擔機構須提交書面申請,經主管單位審核後,報基金委審批。資助項目變更審批期間,基金辦暫停撥款。
1.變更項目承擔機構。
2.變更已批准的資助項目名稱。
3.變更資助項目的出版形式。
4.資助項目內容有重大變化。
5.資助項目延期完成。
6.終止資助項目。
7.其他需要審批的重大變更事項。
除上述需審批事項外,其他事項變更需報基金委備案。
第二十六條 跨年度資助項目實行年度檢查制度。資助項目的年度檢查工作由主管單位負責。
1.資助項目承擔機構應當根據項目計畫實施情況及下年度實施計畫,填制《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年度檢查表》並按規定時間報送主管單位審查。
2. 主管單位依據本辦法和《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協定書》,對資助項目實施和經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查,並於每年3月31日前將所轄(或本部門、本系統)出版機構承擔的資助項目審查意見(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等)連同《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年度檢查表》書面報送基金辦。
第二十七條 資助項目結項實行驗收制度。結項驗收工作由基金辦或基金辦委託主管單位負責組織。結項驗收工作程式是:
1.資助項目完成後,項目承擔機構向主管單位報送《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結項申請書》、資助項目成果各3份,申請結項驗收。
2.主管單位接到結項驗收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將《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結項申請書》和項目成果各2份以及結項驗收意見函報送基金辦。
3.基金辦收到主管單位驗收意見函後10個工作日內就驗收組織形式(委託主管單位驗收或直接組織驗收)函告主管單位。
4.基金辦或主管單位組成結項驗收專家組,依據本辦法和《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協定書》對資助項目成果進行檢查、評定、驗收,並出具專家組驗收報告。
5.主管單位應在所組織的驗收工作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將專家組驗收報告、不合格項目專題報告等有關材料報送基金辦。
6.驗收合格項目經基金辦審核並報基金委批准後,由基金辦下達結項通知。
不合格項目由基金辦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處理。
第七章 罰 則
第二十八條 基金辦每年將有重點地檢查項目經費管理使用情況,並對部分資助項目進行期中或結項審計,項目承擔機構應當積極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檢查及審計結論作為續撥經費、評審新報資助項目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九條 項目承擔機構違反本辦法及國家出版基金其他有關管理規定者,基金辦給予批評、通報、向有關部門提出追究責任人責任的建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報基金委批准後追回已撥經費,並取消項目承擔機構5年以下申請新資助項目資格,涉嫌違法違紀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1.違反《著作權法》、《出版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
2.資助項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
3.有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4.與批准的資助項目內容嚴重不符的。
5.多次延期仍不能完成的。
6.嚴重違反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
7.項目申報、評審、驗收工作中有行賄行為的。
8.項目結項驗收不合格的。
9.其他違法和嚴重違規事項。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適用於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管理。
第三十一條 國家出版基金財務管理按照《國家出版基金財務管理辦法》(另行印發)執行,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績效考評按照財政部有關績效考評預算支出管理辦法和《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另行印發)執行,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的評審按照《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評審管理辦法》(另行印發)執行。國家出版基金評審專家管理按照《國家出版基金評審專家管理暫行辦法》(另行印發)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新聞出版總署、財政部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出版基金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家出版基金(以下簡稱“出版基金”)管理, 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和出版基金管理工作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出版基金由國家設立,用於鼓勵和支持優秀公益性出版項目的出版。出版基金的主要來源是中央財政撥款,並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捐贈。
第三條 國家出版基金規劃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基金辦”)作為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具體負責出版基金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財務規章制度;制定基金辦財務管理辦法;對基金辦財務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
(二)負責編報出版基金年度預算、決算,如實反映財務收支狀況。按照財政部預算批覆,負責預算執行及管理工作。
(三)負責組織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的評審,提出擬資助項目及擬資助金額報基金委審批。依法檢查、監督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考評項目資助經費使用績效。
(四)負責基金辦資產管理,確保各項資產的安全與完整,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五)年終向財政部報送當年經費使用情況。
第四條 出版基金財務管理工作,接受國家財政、審計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 預算管理
第五條 基金辦每年應按財政部有關要求編報出版基金預算,報送財政部審批。
第六條 編制出版基金預算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的原則,不得編報赤字預算。
第七條 出版基金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收入預算由國家財政撥款收入和其他收入組成,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情況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由項目資助經費支出和組織管理經費支出組成,根據資助項目情況和組織管理工作需要編制。
第八條 項目資助經費預算根據本年度資助經費規模和下一年度資助項目經費需求情況測算確定。
第九條 組織管理經費預算,一般根據出版基金資助項目數量和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在不超過出版基金年度預算3%以內據實核定。
第三章 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條 出版基金收入包括:
(一)財政撥款收入,即從財政部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捐贈收入,即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捐贈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
第十一條 出版基金收入管理要求:
(一)依法取得各項收入。
(二)各項收入要及時入賬,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嚴禁坐收坐支。
(三)按照財政部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規定,財政撥款收入納入零餘額賬戶管理;捐贈收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收入按規定納入其他專戶管理。
(四)其他收入原則上全部用於項目資助,有限定條件的捐贈收入按捐贈協定執行。
第十二條 出版基金支出包括:
(一)項目資助經費支出,指支付給項目承擔機構專項用於資助項目出版物的編輯、稿酬、著作權費、校對、排印裝、複製、原輔材料及資料購置等直接成本費用支出。
(二)組織管理經費支出,是基金辦為開展出版基金管理工作所發生的支出。支出範圍如下:
1. 行政管理費,指用於開展與出版基金項目管理有關的日常行政工作的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費、會議費、差旅費、宣傳費及長期聘用的工作人員工資和社會保障費等相關費用支出。
2.專家評審費,指在出版基金資助項目評審過程中支付給高級專家的費用。項目評審一般以會議形式組織進行,專家評審費按照800元-1000元人天的標準執行,會期超過兩天的,第三天及以後的評審費標準按照400元-500元人天執行。專家評審費不得支付給參與出版基金項目管理的相關工作人員。
3. 勞務費,指基金辦日常工作中臨時聘用人員的支出。臨時聘用單位人員按照800元-1000元人月的標準執行,臨時聘用社會人員按照1000元-2500元人月核定。
4. 專項審計費,指對資助項目進行期中和結項審計的專項支出。
5.項目管理費,指基金辦委託相關部門開展資助項目立項審核、年度檢查、結項驗收等工作支出。
6.信息管理系統開發維護費,指用於出版基金管理套用系統和網站開發、運行維護的支出。
7.其他與基金管理有關的費用支出。
第十三條 出版基金組織管理經費支出的標準應嚴格執行國家的統一規定。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基金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開支標準,報財政部備案。
第四章 結餘和資產管理
第十四條 結餘是指出版基金年度收入與年度支出相抵後的餘額,包括項目資助經費結餘和組織管理經費結餘。
第十五條 基金辦的項目資助經費結餘和組織管理經費結餘照財政部有關結餘資金管理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專項捐贈的收支結餘應單獨核算,其結餘繼續用於資助下年度出版項目。
第十七條 出版基金購置形成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由基金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出版基金評審專家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國家出版基金評審專家的管理,確保評審工作公平、公正,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評審專家是指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式推薦遴選、具有參加國家出版基金評審工作資格的專門人才。評審專家分為學術專家、出版專家和財務專家。
第三條 國家出版基金規劃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基金辦”)設立國家出版基金評審專家庫。基金辦負責專家庫的建設、維護、使用和管理。
第四條 評審專家按照“公開推薦、擇優確定”的原則進行管理。專家本人所在出版單位有評審項目的,原則上不聘為評審。
第五條 評審專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作風正派,堅持原則,能夠認真、客觀、公正、廉潔地履行職責。
(二)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相當於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行政職務,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十年以上,有較高學術(專業)水平,在學科(行業)具有較高的威望和影響。
(三)熟悉我國出版業及所從事專業領域法律法規,熟悉出版工作基本規程,熟悉本專業或者本行業國內外情況和發展動態。
(四)能保證參加評審工作的時間,並按要求承擔和完成評審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沒有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自覺接受監督管理。
第六條 評審專家參與評審工作,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基金管理及相關情況享有知情權。
(二)對參與評審的事項獨立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不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干預。
(三)按規定獲得相應的勞務報酬。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評審專家參與評審工作,承擔以下義務:
(一)本著科學求實和認真負責的態度履行職責,在規定的時間內客觀、公正地提出評審意見,並對評審結論負責。
(二)發現存在利害關係時,應主動提出迴避。
1.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被評審項目的申報單位中任職。
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參與被評審項目的創作、策劃、編輯等工作。
3.其他可能影響公平評審的情況。
(三)嚴格遵守評審工作紀律,不向外界泄露與評審有關的情況。
(四)發現被評審項目的申報單位有不正當行為時,應當及時報告。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 評審專家庫中專家總人數不少於350人(學術專家不少於200人,出版專家不少於100人,財務專家不少於50人),其中中青年知名專家所占比例不低於50%,外籍專家應占有一定比例。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人員不作為專家參加評審,可作為聯絡員參加整個評選過程,掌握情況。
第九條 評審專家的推薦和遴選。
(一)基金辦根據評審工作需要適時公布評審專家的需求信息、推薦遴選的條件和時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及中國出版集團、各相關中央直屬企業(以下簡稱主管部門)分別負責本轄區和本系統評審專家的組織推薦工作。
(二)推薦包括專家自薦和工作單位推薦兩種方式。自薦專家有工作單位的,應徵得工作單位的同意。專家工作單位推薦的,應爭得專家本人的同意。
(三)自薦和被推薦的專家應填寫《入選國家出版基金專家庫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並提交本人的學歷、學位、職稱、職務、學術成果、工作業績、榮譽表彰等證書、證件和證明材料(以下簡稱“申報材料”)。學術專家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領域,按照《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選擇填寫《審批表》中相應的專業。有工作單位的,工作單位應出具意見並簽章。
(四)自薦和被推薦的專家《審批表》及申報材料送主管部門。
(五)主管部門核實《審批表》填寫內容及有關證書、證件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並根據評審專家推薦遴選的條件對專家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並簽章後,將審核同意的《審批表》及申報材料一併報送基金辦。
(六)基金辦對主管部門報送的《審批表》及申報材料進行覆核,提出入選專家庫的專家建議名單,報基金委審定後,將合格評審專家納入專家庫。
第十條 每次評審會議開始前5天內,基金辦按規定從專家庫內隨機抽取參加本次評審工作的評審專家。基金辦根據評審工作需要,可特邀部分專家參加評審工作。
第十一條 被抽取的評審專家確認不能參加本次評審的,基金辦繼續按規則抽取,直至滿足評審工作的需要。抽取工作結束後,基金辦向確認參加評審會議的評審專家發出邀請函。
第十二條 對評審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對入庫專家、特邀專家分別進行信用記錄和信譽評價。對信譽良好專家給予鼓勵,對有失信行為的專家,經核實後按規定程式予以通報或建議所在單位嚴肅處理,並不予使用,清出專家庫。
第十三條 加強對基金辦工作人員和參加評審會議工作人員的管理。如發現有泄露評審秘密、替人“公關”、找專家說情等問題,依據法律法規做出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註:此檔案摘自《新聞出版總署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等三個檔案的通知》(新出廳字〔2010〕9號),2010年1月20日印發
工作制度
第一條 為了確立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的職責、工作規範和行為準則,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是負責管理國家出版基金的領導機構。
第三條 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由新聞出版總署、中央宣傳部、財政部、教育部、科技部相關負責同志組成。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及委員若干人。新聞出版總署署長任委員會主任委員。
第四條 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下設國家出版基金規劃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基金辦),負責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基金辦主任由委員會主任委員提名按程式任命。基金辦掛靠在新聞出版總署。
第五條 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根據國家發展出版業的方針、政策和規劃,建立和完善國家出版基金管理體制和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導向作用,促進出版資源的有效配置,營造有利於出版業繁榮發展和中華文化“走出去”的良好環境。其主要職責是:
(一)審定國家出版基金管理規章制度;
(二)審定國家出版基金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審定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年度申報指南;
(四)審定國家出版基金的專家評審結果;
(五)審查年度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
(六)審核國內外自然人、法人、政府出版管理部門、資助機構、學術組織捐贈事宜;
(七)根據國家出版基金髮展規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審核國家出版基金年度預決算,按規定程式報財政部審批;
(八)審定國家出版基金評審專家,指導並監督基金辦對評審專家庫的管理;
(九)研究決定國家出版基金使用管理工作中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意見;
(十)指導監督基金辦的工作;
(十一)研究決定與國家出版基金管理有關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六條 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事、決議主要採取工作會議或檔案傳閱的方式進行。
(一)定期召開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工作會議,出席會議的委員人數不少於全體委員人數的五分之四,並於召開會議前一周向全體委員發出通知。工作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委託副主任委員主持。出席會議的委員履行簽到手續。
(二)遇到重要事項,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召開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工作會議時,可採取檔案傳閱等方式,由委員進行議事、決議。傳閱檔案的委員人數不少於全體委員人數的五分之四。委員應在約定時間內出具書面意見,過時視為同意。所作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傳閱檔案的委員同意。
第七條 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建立工作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制度。工作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及其他正式檔案均做永久性保存。
第八條 本工作制度由國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機構領導
主任:陳亞明
副主任:顏永剛
副主任:祁德樹
六年小結
“你只能到網上試著購買《史記》修訂本了。”中華書局的答覆,讓參與了《史記》修訂的王華寶沒有想到。自2013年10月19日面世,不到兩個月,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修訂工程中率先出版的《史記》修訂本首印已經發罄。
如春雨,悄然潛夜,潤物無聲。
據中國國家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自2008年實施以來,這項被稱作“國家出版基金”的投資,逐年增加,2014年規模已達4.5億元,累計投入達19億元,資助出版具有文化傳承與積澱價值的圖書1200餘項。6年間,投資如蛹化蝶,催生近800種精美圖書,飛進圖書館,飛到書桌上。
出版故事
《本草綱目》的出版故事
李時珍的《
本草綱目》成為中華醫學歷史長河中高懸的啟明星。
在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黨組書記、副局長蔣建國的辦公室里,李時珍《本草綱目》的出版故事從蔣建國略帶湘音的話語中緩緩流出。
“國家出版基金的設立,就是為了讓今天的學術著作、經典作品出版不再有李時珍當年的困惑。”蔣建國說,“任何精神文化產品,都根植於中華文明的沃土,根植於人民民眾的智慧。國家出版基金說到底,是公益性基金,是公共服務事業的一部分。要通過對基金的管理,強化它的公共服務職能與作用,真正把它辦成國家工程、政府工程、公益工程、精品工程、民心工程。”
《本草綱目》的出版故事揮之不去。蔣建國從故事中引申出來的責任感,成為人們理解國家出版基金的一把鑰匙。
雪中送炭的溫暖力量
中國飲食文化悠久璀璨、博大精深,但僅有的傳史卻都出自國外學者之手。1991年,“首屆中國飲食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在京舉行,就是在這次會議上,中國學者萌發了撰寫一部中國飲食文化史的宏願,馬靜是積極倡導者之一,她所在的中國輕工業出版社承接了這一選題。
囊中羞澀,啟動經費只得八方籌措。“沒有經費,選題就無法往下運作,多年來作者隊伍就靠著一個堅定的信念維繫著。他們中,有的畢生致力於飲食文化的研究而皓首窮經,有的還沒有看到成果問世就已經離去。”馬靜感慨。
為了挽救奄奄一息的選題,她曾四處奔走尋求資助。“促使我堅持做這套書的原動力在於它的價值:中國飲食文化根植於中國根深葉茂的農耕文化,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中的一脈精華,不管多苦也要把它做出來!是國家出版基金成就了我們20年的文化堅守。”馬靜傾吐著心聲。
近300萬字的《中國新詩編年史》,被專家們認為是迄今為止資料最豐富、史跡最確切可信的中國新詩史長編,它將始自1918年1月,止於2000年12月中國全境新詩所發生的事件,包括新詩運動、社團流派活動、重要詩集出版、詩作發表,以及詩學理論、新詩批評的言論集萃都納入一個邏輯系統中。北京大學教授謝冕稱讚劉福春“以一人之力,造百年之功”。人民文學出版社新文學史料編輯部主任郭娟告訴記者:“國家出版基金的專家們慧眼識珠,使《中國新詩編年史》成為我社第一個獲得基金資助的項目。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基金的資助,對具有文化積累價值的嚴肅的、小眾的、學術的著作的出版,給了很大的助力。”
2004年,87歲的
吳階平因心中掛懷已久的《
中華醫學百科全書》一事,致信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溫家寶。信中談及:“我作為老醫學工作者最為關注的就是我國醫學科學領域權威參考書的缺失……我國醫學領域,至今沒有足以延續下去的成規模的經典百科全書。”如吳階平所說,編寫《中華醫學百科全書》於國家、於醫學迫在眉睫,所需人力、物力、資金十分驚人,以一家之力顯然難以支持。
由多位院士發起的這一工程,得到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2011年其被列入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此書是一部全面總結醫藥衛生領域基本理論、基本知識與最新進展的通用醫學參考工具書,首卷《基礎醫學病理生理學》於2013年出版。協和醫科大學出版社項目主管于謙告訴記者,“6000多名醫學專家參與了全書編纂,如果沒有國家出版基金的支持,全書出版絕不會有這樣的進度與質量”。
湖南科技出版社1995年策劃的《愛因斯坦全集》,從第5集起得到國家出版基金資助。對此,湖南科技社“喜出望外”。該社總編室主任林澧波說:“國家出版基金給予的更多的是榮譽,我們十分珍惜。參與全集翻譯的,是范岱年、劉遼、許良英等著名學者,他們付出了艱辛的努力,使全集出版基本與國外原版同步。”
參與過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評審的北京大學出版社社長王明舟指出,國家出版基金在文化傳承、文化積累、學術出版方面發揮的作用已十分明顯,一大批具有文化傳承與文化積累價值的著作,沒有其支持,很難面世。
說到國家出版基金,出版人用的頻率最高的詞是“雪中送炭”。炭火的溫暖,升騰起文化的尊嚴,烘暖著學者的激情。
國家意志
重若泰山的國家意志
“我心懷中國夢,無比自豪地站在祖先寬闊堅實的肩膀上。”廣東汕頭的高中生李玉婷抒發著自己的情感。“我的中國夢,夢裡中國的每一條街道都能幹淨,每一片景色都能以文明禮貌為支撐,每一方土地都有文明的影子……”湖北荊門龍泉中學的蔣欣玥也訴說著自己的夢想。國家出版基金項目《
我的中國夢》,聚集了眾多孩子的夢想。
在我國第一艘航母“遼寧艦”承載強軍之夢駛向大海深處之時,全面反映“遼寧艦”和艦載機研製、建造、試驗、試航、訓練的長篇報告文學《強軍之夢——遼寧艦紀實》的選題,進入主題出版申報。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是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中央領導集體提出的新理念。已經進入主題出版申報程式的圖書《逐夢中國——從〈共產黨宣言〉到中國夢》,勾勒出中國共產黨人追求中國夢的歷史圖景,在歷史回望中呈現現實思考,以期對如何實現中國夢做出科學的回答。
一部部體現國家意志的資助項目,彰顯了國家出版基金的鮮明導向。“新中國成立60周年、中國共產黨建黨90周年、紀念辛亥革命100周年、黨的十八大召開前後,國家出版基金集中支持了相關重大主題的出版項目。這些深刻闡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闡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改革開放理論的出版物,成為出版基金國家意志的集中體現。”中宣部一位負責同志指出。
在已經出版的資助項目中,著名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
胡華的文集,讓人們看到了老一輩黨史學人以史鑑今、資政育人的努力,看到了他們在思想、理論、文化制高點上建立起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
《
我們家這十年》,以小視角承載大立意,闡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微觀西藏》(漢英版),以全新的“微博體”還原真實的西藏。“十八大主題出版”項目《歷史的軌跡——中國共產黨為什麼能?》在國內外產生積極影響;《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核心價值體系研究》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基本原則和現實路徑;《變局與突破:解讀中國經濟轉型》(中、英文版)為國外讀者了解中國經濟打開了一扇視窗。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總編輯
賀耀敏認為,資助項目引導了哲學社會科學的出版方向。學者夏春濤說,國家出版基金有鮮明的導向,這就是在社會思潮多元的情況下,鼓勵弘揚中國優秀傳統文化、代表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傳播正能量的精品力作的出版,反映了政府在文化軟實力建設上的眼光,為社會注入了人文精神、時代精神、民族精神。
歷史文化
印在歷史上的文化履痕
這些沒有樂譜、代代口耳相傳的多聲部古歌,2000多年間,飄蕩在白雲輕盈的蒼穹,迴蕩在氂牛成群的草原。如今,凝聚著古老民族燦爛文化的“活化石”,在一部《千年古歌——羌藏多聲部民歌》的DVD中永存。
北京山頂洞的石珠、骨墜,遼寧喀左東山嘴體型肥碩的女神像,內蒙古赤峰碧綠色龍首璜形玉飾,青海大通彩陶盆上的舞蹈紋和岩畫上的狩獵紋;紅山文化、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中國美術全集》以考古發現為筆墨,一路講來。
一張地圖在書頁上鋪開,起自蒙古高原、洛陽、東部沿海的3條不同顏色的線,分別經過草原、沙漠、海洋伸向孟加拉灣、阿拉伯海、紅海……《中國絲綢藝術》從5000年前馴化野生桑蠶娓娓道來,講述中國絲綢為世界文明作出的巨大貢獻。
《
中華海洋本草》從古籍、方誌、醫籍和本草專著的浩渺中撿拾,對我國海洋藥物資源進行了系統全面的調查與整理。世界上最早套用海洋藥物治療疾病的中國,有了第一部海洋本草。
《
全樂府》輯錄歷代樂府詩,將樂府詩興衰變化的過程詳盡展現,使宋代郭茂倩《樂府詩集》“宋以來考樂府者,無能出其範圍”舊說不再。
當千部《
原國立北平圖書館甲庫善本叢書》呈現在國人面前,105歲高齡的
錢存訓先生“欣喜無似,感觸良多”。他以過來人的激動在賀詞中寫道:“此書刊行,旨在弘揚文化,嘉惠學術,薪火流傳,厥功至偉。對我而言,更具特殊意義。當年奉命參與搶救,冒險運美暫存,使這批國寶免遭戰禍,倏忽已七十餘載。其間種種,仍歷歷在目。”甲庫善本是民國時期國立北平圖書館(國家圖書館前身)的宋元明早期善本專藏,多宋槧元刊、秘抄精校、珍貴稿本以及名家批校題跋之本。日本侵華時,為避戰火其隨故宮珍貴文物南遷上海,後又分批轉運美國,暫存於美國國會圖書館,並拍攝成縮微膠片。抗戰勝利後,這批運美善本轉運台灣,存於台北“故宮博物院”。在國家出版基金的資助下,這些在兵燹之中歷經輾轉,保存於今的珍貴善本,終得化身千百,承傳薪火,嘉惠學林。
學術成果
一批重大的學術研究成果,為中華民族當代思想文化大廈添磚加瓦。
《中國法律思想通史》是我國首部由個人獨著的中國法律思想通史。《中國語音學史》是我國第一部全面研究、總結中國語音學學術史的專著。《中國當代醫學名家經典手術》首期500部手術視頻,薈萃了我國著名臨床醫學專家先進、成熟、具有臨床推廣價值的手術,讓欣然應允出任編委會名譽主任的全國政協副主席韓啟德想起自己年輕時,摸黑走幾十里路,去縣醫院觀摩一台手術的經歷。
顧炎武、王國維、顧頡剛、費孝通、愛因斯坦等中外學術名家的作品結集出版,為中華民族的思想寶庫增添了中國當代學人的貢獻,也添加了世界其他民族的成果。
而深度發掘和系統整理學術研究成果的項目,則勾勒出不同領域文化、學術、思想的發展脈絡。《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100卷)全面呈現中國近代思想大家百年學術成果;《
中華現代學術名著叢書》重新審視中國本土的思想資源與文化根基,被北京師範大學郭英德教授評價為“足以體現出20世紀以來我們為世界貢獻的中國智慧”;《
東方文化集成》系統發掘和整理東方文化精華,被譽為“一套具有戰略眼光的叢書,是對一百多年來東方文化的總結”。
一批引進翻譯圖書的出版,在中國讀者面前展示著人類文化的豐富多彩。被譽為阿拉伯文化象徵和文明里程碑的《安塔拉傳奇》,有了唯一的中文全譯本。世界權威建築通史之一的《弗萊徹建築史》的出版,讓國人得以在西方建築的鏡像中,觀察思考自身建築學的研究和發展。
一批深度挖掘、整理的文獻,如《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史料集》(56~78卷)、《滿鐵檔案資料彙編》等等,為學術研究提供了紮實的史料。
資助項目並非全是大部頭。美國著名科普作家達娜·德索尼的《我們脆弱的星球》,只有十幾萬字,卻剖析了人類活動對地球和自身生存環境產生的影響,以期喚起人們拯救“脆弱的星球”。220餘萬字的《中國流人史》規模不大,卻是迄今為止我國流人史研究領域最系統的權威著作,學界評價其開拓了我國邊疆歷史研究的新領域,填補了文化研究中的空白,為流人史乃至流人學這一新學科發展奠定了基礎。
風清氣正
風清氣正的基金運行
馬靜是第一次來基金辦,離開這裡時,她裝著匯報資料和晚上回家要看書稿的兩個重重的大包,一個背在基金辦李主任的肩上,一個壓斜了項目處小范的肩膀,兩人將馬靜送到電梯口。“咱是來求助的,人家還這樣認真接待咱。”馬靜心裡暖暖的。
作為基金委的辦事機構,基金辦沒有決策的職能,不定項目,不定資金分配,只負責組織專家評審,組織監督項目實施。他們對自己工作的描述,就是“服務”:為出版社服務,為專家服務。
國家出版基金管理有嚴謹的工作機制,簡單地說就是“專家客觀評審”“基金委民主決策”。基金辦有一個專家庫,所聘專家嚴格測評,實行淘汰制,每年參加項目評選的專家隨機遴選。“在項目評審過程中,基金辦不參與意見,所有的權力都賦予專家組。項目上與不上,資助多少,都依據專家的建議。這樣一來,給我們帶來了很大的壓力與激勵,促使我們將自己的身份和專家的角色嚴格區分,只要坐在項目評審會議室,我們就不再是社會人,而是基金辦的專家,國家項目、資金的審定者。環顧左右,專家們在這一點上做得都很到位。”一位專家告訴記者。
幾份評審意見,專家的工作狀態可見一斑。
“該項目所涉及的諸如鐵觀音茶、粵劇、民間故事等題材的出版物,已經汗牛充棟,實在沒有再重複的必要了。”
“一套兒童讀物,用東方繪這個名字不倫不類,所選內容蕪雜,概念不清,而且同類作品已出版多種,重複嚴重。”
“雅魯藏布大峽谷腹心墨脫縣地理構造特殊,中國從事這個領域研究的專家學者非常少。作者連續17年不間斷地從事相關資料收集、整理和研究,所采寫的文章大部分都成了絕唱,為國家搶救了一段重要的人文史。本書的出版將成為研究雅魯藏布大峽谷歷史、人文、風情等方面不可多得的寶貴資料,對整理、保護和弘揚該區域民族文化,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讀後感慨頗多,此類書的創作態度本身就值得肯定和鼓勵,更何況書的水平與價值非常難得,此項資助對於傳世之作的問世具有特殊意義。”
讓我們再來看看另一份評語。
“記得10年前,前往甘南考察,被花兒會的氣氛深深地陶醉。現在終於看到這部書了,猶如空谷聽足音,他鄉遇故知!非感情相親,更有學術認同。該項目的意義、重要性和特點在於:建立了花兒源流史體系;建立了西北花兒文化圈,介紹了其產生、流變的地理路線圖;將作為民間文化的花兒研究放在我國歷史文化的大背景中,與傳統文史聯繫起來,貫穿了祖國傳統文化這根主線;考證翔實,以大量歷史的、現實的文獻資料,闡明了原始社會花兒的胚芽狀態、漢魏六朝的生成期、唐宋的形成期和明代的定型期以及清至民國的繁榮期等等;觀點新穎,所提供的資料很新鮮、很完整,梳理歸納繪製了花兒形成演變的全景圖,這在學術界尚屬首次。目前書稿已脫稿,正在修改中,值得資助。”
這些評語,傳達出的是對文化的尊崇,對學術的尊重,對職責的敬畏。
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有立項評審、實施中的年度檢查,最後還要通過專家結項驗收。記者見證了結項驗收。驗收審核內容,包含了思想文化價值、質量進度保障、廉政保障等,其中一項審核是基金資助項目低價入市。“花納稅人的錢,就要讓納稅人受益。”在這一點上,沒有含糊,沒有例外。
而國家出版基金委的工作又是怎樣的呢?專家評審意見,是基金委民主決策的依據。“到現在為止,基金委沒有利用決策權自己定項目,沒有把專家評審下來的項目再提上去,也沒有對專家核定的資助額再進行調整。”基金辦一位負責人說。
有了制度和嚴格遵循制度的專家、決策、辦事隊伍,國家出版基金的運行風清氣正。對於資助項目,在出版社那裡,記者聽到最多的兩個字是“服氣”。
聚優資源
旗幟集聚的優質資源
在國家出版基金扶持精品、鼓勵原創的旗幟下,學術、文化、選題、人才的優質資源正在集結。
汪忠鎬院士發火了,因為《中國當代醫學名家經典手術》中漏了他的血管外科手術,這是國家項目,他看重這個平台。項目承擔者人民軍醫出版社上門約稿的當天晚上,汪忠鎬打來電話,“第二天有一台手術”。手術錄完了,片子製作人要做後期,汪忠鎬卻叫停了:先護理,再康復,半年以後,療效經受住臨床的考驗,再進行片子的後期製作。汪忠鎬珍惜的,是國家項目的聲譽。
承擔這一項目的人民軍醫出版社發現,國家項目的魅力如此強大,“名刀”們競相承擔拍攝,積極爭取手術名額。
在國防工業出版社,記者看到,國防工業領域一批一流專家正在成為該社基金資助項目的主編與作者,一批一流選題已形成項目申報梯隊。“社裡的項目申報計畫已經排到2016年了。”
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出版管理處副處長龐劭勤告訴記者,2009年時,廣東省還只有一個資助項目,如今,年獲批項目10多個,年資助金額高於以往數年總和。廣東人民出版社基金資助項目《清車王府藏戲曲全編》的出版,歷練出了一支年輕的古籍整理出版團隊。“有了這樣的經歷,我們面對高難度的古籍整理作品,不會再膽怯。”該社年輕的副總編輯柏峰感慨。
國家出版基金不僅為中國出版業注入了資金,更提升了整個產業發展水平。在一個個資助項目的帶動下,出版社的選題策劃加強了,財務管理規範了,出版的質量意識進一步加強,出版物的品牌群正在形成。
基金資助項目幾乎都是出版社的“一把手工程”,舉全社之力而為之。對書稿一字一句地審改,是每一個項目的擔綱者都在做的“功課”。
錄製器官移植學科鄭樹森院士的手術,攝製組來來回回去了8次杭州。《中國當代醫學名家經典手術》首批500台手術中,有146台是多次往返才錄成的。項目負責人說:“我們的項目掛著國家的牌子,拿出來的產品就得不臉紅、不心跳、不汗顏,得是前人沒有、當代急需、後代受益的產品。”
“做國家項目,是一個成長過程。我們的觀念、管理水平、工作狀態、工作節奏、產品品質都在發生變化,與國家項目的要求接軌。”在百年商務印書館,編輯、管理者這樣說。
曾經的出版讓我們今天還能讀到孔孟老莊之書,仍然可以在綿延不斷的中華民族文明長河中領略這個民族的生存之道,感受她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的韌性精神、棲居詩意、寬廣懷抱和偉大心魂。在國家出版基金的資助下,當代學人與出版人,正在把體現當代中國智慧的精神文化之水,匯入中華文明5000年的漫漫長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