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
- 外文名:Circular of the State Council Concerning the adjustment of the tax policy on imported equipment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文文號:國發[1997]第37號
為進一步擴大利用外資,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設備,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技術進步,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國務院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對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在規定的範圍內,免徵...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精神,現就有關具體操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有關單位都要按照“簡化操作環節,精簡審批程式,加快審批速度”的原則做好進口設備免稅工作,嚴格按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對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在規定的範圍內,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為了貫徹落實這項政策,現將國務院國發[1997]37號檔案...
國務院關於改革和調整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摘要)是國務院於1995年12月26日發布,自1995年12月2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為促進對外開放和國民經濟發展,...
2. 海關總署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的緊急通知 署稅[1997]1062號 3. 海關總署關於執行進口免稅優惠政策的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填寫規範的通知 署稅[1998]197號 4. 海關總署辦公廳關於轉發《財政部...
國務院995年12月28日通知規定:“自1996年4月1日起,對新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設備、自用原材料,一律按法定稅率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在此之前已依法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規定的寬限期內,可繼續享受減免關稅和進...
第三條 對國內已能生產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能源局制定《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後公布執行。對按照或比照《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 ...
和《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所列商品外,按照《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和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103號及其他相關規定免徵關稅,照章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215 (國發〔1997〕37號) 海關總署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的緊急通知216 (署稅〔1997〕1062號) 外商投資企業合併與分立規定218 (外經貿部 工商總局令2001年...
經批准在特區市場銷售的,應於銷售前照章補稅;特區內使用特區進口自用物資額度的企業購買用保稅料件加工的成品,按特區“先征後返”的規定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購買用保稅料件加工的成品用作投資總額內生產設備的,按外商投資企業稅收優惠...
中小企業投資建設屬於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其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以及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和配套件、備件,按照《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的有關規定,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大力發展高新...
問:此次改革為什麼要相應取消進口設備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答:此次改革要取消的進口設備免徵增值稅政策,主要是指《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外經貿等...
第四條 享受退稅的設備範圍:是指符合《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中規定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和限制乙類),以及《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投資項目,在國內採購的設備...
為提高我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及自主創新能力,促進裝備製造業的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振興裝備製造業的有關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精神,現將有關問題通知。中文名 關於落實國務院加快振興裝備製造業的若干意見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目的 ...
1.2.9 國家稅務總局涉外稅務管理司關於查補稅款是否享受超稅負返還優惠政策的函 1997年3月18日國稅外函[1997]025號 1.3 進出口稅收 進口稅收 1.3.18 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 1997年12月29日國發[1997]37號 1.3....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取消 24 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確認審批 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 《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 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及中央企業國家鼓勵的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審批 《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 科技部 3 國家大學科技...
計畫、財政、金融、稅務、物價、外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必須目標一致,協同動作,各項調節手段和措施要相互配套,服從治理、整頓的方針在實施產業政策的要求。政策類別 政策類 《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當前...
(二十四)調整相關進口稅收政策。根據產業發展情況,調整《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根據首台套研發、製造和示範套用情況,兼顧國內產業需求,動態調整《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項下《國內投資項目不予...
煤層氣勘探開發項目,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要求,並直接用於勘探開發的設備、儀器、零附屬檔案、專用工具(詳見本通知所附管理規定所附的《勘探開發煤層氣免稅進口物資清單》,以下簡稱《免稅物資清單》),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降稅商品主要包括信息通信產品、半導體及其生產設備、視聽產品、醫療器械、儀器儀表等。2017年還將繼續以進口暫定稅率方式執行APEC環境產品降稅承諾,並繼續給予有關最不已開發國家零關稅待遇。2017年隨著世界海關組織《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
(二)將附屬檔案《免稅進口科技開發用品清單》中的第二項修改為:“(二)為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提供必要條件的科研實驗用設備(用於中試和生產的設備除外)”。二、對《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稅收規定》作如下修改:將附屬檔案《免稅進口科學...
(二)將附屬檔案《免稅進口科技開發用品清單》中的第二項修改為:“(二)為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提供必要條件的科研實驗用設備(用於中試和生產的設備除外)”。二、對《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稅收規定》作如下修改:將附屬檔案《免稅進口科學...
相關項目項下進口的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契約隨上述設備進口的技術和配套件、備件,按照《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和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103號的有關規定免徵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照章徵收。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11日指出,取消進口設備免稅政策有利於自主創新、設備國產化和我國裝備製造業的振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表示,此次改革要取消的進口設備免徵增值稅政策,主要是指《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和...
注:本條規定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改革和調整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的公告》(見本書第525頁)、《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調整部分商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減免稅規定的公告》(見本書第523頁)、《中華人民共和...
(六)賣方直接或者間接從買方獲得的該貨物進口後轉售、處置或者使用的收益。第二十條進口時在貨物的價款中列明的下列稅收、費用,不計入該貨物的完稅價格:(一)廠房、機械、設備等貨物進口後進行建設、安裝、裝配、維修和技術服務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