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2016年3月16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 文號:稅委會〔2016〕2號
《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2016年3月16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的通知。
《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2016年3月16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的通知。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1稅委會〔2016〕2號海關總署:為完善進境物品進口稅收政策,經國務院批准,對進境物品進口稅...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委會〔2019〕17號),海關總署決定對2018年第140號公告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進行相應調整,歸類原則和完稅價格確定原則不變,自2019年4月9日起...
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較大幅度地降低我國進口關稅總水平 根據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和市場需求,同時考慮對中央財政的影響國內產業承受能力,在有利於產業結構調整和關稅結構合理化的前提下,將我國進口關稅水平逐步降低到一般開發中國家的...
審議關稅工作重大規劃,擬定關稅改革發展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的稅目、稅率的調整和解釋,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負責編纂、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決定實行...
6.2 解讀《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6.3 解讀《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 即《正面清單》)6.4 解讀《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6.5 稅收比較:跨境電商VS 一般貿易VS 行郵通道 6.6 過渡方案...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準許進出口的貨物、進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海關依照本條例規定徵收進出口關稅。第三條國務院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稅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以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準許進出口的貨物、進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海關依照本條例規定徵收進出口關稅。第三條 國務院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稅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以下...
基於這一前提,我們明確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註冊或備案要求。這是有關具體監管要求的基礎,也是行業企業最為關注的問題。明確了這一原則,就保證了過渡期後監管安排的連續穩定。二是統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