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開展一九九三年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3年08月18日發布,自1993年08月1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3年08月18日
- 實施日期:1993年08月18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稅務檢查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巨觀調控的要求,從八月份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九九三年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開展全國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是加強巨觀調控、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目前,財經領域中的各種違法違紀行為比較普遍,有的還相當嚴重。各地區、各部門必須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巨觀調控的要求為指導,以國家財經法規為準繩,整頓財稅秩序,嚴肅財政經律,依法檢查處理各種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確保財政收支任務的完成。在檢查中,要注意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幫助企業加強內部管理,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作出貢獻。
二、組織領導。一九九三年的大檢查,要在各級政府直接領導下進行。各地區、各部門都要指定一名領導同志負責大檢查工作,切實抓緊抓好。國務院將繼續派出工作組到部分省(區、市)幫助和推動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要派出工作組進行督促檢查。各級大檢查辦公室是組織實施大檢查的辦事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協調這次大檢查工作。
在大檢查期間,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財政、審計、稅務、物價、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和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等社會公證機構的力量統一組織起來,投入大檢查工作。各有關監督檢查部門和社會公證機構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今年(1993年)的大檢查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要重視發揮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等社會公證機構的作用,組織一批政治業務素質較強、政策水平較高的從業人員重點檢查一批企業和單位,並對他們提出嚴格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紀律,為今後檢查工作向正規化、經常化過渡打下基礎。
在大檢查期間,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民主黨派成員參加工作,充分發揮他們監督指導和參政議政的作用。
三、檢查時限。一九九三年的大檢查,從八月份開始,到年底前基本結束。主要檢查一九九三年發生的各種違反財經法紀問題,以及一九九二年發生的未檢查、未糾正的違法違紀問題。如有必要也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檢查範圍。所有企業、事業、行政單位和社會團體都要認真開展自查,主動檢查糾正自身存在的違反財經法紀問題,自查面必須達到100%。在普遍自查的基礎上,各地區、各部門要抽調一批業務骨幹組成檢查組,選擇部分企業和單位進行重點檢查,重點檢查面不能低於40%。檢查的重點是:(一)金融、保險企業,以及各種非銀行金融機構;(二)石油天然氣、石化、菸草、電力、有色金屬、冶金行業中的大中型企業以及物資供銷企業;(三)規模較大的進出口企業、聯營企業和股份制企業;(四)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及各級政府部門辦的各類公司;(五)問題較多、民眾反映較大的經濟執法部門;(六)各地區、各部門認為需要檢查的其他重點單位。
對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納稅情況,也要有重點地進行抽查。
繼續委託地方重點檢查一部分設在當地的中央企業和單位,並按實際上交中央財政的違紀金額給地方財政分成,所得分成收入,在解決大檢查經費後,用於發展生產。
五、檢查內容。在普遍檢查企業和單位執行國家財政、稅收、財務和物價法律情況的基礎上,著重檢查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否依法徵收了各種稅收和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預算調節基金,有無越權減免、停徵稅種和調低稅率問題;(二)有無偷漏國稅和騙取出口退稅的行為,是否按規定及時足額地向國家繳納了應交的利潤,有無隱瞞、截留、占壓應交國家利潤的情況;(三)是否依法繳納了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有無偷漏和問題;(四)是否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費用開支標準和用途,有無隨意支用各項財政資金,或採取非法手段將預算內資金轉為預算外資金,將國有資產轉為集體或個人所有的情況;(五)是否遵守控購規定和有關金融制度,有無未經批准隨意購買控購商品,以及擅自印製、發售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等問題;(六)是否執行國家價格法規,有無對國家定價的商品越權定價和提價的問題;(七)各地區、各部門認為需要檢查的其他問題。
六、處理原則。對查出的各種違反財經法紀問題,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處理。自查出來的問題,可從寬處理;被查出來的問題,特別是屢查屢犯、明知故犯的問題,要從嚴處理。對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除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外,還要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須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懲處。請各級法院、檢察院和紀檢部門積極予以支持和配合。
各級領導部門要嚴於律己,以身作則,帶頭檢查糾正違法違紀問題。各地區、各部門都應選擇幾個重大典型案件公開“曝光”,以震懾違法亂紀者,教育廣大幹部民眾。
無論是自查還是被查出來的違法違紀款項,該上交國庫的一律上交國庫。對於拒不交庫的,由銀行協助劃撥扣繳。
各極大檢查辦公室是組織實施大檢查的辦事機構,有權依法檢查、處理各種違反財經法紀的問題。開展一九九三年大檢查的具體實施辦法和政策規定,由財政部負責制定。
七、總結整改。各地區、各部門要針對大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和完善財經制度的意見和建議,積極推進財稅改革,完善財稅法規,並幫助企業建章建制,加強管理,把檢查與服務、治標與治本結合起來,以提高大檢查的整體效果。
大檢查工作結束後,各地區、各部門都要向國務院寫出總結報告,同時抄送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