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的通知》是為貫徹執行《“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於2017年1月23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17年1月23日
  • 實施日期:2017年1月23日
發布信息,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7年1月23日

政策全文

“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
基本公共服務是由政府主導、保障全體公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服務。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指全體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其核心是促進機會均等,重點是保障人民民眾得到基本公共服務的機會,而不是簡單的平均化。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責。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應有之義,對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增強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是“十三五”乃至更長一段時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綜合性、基礎性、指導性檔案。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發展基礎
“十二五”以來,我國已初步構建起覆蓋全民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各級各類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不斷改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和標準得到全面落實,保障能力和民眾滿意度進一步提升。截至2015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深入推進,國民受教育機會顯著增加,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公辦學校就讀的比例超過80%;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和職業培訓不斷強化,全國就業人員達到77451萬人,勞動者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後就業率平均達70%以上;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現整合,保障水平穩步提高,社會服務體系繼續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全面實施,殘疾人小康進程加快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增加到12類,全民醫保體系加快健全,基本醫保參保率超過95%,大病保險覆蓋全部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和380元,人民健康水平總體上達到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大,全國累計開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4013萬套、其中改造棚戶區住房2191萬套,改造農村危房1794萬戶;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推進,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增強,全民健身活動蓬勃開展,廣播、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均達到98%。
同時,我國基本公共服務還存在規模不足、質量不高、發展不平衡等短板,突出表現在:城鄉區域間資源配置不均衡,硬體軟體不協調,服務水平差異較大;基層設施不足和利用不夠並存,人才短缺嚴重;一些服務項目存在覆蓋盲區,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動人口和困難群體;體制機制創新滯後,社會力量參與不足。
第二節 發展環境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完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穩步提升,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
——經濟進入新常態。經濟成長從高速轉向中高速,經濟結構深度調整,發展動力加快轉換,保民生兜底線的任務更加艱巨。同時民生持續改善也會為經濟發展創造更多有效需求,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強大內生動力。
——人口形成新結構。人口總量增長勢頭明顯減弱,勞動年齡人口減少,人口老齡化加速,老年撫養比上升,新型城鎮化推動城鄉人口結構變化,對公共服務供給結構、資源布局、覆蓋人群等帶來較大影響。
——社會呈現新特徵。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人民民眾的公平意識、民主意識、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加快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任務更加艱巨。
——消費體現新需求。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不斷擴大,民眾提高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質量的願望更加強烈,消費需求更加多樣化多層次,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水平的要求更加緊迫。
——科技孕育新突破。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興起,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快速發展,推動公共服務新業態不斷發展、供給方式不斷創新、服務模式更加豐富。
第二章 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從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為方向,健全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完善服務項目和基本標準,強化公共資源投入保障,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努力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實現全體人民共同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兜住底線,引導預期。立足基本國情,充分發揮基本公共服務兜底作用,牢牢把握服務項目,嚴格落實服務指導標準。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合理引導社會預期,通過人人參與、人人盡力,實現人人共享。
——統籌資源,促進均等。統籌運用各領域各層級公共資源,推進科學布局、均衡配置和最佳化整合。加大基本公共服務投入力度,向貧困地區、薄弱環節、重點人群傾斜,推動城鄉區域人群均等享有和協調發展。
——政府主責,共享發展。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劃清政府與市場界限,增強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職責,合理劃分政府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強化公共財政保障和監督問責。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支持各類主體平等參與並提供服務,形成擴大供給合力。
——完善制度,改革創新。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化、法制化,促進制度更加規範。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服務提供方式,消除體制機制障礙,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質量、效益和民眾滿意度。
第二節 主要目標
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續取得新進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
——均等化水平穩步提高。城鄉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大體均衡,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廣大民眾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顯著提高。
——標準體系全面建立。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基本建立,標準體系更加明確並實現動態調整,各領域建設類、管理類、服務類標準基本完善並有效實施。
——保障機制鞏固健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保障措施更加完善,基層服務基礎進一步夯實,人才隊伍不斷壯大,供給模式創新提效,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基本形成。
——制度規範基本成型。各領域制度規範銜接配套、基本完備,服務提供和享有有規可循、有責可究,基本公共服務依法治理水平明顯提升。
“十三五”時期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主要發展指標
指 標
2015
2020
累 計
基本公共教育
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
93
95

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縣(市、區)的比例(%)
44.48
95

基本勞動就業創業
城鎮新增就業人數(萬人)


>5000
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萬人次)


4000
基本社會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
82
90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

>95

基本醫療衛生
孕產婦死亡率(1/10萬)
20.1
18

嬰兒死亡率(‰)
8.1
7.5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10.7
9.5

基本社會服務
養老床位中護理型床位比例(%)

30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
31.8
50

基本住房保障
城鎮棚戶區住房改造(萬套)


2000
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萬戶)


585
基本公共文化體育
公共圖書館年流通人次(億)
5.89
8

文化館(站)年服務人次(億)
5.07
8

廣播、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
>98
>99

國民綜合閱讀率(%)
79.6
81.6

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億人)
3.64
4.35

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覆蓋率(%)

>95

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

80

註:1.指通過省級評估、國家認定程式認定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縣(市、區)占全國所有縣(市、區)的比例。
2.指城鎮累計新就業人數減去累計自然減員人數。其中城鎮累計新就業人數是指報告期內城鎮累計新就業的城鎮各類單位、私營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社區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形式就業人員的總和;累計自然減員人數是指報告期內因退休、傷亡等自然原因造成的城鎮累計減少的就業人員數。
3.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社會保險政策規定,實際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與法定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之比。
4.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社會保險政策規定,實際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與法定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之比。
5.指在機構集中供養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總數之比。
6.指在對象區內能接收到中央、省(區、市)、市(地、州)、縣(市、區)廣播、電視傳輸機構以無線、有線、衛星等方式傳輸的廣播、電視節目信號的人口數占對象區總人口數的比重。
7.指全國每年有閱讀行為(包括閱讀書報刊物和數字出版物、手機媒體等各類讀物)的人數與總人口數的比例。
8.指每周參加體育鍛鍊3次及以上、每次體育鍛鍊持續時間30分鐘及以上、每次體育鍛鍊的運動強度達到中等及以上的人數。
9.指困難殘疾人享受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享受護理補貼的人數達到應享受補貼人數的比例。
10.指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接受康複評估、手術、藥物、功能訓練、輔具適配等基本康復服務的比例。
第三章 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
第一節 制度框架
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緊扣以人為本,圍繞從出生到死亡各個階段和不同領域,以涵蓋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為核心,以促進城鄉、區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線,以各領域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為依託,以統籌協調、財力保障、人才建設、多元供給、監督評估等五大實施機制為支撐,是政府保障全民基本生存發展需求的制度性安排。
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框架
第二節 服務清單
國家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制,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確定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以及各領域具體服務項目和國家基本標準,向社會公布,作為政府履行職責和公民享有相應權利的依據。《“十三五”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詳見附屬檔案1)包括公共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公共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八個領域的81個項目。每個項目均明確服務對象、服務指導標準、支出責任、牽頭負責單位等。其中,服務對象是指各項目所面向的客群人群;服務指導標準是指各項目的保障水平、覆蓋範圍、實現程度等;支出責任是指各項目的籌資主體及承擔責任;牽頭負責單位是指國家層面的主要負責單位,具體落實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清單》是“十三五”時期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各項目服務內容和標準要在規劃期內落實到位。在本規劃實施過程中,可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按程式對《清單》具體內容進行動態調整。
第三節 實施機制
國家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機制,改善人財物等基礎條件,以推動規劃目標順利實現,確保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高效運轉。
——統籌協調機制。加強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會的互動合作,促進各級公共服務資源有效整合,形成實施合力。
——財力保障機制。拓寬資金來源,增強縣級政府財政保障能力,穩定基本公共服務投入。
——人才建設機制。加強人才培養培訓,強化激勵約束,促進合理流動,相關政策重點向基層傾斜,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
——多元供給機制。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
——監督評估機制。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完善信息統計收集和需求反饋機制,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動態跟蹤監測,推動總結評估和督促檢查。
第四章 基本公共教育
國家完善基本公共教育制度,加快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所有適齡兒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不斷提高國民基本文化素質。本領域服務項目共8項,具體包括:免費義務教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寄宿生生活補助、普惠性學前教育資助、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
第一節 重點任務
——義務教育。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加大對中西部和民族、邊遠、貧困地區的傾斜力度。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推進建設標準、教師編制標準、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和“兩免一補”政策城鄉全覆蓋,基本實現縣域校際資源均衡配置,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提高鄉村學校和教學點辦學水平。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保障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在民辦學校就學。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基礎薄弱地區雙語教育。加強學校體育和美育教育。
——高中階段教育。重點支持中西部貧困地區尤其是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積極發展中等職業教育。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率先從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
——普惠性學前教育。大力發展公辦幼稚園,積極扶持民辦幼稚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擴大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學前教育資源。支持地方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資助普惠性幼稚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
——繼續教育。建立個人學習賬號和學分累計制度,完善學分認定和轉換辦法,拓寬學分認定轉換渠道,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認定轉換機制,促進各類學習資源開放共享,推動構建惠及全民的終身教育體系。
第二節 保障措施
——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以中西部貧困地區為重點,新建和改擴建校舍、運動場地、食堂(伙房)、廁所、飲水等設施條件,採購課桌凳、學生用床、圖書、計算機等教學設施設備,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逐步推進未達標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場所標準化。
——高中階段教育設施建設。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改善中西部貧困地區普通高中基本辦學條件,逐步實現辦學條件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標準。改善中等職業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重點支持中等職業學校通過校企合作方式加強實習實訓設施建設,推動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發展。
——學前教育行動計畫。加強普惠性幼稚園建設,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稚園,積極扶持企事業單位辦幼稚園、集體辦幼稚園和民辦幼稚園向社會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重點保障中西部農村適齡兒童和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新增適齡兒童入園需求。
——教師隊伍建設。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畫。逐步擴大農村教師特崗計畫實施規模。落實並完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實施中西部中國小首席教師崗位計畫,加大“國培計畫”對中西部地區鄉村教師校長培訓的集中支持力度。加強鄉村學校音體美等師資緊缺學科教師和民族地區雙語教師培訓。
——教育信息化建設。鼓勵探索網路化教育新模式,對接線上線下教育資源,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加快推進“三通兩平台”(即“寬頻網路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路學習空間人人通”,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與套用,繼續提升農村中國小信息化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國家級優質教育資源平台建設。建立個人學習賬號和學分認證平台,為學習者提供學分認定服務。
第五章 基本勞動就業創業
國家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大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加強職業培訓,維護職工和企業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推動實現比較充分和更高質量的就業。本領域服務項目共10項,具體包括: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創業服務、就業援助、就業見習服務、大中城市聯合招聘服務、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鑑定、“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熱線電話諮詢、勞動關係協調、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
第一節 重點任務
——公共就業服務。全面落實就業政策法規諮詢、信息發布、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等公共就業服務制度,組織開展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加強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確保有就業能力的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以及化解過剩產能過程中的職工安置工作。加快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服務。建立健全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分析。
——創業服務。鼓勵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創業者提供項目選擇、開業指導、融資對接、跟蹤扶持等服務。把創新創業課程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建立健全銜接創業教育和創業實踐的創業培訓體系。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便利化,減少政府對企業生產服務項目的行政許可和對正常經營活動的行政干預,落實降低企業負擔的稅費政策。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提高就業重點群體和困難人員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加快發展眾創空間等創業服務載體,健全創業輔導制度。
——職業培訓。大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開展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農民工、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殘疾人免費接受職業培訓行動,打通技能勞動者從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到技師、高級技師的職業發展通道。
——勞動關係協調和勞動權益保護。完善勞動用工制度,健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和工資支付保障長效機制,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建立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省級聯動處理機制,健全完善勞動人事爭議多元處理機制,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合法權益。定期發布職業薪酬信息和重點行業人工成本信息。
第二節 保障措施
——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台建設。充分依託現有條件和政府綜合服務場所,完善縣、鄉鎮兩級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設備,推進基層綜合服務全覆蓋,保障基層開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經辦等服務。
——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設施設備,結合地區實際,建設一批區域性大型公共實訓基地、市級綜合型公共實訓基地和縣級地方產業特色型公共實訓基地。
——省、市級人力資源服務設施建設。充分依託現有條件和政府綜合服務場所,完善省、市級人力資源綜合服務設施,改善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勞動關係協調、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等綜合服務條件。
——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建設面向人人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台,推進公共就業服務全程信息化,實現各類就業信息統一發布和信息監測。以“12333”電話諮詢為重點,配備必要的服務場地和設施設備,健全諮詢服務隊伍和服務機制,為社會公眾提供政策諮詢、信息查詢、信息公開、線上受理和投訴舉報等服務。
第六章 基本社會保險
國家構建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險制度,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本領域服務項目共7項,具體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第一節 重點任務
——社會保險政策制度。繼續實行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提高收付透明度,堅持精算平衡,推動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舉措。推進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的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制定城鄉居民醫保政府補助三年規劃,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逐步將個人繳費與城鄉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掛鈎。完善醫保繳費參保政策,改進個人賬戶,開展門診費用統籌。實現基本醫保基金中長期精算平衡,增強制度可持續性。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整合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和經辦管理。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將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繼續完善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推動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逐步實現省級統籌。結合社會平均工資和物價變動等因素,合理確定相關社會保險待遇水平。
——社會保險關係轉續。建立標準統一、全國聯網的社會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並簡化轉續流程,推行網上認證、網上辦理轉續,力爭實現全國範圍內社會保險待遇異地領取、直接結算,方便參保職工、失業和退休人員流動就業、異地生活。
第二節 保障措施
——社會保障卡工程。全面發行和套用社會保障卡,持卡人口覆蓋率達到90%,實現社會保障一卡通,支持社會保障卡跨業務、跨地區、跨部門套用,建立社會保障卡套用平台和覆蓋廣泛的用卡終端環境,健全社會保障卡便民服務體系,完善社會保障卡規範管理和安全保障體系。
——省、市級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充分依託現有條件和政府綜合服務場所,完善省、市級社會保障服務設施,推動改善社保經辦等服務條件。
——全民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部門和省級公共服務信息化平台,支持各類業務系統和各類服務渠道的統一接入、有序整合和統籌調度,推動電話、網站、移動套用、簡訊、自助服務一體機等多種渠道的協同套用,實現一個視窗對外、一條龍服務。開展網上社保辦理、個人社保權益查詢、跨地區醫保結算等網際網路套用。
第七章 基本醫療衛生
國家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並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領域服務項目共20項,具體包括: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衛生計生監督協管、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醫藥健康管理、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隨訪管理、社區愛滋病高危行為人群干預、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基本藥物制度、計畫生育技術指導諮詢、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食品藥品安全保障。
第一節 重點任務
——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繼續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重大疾病和突發急性傳染病聯防聯控,提高對傳染病、慢性病、精神障礙、地方病、職業病和出生缺陷等的監測、預防和控制能力。加強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繼續推進衛生城鎮創建工作,開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實施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加快農村改廁,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提高到85%。加強居民身心健康教育和自我健康管理,做好心理健康服務。
——醫療衛生服務。落實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依據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等合理配置醫療衛生資源。深化基層醫改,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全面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動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完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推動中醫藥傳承與創新。
——婦幼健康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實施生育登記服務。開展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加強高危孕產婦和新生兒健康管理。提高婦女常見病篩查率和早診早治率,擴大農村婦女宮頸癌、乳腺癌項目檢查覆蓋範圍。繼續落實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將流動人口納入城鎮計畫生育服務範圍。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完善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繼續實施“少生快富”工程。
——食品藥品安全。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完善法規制度,提高安全標準,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高監督檢查頻次,擴大抽檢監測覆蓋面,實行全產業鏈可追溯管理。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探索按照獨立法人治理模式改革審評機構,推行藥品經營企業分級分類管理。加大農村食品藥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對網路銷售食品藥品的監管。
第二節 保障措施
——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在縣級區域依據常住人口數,原則上辦好1個縣辦綜合醫院和1個縣辦中醫類醫院(含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等),每個鄉鎮(街道)辦好1所標準化建設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個行政村辦好1個村衛生室。優先支持83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打造30分鐘基層醫療服務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達標率達到95%以上。
——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強化。加強衛生應急、疾病預防控制、精神衛生、血站、衛生計生監督能力建設。提高腫瘤、心腦血管疾病、呼吸系統疾病等疑難病症防治能力。支持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等薄弱領域服務能力建設。
——婦幼健康服務保障。加強兒童醫院和綜合性醫院兒科以及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建設,合理增加產床。加快產科和兒科醫師、助產士及護士人才培養,力爭增加產科醫生和助產士14萬名。落實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開展再生育技術服務。
——中醫藥傳承創新。改善中醫醫院基礎設施條件,支持中醫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專病)建設,加強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機構建設,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設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繼續實施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實施中藥民族藥標準化行動。
——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加強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力爭到2020年經過規範化培訓的住院醫師數量達到50萬人,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達到2名。繼續實施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和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政策,加強基層醫務人員繼續教育,完善城市醫療衛生人才對口支援農村制度。
——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建設。完善食品安全協調工作機制,健全檢驗檢測等技術支撐體系和信息化監管系統,建立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實現各級監管隊伍裝備配備標準化。
——人口健康信息化。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健康中國雲服務計畫為基礎,依託現有資源統籌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進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套用。積極利用移動網際網路提供線上預約診療、健康諮詢、檢查檢驗報告查詢等服務,提高重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能力。完善中西部地區縣級醫院電子病歷等信息系統功能,加強縣級醫院與對口三級醫院、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遠程診療信息系統建設,健全基於網際網路、大數據技術的分級診療信息系統。
第八章 基本社會服務(略)
第一節 重點任務
第二節 保障措施
第九章 基本住房保障(略)
第一節 重點任務
第二節 保障措施
第十章 基本公共文化體育(略)
第一節 重點任務
第二節 保障措施
第十一章 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略)
第一節 重點任務
第二節 保障措施
第十二章 促進均等共享(略)
第一節 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
第二節 促進城鄉區域均等化
第十三章 創新服務供給(略)
第一節 培育多元供給主體
第二節 推動供給方式多元化
第十四章 強化資源保障(略)
第一節 提升財政保障能力
第二節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第三節 完善配套政策體系
第十五章 推進規劃實施和監督評估(略)
第一節 明確責任分工
第二節 加強監督問責
附屬檔案:1.“十三五”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 (略)
2.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略)

內容解讀

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指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指全體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其核心是促進機會均等,重點是保障人民民眾得到基本公共服務的機會,而不是簡單的平均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應有之義,對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增強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規劃》強調,要從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為方向,按照“兜住底線、引導預期,統籌資源、促進均等,政府主責、共享發展,完善制度、改革創新”的基本要求,穩步提高均等化水平,全面建立標準體系,鞏固健全保障機制,銜接完善制度規範,力爭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在學有所教、勞有所獲、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續取得新進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
作為“十三五”時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綜合性、基礎性、指導性檔案,《規劃》明確了制度建設框架,提出了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明確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框架。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以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為核心,以促進城鄉、區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線,以各領域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為依託,以統籌協調、財力保障、人才建設、多元供給、監督評估等五大實施機制為支撐,是政府保障全民基本生存發展需求的制度性安排。
二是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制。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確定了公共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公共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八個領域的81個服務項目,以及每個項目的具體服務對象、服務指導標準、支出責任、牽頭負責單位等,要求在規劃期內落實到位,並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按程式進行動態調整,以此作為政府履行職責和公民享有相應權利的依據。
三是提出四方面保障措施。在促進均等共享方面,要求開展貧困地區脫貧攻堅、重點幫扶特殊困難人群、促進城鎮常住人口全覆蓋、縮小城鄉服務差距、提高區域服務均等化水平、夯實基層服務基礎等。在創新服務供給方面,要求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鼓勵發展志願和慈善服務、發展“網際網路+”益民服務等。在強化資源保障方面,要求提升財政保障能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規劃布局和用地保障、建立健全服務標準體系、強化社會信用體系支撐等。在推進規劃實施和監督評估方面,明確了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要求加強績效評價和監督問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