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煤炭進口關稅的通知》是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於2014年10月8日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煤炭進口關稅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 發文字號:稅委會[2014]27號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煤炭進口關稅的通知》是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於2014年10月8日的通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煤炭進口關稅的通知》是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於2014年10月8日的通知。稅委會[2014]27號海關總署:經國務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無煙煤(稅號:27011100)...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8年11月5日以國辦發〔2018〕105號文發布。通知發布 通知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通知 國辦發〔2018〕1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20年進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的通知》(稅委會〔2019〕50號)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部分本國子目注釋的通知》(稅委會〔2019〕51號),自2020年1月1日起對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稅率進行調整,同時對...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24年關稅調整方案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10號 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更好履行關稅在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中的重要職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及相關...
為此,從1996年4月1日起,我國進口關稅總水平降至23%。具體降稅方案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報國務院批准後由海關總署對外公布執行。二、對進口設備和原材料等一律按法定稅率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一)自1996年4月1...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3年12月11日 附屬檔案: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 一、進口關稅調整 (一)最惠國稅率:1.對小麥等8類47個稅目的商品繼續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稅目稅率維持不變。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準稅,並適當調整相關公式...
2010年關稅實施方案 一、進口關稅調整 (一)根據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的關稅減讓義務,對進口關稅作如下調整:1.降低“進口稅則”中聚酯布等5個稅目的最惠國稅率,將藍濕牛皮1個稅目的最惠國稅率確定為6%(見附表一),其餘稅目的...
根據產業發展情況和巨觀經濟調控、擴大對外經濟交往的需要,國家將適時調整關稅和進口環節稅稅率。各地區、各部門對稅率結構和稅率水平和調整建議,可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稅務總局提出,由國務院關稅稅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於1987年03月07日發布,自1987年03月0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為了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更好地發揮關稅在調節進...
《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是為調整2017年關稅出台的方案。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於2016年12月19日發布,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政策全文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的通知 海關總署:《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
《關於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通知》是2013年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的通知。檔案內容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海關總署:《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並報國務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特此...
根據產業發展情況和巨觀經濟調控、擴大對外經濟交往的需要,國家將適時調整關稅和進口環節稅稅率。各地區、各部門對稅率結構和稅率水平有調整建議,可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稅務總局提出,由國務院關稅稅則...
2020版《稅則》進出口稅目,與2019版《稅則》相同,未做調整;2020版《稅則》最惠國稅率、進口暫定稅率、協定稅率和特惠稅率,在2019版《稅則》基礎上,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進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的通知》(稅委會〔2019〕50號...
2020版《稅則》進出口稅目,與2019版《稅則》相同,未做調整;2020版《稅則》最惠國稅率、進口暫定稅率、協定稅率和特惠稅率,在2019版《稅則》基礎上,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進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的通知》(稅委會〔2019〕50號...
部分進口產品的稅率有所提高。如對製冷壓縮機、汽車收音機、噴墨印刷機等商品不再實施進口暫定稅率,適當提高天然橡膠等商品的暫定稅率水平。針對特定區域的關稅,也有稍有調整。檔案通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通知 ...
該通知文號為稅委會[2015]3號,經國務院批准,發給海關總署,內容是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關稅。中文名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關稅的通知 發布單位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目錄 1 通知 2 解讀 ...
1.關於對原產於俄羅斯等4國及台灣地區的進口冷軋板卷暫緩實施反傾銷措施的決定(2003年9月15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稅委會[2003]20號)2.關於部分國內設計國外流片加工的積體電路產品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2002年10月25日 財政部、國家...
臨時保障措施採取提高關稅的形式。第十八條 採取臨時保障措施,由外經貿部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外經貿部的建議作出決定,由外經貿部予以公告。海關自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執行。在採取臨時保障措施前,外經貿部應當將有關情況...
臨時保障措施採取提高關稅的形式。第十七條 採取臨時保障措施,由商務部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由商務部予以公告。海關自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執行。在採取臨時保障措施前,商務部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保障措施...
徵收反傾銷稅,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提出建議,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由海關執行。第二十八條 反傾銷稅的納稅人為傾銷產品的進口經營者。第二十九條 反傾銷稅稅額不得超過最終裁定確定的傾銷幅度。第三十條 確定的反傾銷稅低於...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委會〔2019〕17號),海關總署決定對2018年第140號公告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進行相應調整,歸類原則和完稅價格確定原則不變,自2019年4月9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