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出口關稅的通知》是國務院於2008年11月13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出口關稅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務院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出口關稅的通知》是國務院於2008年11月13日發布的通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出口關稅的通知》是國務院於2008年11月13日發布的通知。檔案發布海關總署:根據國務院決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調整徵收出口關稅(包括暫定關稅和特別關稅)的產品範圍和稅率,具體如下:...
該通知文號為稅委會[2015]3號,經國務院批准,發給海關總署,內容是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關稅。中文名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關稅的通知 發布單位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目錄 1 通知 2 解讀 ...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24年關稅調整方案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10號 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更好履行關稅在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中的重要職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及相關...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21年關稅調整方案的通知》是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12月21日。檔案全文 海關總署:為支持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的相關規定,...
根據機構設定、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國務院決定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作相應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主要職責 審議關稅工作重大規劃,擬定關稅改革發展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3)》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2年第1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及相關規定,現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3)》,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法律、行政法規...
關稅(Customs Duties,Tariff) 是引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所設定的海關向其引進出口商所徵收的稅收。 2020年12月23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印發2021年關稅調整方案,決定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對883項商品實施低於最惠國稅率的...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16年關稅調整方案的通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的政府檔案。引言 稅委會[2015]23號 海關總署:《2016年關稅調整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並報國務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關於執行2020年進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的公告 公告〔2019〕227號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20年進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的通知》(稅委會〔2019〕50號)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部分本國子目注釋的通知》(稅委會〔2019〕51號...
《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並報國務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特此通知。附屬檔案 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3年12月11日 附屬檔案: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 一、進口關稅調整 (...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09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通知》是2008年12月15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的檔案。海關總署:《2009年關稅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並報國務院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特此...
徵收報復性關稅的貨物、適用國別、稅率、期限和徵收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並公布。第十五條進出口貨物,應當適用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准先行申報的,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
徵收報復性關稅的貨物、適用國別、稅率、期限和徵收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並公布。第十五條進出口貨物,應當適用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准先行申報的,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組成由國務院規定。第四條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是關稅的納稅義務人。接受委託辦理有關手續的代理人,應當遵守本條例對其委託人的各項規定。第五條 進出境的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征免稅辦法,...
徵收報復性關稅的貨物、適用國別、稅率、期限和徵收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並公布。第十五條進出口貨物,應當適用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准先行申報的,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
徵收報復性關稅的貨物、適用國別、稅率、期限和徵收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並公布。第十五條進出口貨物,應當適用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准先行申報的,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4)》是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的檔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檔案實施 2024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4)》實施。內容說明 法律、行政法規等對進出口關稅稅目、稅率調整另有規定的,...
為了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更好地發揮關稅在調節進出口、保護和促進國內生產的作用,經國務院批准,決定成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提出制訂或修訂《關稅條例》和《進出口稅則》的方針、政策、原則,審議...
我國也對極少數商品徵收出口關稅,主要集中在高耗能、高污染、資源型產品方面。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19年進出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繼續對鉻鐵等108項出口商品徵收出口關稅或實行出口暫定稅率,稅率...
臨時保障措施採取提高關稅的形式。第十七條 採取臨時保障措施,由商務部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由商務部予以公告。海關自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執行。在採取臨時保障措施前,商務部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保障措施...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煤炭進口關稅的通知》是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於2014年10月8日的通知。稅委會[2014]27號 海關總署:經國務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無煙煤(稅號:27011100)、煉焦煤(稅號:27011210)、煉...
徵收報復性關稅的貨物、適用國別、稅率、期限和徵收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並公布。第十五條 進出口貨物,應當適用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准先行申報的,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
徵收報復性關稅的貨物、適用國別、稅率、期限和徵收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並公布。第十五條 進出口貨物,應當適用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准先行申報的,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
為此,從1996年4月1日起,我國進口關稅總水平降至23%。具體降稅方案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報國務院批准後由海關總署對外公布執行。二、對進口設備和原材料等一律按法定稅率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一)自1996年4月1...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78號(關於調整大米稅目稅率)》是海關總署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6月28日。檔案全文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通知,為適應技術進步和貿易發展需要,根據國內大米行業標準變化情況,自2018年7月1日起,對進...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辦公室主任由財政部稅政司司長兼任。主要職責 審議關稅工作重大規劃,擬定關稅改革發展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的...
一、對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進行調整。調整後的稅目稅率詳見附屬檔案。二、上述調整自2016年4月8日起實施。三、《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稅率的通知》(稅委會〔2011〕3號)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
部分進口產品的稅率有所提高。如對製冷壓縮機、汽車收音機、噴墨印刷機等商品不再實施進口暫定稅率,適當提高天然橡膠等商品的暫定稅率水平。針對特定區域的關稅,也有稍有調整。檔案通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