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的暫行規定是國務院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的行政法規,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七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七十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的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58年03月17日
- 實施時間:1958年03月17日
- 頒布單位: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的暫行規定是國務院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的行政法規,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七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七十三次會議通過。
國務院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的暫行規定是國務院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的行政法規,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七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七十三次會議通過。志願參加人民解放軍的軍士、兵,至1957年底已經基本復員完畢.今後退出現役的軍士、兵,除極少數...
退伍安置原則,安置退伍軍人的工作準則。1958年5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的暫行規定》確定的退伍安置原則是: “從哪裡來, 回哪裡去。”1987年12月12日,國務院發布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又重申了這一原則。
全稱《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這個《條例》是在1958年國務院關於處理退伍義務兵問題的暫行條例規定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有關條款規定,和做好新形勢下退伍工作的實際需要而制定的。共19條。是穩定軍心、鼓舞士氣、促進...
第十七條 本條例由民政部負責解釋。第十八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第十九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58年3月17日《國務院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1987年12月12日國務院發布)
《民政部、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義務兵提前退出現役的暫行規定》在1988.05.28由民政部, 公安部, 總參謀部, 總政治部頒布。中文名 民政部、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義務兵提前退出現役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民政部,...
第一條 為了規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第三條 國家建立以扶持...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以下簡稱《兵役法》)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四十七條 士兵退出現役時,按規定發給退出現役補助費;患有慢性病的,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第四十八條 士兵退出現役在返家途中違法亂紀的,沿途軍事機關應當協同當地有關部門勸阻制止;構成犯罪的,由當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第四十九條...
第三條 志願兵在服現役期間,因嚴重違犯紀律或無正當理由堅持要求提前退出現役者,經軍以上機關批准,按義務兵作退伍處理。第四條 志願兵退出現役,由師以上機關批准,填寫《志願兵退出現役登記表》,發給國防部制發的《志願兵退出現役...
退役軍人原所在部隊撤銷或者轉隸、合併的,由原所在部隊的上級單位或者轉隸、合併後的單位按照前款規定處理。第三章 退役安置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移交接收計畫,做好退役軍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軍人安置任務。機關、群團組織、...
申請批准後,退伍軍人安置部門不再負責安排工作。(四)無正當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隊開除軍籍或除名的;因犯錯誤(或勞動教養)被部隊作中途退伍處理的;不符合徵兵政治條件規定而作中途退伍的;在部隊或者退伍後待分配期間犯罪...
十八、中國人民解放軍各級審計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對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和管理進行審計監督。十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的規定以及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江西省實施〈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細則》等20件省政府規章作如下修改:...
(二)退伍後,出國探親或留學一年以上的;(三)入伍時占用農村徵集名額或非本市戶口所在地入伍的;(四)被部隊按《關於義務兵提前退出現役的暫行規定》(民〔88〕安字18號檔案)第二條規定做提前退伍處理的;(五)對已安置分配的...
第四十七條 士兵退出現役時,按規定發給退出現役補助費;患有慢性病的,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第四十八條 士兵退出現役在返家途中違法亂紀的,沿途軍事機關應當協同當地有關部門勸阻制止;構成犯罪的,由當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第四十九條...
(一)除《條例》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原因外,被部隊作提前退役處理的;(二)在部隊或者在退伍後待安排期間犯罪(過失犯罪除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處罰的;(三)從一九八九年春季徵兵起,沒有《退伍安置卡》的城鎮退伍義務兵;(...
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國發〔1987〕106號)、《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國發〔1999〕27號)和國務院、中央軍委及我市的有關政策規定,採取自謀職業、...
民政部、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義務兵提前退出現役的暫行規定 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節選)國務院、中央軍委轉發民政部、勞動部、總參謀部關於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隨用工 單位改革實行勞動契約制...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第三條 按照國家建立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三)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易地安置落戶在國務院確定的超大城市的退役軍官,應當符合國家和軍隊關於退役軍官在該超大城市安置落戶的有關規定;易地安置落戶在國務院確定的超大城市的退役軍士,應當結婚滿2年且符合該超大城市關於落戶的相關政策...
1955年,開始實行義務兵役制,建立了定期的徵兵、退伍制度。1958年5月3日,國務院頒發《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的暫行規定》,使義務兵退伍工作有章可循。同年7月5日,國務院通過《關於現役軍官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開始正式實行軍官退休制度...
人民法院關於軍事法院管轄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12.29修正)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進一步加強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2014.9.7) 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涉軍案件審判工作的通知(2010.7.28) 人民法院、解放軍總政...
1955年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 》等;1957年發布《關於處理幹部轉業問題的幾項規定》等;1958年發布《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的暫行規定》等。60年代初期制定了《中國人民解放軍戰時立功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