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執行國務院對外商投資企業稅收政策調整的具體實施規定的通知》在1996.03.12由海關總署,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關總署、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執行國務院對外商投資企業稅收政策調整的具體實施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6年03月12日
- 實施時間:1996年03月12日
- 頒布單位:海關總署,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海關總署、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執行國務院對外商投資企業稅收政策調整的具體實施規定的通知》在1996.03.12由海關總署,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布。
《海關總署、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執行國務院對外商投資企業稅收政策調整的具體實施規定的通知》在1996.03.12由海關總署,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布。中文名 海關總署、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執行國務院對外商投資企業稅收政策調整的具體實施...
海關依據項目確認書和外經貿部門批准設立企業的檔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並對照《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辦理進口設備免稅手續。 五、按照審批許可權需上報國務院審批的進口設備免稅項目,在上報國務院審批的可行性...
1.3.27 海關總署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執行國務院對 外商投資企業稅收政策調整的具體實施規定的通知 1996年3月12日署稅[1996]237號 1.3.28 財政部關於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進口設備稅收問題的通知 1996年4月5日財稅政字[...
對於經批准的外商投資企業興建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房地產項目,無論特區內外,其寬限期均應按國發[1995]34號檔案的規定掌握。二、按照國務院檔案規定,自1996年4月1日以後,特區自用物資免稅優惠政策及半稅市場物資優惠政策不再執行。自4...
具體降稅方案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報國務院批准後由海關總署對外公布執行。二、對進口設備和原材料等一律按法定稅率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一)自1996年4月1日起,對新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
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外經貿部、海關總署:經國務院同意,對1996年3月31日前批准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設備和原材料,仍延用1996年3月31日前的進口稅收政策,直至進口完畢。請按此精神發文公布執行。 [1] ...
2012年5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以國稅發〔2012〕5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稅收政策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進一步貫徹落實稅收政策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不斷加大稅收政策落實力度、切實加強稅收政策...
13、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向華潤、南光及所屬公司提供出口統計報表和業務憑證的通知(〔82〕外貿計統字659號)14、外經部關於省、市、自治區外經機構業務費問題的通知(〔77〕外經五字546號)15、對外貿易部頒發外貿企業簡易建築費開支...
四、投資單位擬將投入境外的實物運往境外時,必須向出境地海關交驗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授權部門頒發的《批准證書》和已經辦理的該實物的境外國有資產產權立案登記檔案(即《境外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企業·立案登記)》和《國有...
如,中國的涉外稅收優惠政策採取了分地區、有重點、多層次的做法,具體內容包括:(1)減按15%的稅率徵稅,其範圍包括:①設在經濟特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經濟特區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國企業。②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
(一)擬定和貫徹實施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具體政策、改革方案;擬定外經貿和外商投資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和執行有關實施細則、管理規章;負責外經貿法規、規章之間及其與國際條約、協定之間的銜接;指導國有外經貿企業的改革。(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