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在1994.03.08由人事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94年03月08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3月08日
- 頒布單位:人事部
《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在1994.03.08由人事部頒布。
《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在1994.03.08由人事部頒布。總則第一條 為了正確評價國家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為公務員的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職務、級別和工資提供依據,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
公務員考核,是指機關按照規定的許可權、標準和程式,對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政治素質、履職能力、工作實績、作風表現等所進行的了解、核實和評價。對領導成員的考核,由主管機關按照《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第三條 公務員...
現將《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在實施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告中央組織部、人事部。1994年3月8日人事部印發的《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人核發4號)同時廢止。檔案內容 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
考核意義 指公務員的考察和審核,國家公務員的考核是指擁有法定公務員考核許可權的國家行政機關根據公務員法及其相關規定所明確的公務員考核內容,標準和程式,對考核許可權內的國家公務員進行的專門性的考察和評價。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全省...
第五條 省人事行政部門是全省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的主管機關,統一管理全省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的工作。具體職責是:(一)根據國家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省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的實施辦法;(二)審批省級用人單位和市(地、州)...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務員考核暫行辦法 政策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客觀公正評價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為公務員的獎懲、培訓、職務升降、調整級別、辭退等管理工作提供依據,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
公務員考試制度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對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從而從根本上廢除了幹部職務終身制,解決了官員能上不能下的問題,提高了政府等職能部門的工作效率、機關作風和服務意識。現行的國家公務員制度明確規定了必須通過嚴格、公正的...
第八條國家公務員年度考核必須嚴格堅持標準,符合實際,嚴格執行規定程式。第九條國家公務員年度考核中優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過本部門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的15%。區收縣政府工作部門和鄉鎮政府擬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按照不超過15%的比例,由...
《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於2007年1月4日由中共中央組織部和人事部聯合印發,1994年3月8日人事部印發的《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人核發〔1994〕4號)同時廢止。為了正確評價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規範公務員考核工作,促進勤政...
(八)有無《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的需要迴避的情況;(九)用人部門需要考核的其它方面。第四章 考核方法和程式 第九條 實施考核前,考核領導小組統一培訓各考核小組成員,使其明確錄用考核指導思想,熟悉考核內容及有關要求,掌握...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國家公務員職務升降暫行規定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日人事部發布)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國家公務員的職務升降工作,保證公正合理地任用國家公務員,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 (1993年4月24日國務院第二次常務會議 通過1993年8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 務院令第125號發布) 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公務員制度實施方案》的 通知 (1993年11月15日) 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 (1994年3月8日人事部...
指公務員的考察和審核,國家公務員的考核是指擁有法定公務員考核許可權的國家行政機關根據公務員法及其相關規定所明確的公務員考核內容,標準和程式,對考核許可權內的國家公務員進行的專門性的考察和評價。考核原則 作為公務員管理的一項制度性的基礎...
為了加強公務員制度建設,政府擬定了《公務員暫行條例》,出台了10個配套法規,10個實施細則,初步形成一個配套的法律體系。我國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內容在《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有18章88條,規定了10種制度:職位分類制度、錄用制度、考核...
第三十九條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 對不按編制限額、所需職位要求、規定的資格條件及規定的程式錄用國家公務員的,由錄用 主管機關或授權下一級政府人事部門分別作出宣布無效或責令其按規定程式重新辦理等處理 決定。...
(一)公務員登記。公務員登記是實施公務員法的基礎性工作。要在規定範圍內,嚴格按照《公務員登記實施辦法》規定的對象、條件、程式和管理許可權,自上而下、積極穩妥地進行。公務員登記必須符合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必須在國家行政編制限額...
為了合理確定新錄用國家公務員的職務、級別,規範新錄用國家公務員任職定級工作,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新錄用國家公務員,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應及時予以任命職務,確定級別。第三條 予以任職定級的新錄用國家...
(八)文書材料備案歸檔。司室年度考核情況報告、考核匯總表,司局級幹部、處長、副處長的個人述職報告,按規定送人事部門備案歸檔。(九)向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報送局機關年度考核情況。第十條 被考核人對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不服的...
一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1993年8月14日)二 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公務員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1993年11月15日)三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1995年2月9日)四 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1994年3月8日)五 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
第一條 為了合理確定新錄用國家公務員的職務、級別,規範新錄用國家公務員任職定級工作,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新錄用國家公務員,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應及時予以任命職務,確定級別。
關於印發《國家公務員職務升降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6.01.29由人事部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家公務員的職務升降工作,保證公正合理地任用國家公務員,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國家公務員的職務升降...
《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規定》已經2002年8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8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省國家公務員錄用工作,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
第一條為了規範自治區國家公務員錄用工作,保障新錄用國家公務員的基本素質,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自治區各級國家行政機關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國家公務員的,適用本辦法。自治...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提高面試水平,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國家行政機關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面試。第三條 面試必須貫徹公開、平等、...
國務院工作部門面試考官資格管理暫行細則(2001年6月28日人事部人發〔2001〕65號發布)。細則內容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務院工作部門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加強面試考官資格管理,提高面試水平,根據《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和《國家公務員...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保證新錄用國家公務員的基本素質,根據《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和《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特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各級國家行政機關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面試工作,均按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25號是國務院總理李鵬於1993年8月14日簽發的命令。第125號令《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是為了實現對國家公務員的科學管理 ,保障國家公務員的最佳化、廉潔,提高行政效能,根據憲法制定。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1993年8月14日頒布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將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兩類。2006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從法律層面上,再次明確了這一職務分類。按公務員法規定,領導職務包括鄉科級副職至國家級正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