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

“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

《“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是“十三五”乃至更長一段時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綜合性、基礎性、指導性檔案。由國務院於2017年1月23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
  • 發布機構: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17年1月23日
  • 實施日期:2017年1月23日
發布信息,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7年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政策全文

“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
基本公共服務是由政府主導、保障全體公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服務。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指全體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其核心是促進機會均等,重點是保障人民民眾得到基本公共服務的機會,而不是簡單的平均化。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責。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應有之義,對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增強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是“十三五”乃至更長一段時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綜合性、基礎性、指導性檔案。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發展基礎
“十二五”以來,我國已初步構建起覆蓋全民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各級各類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不斷改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和標準得到全面落實,保障能力和民眾滿意度進一步提升。截至2015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深入推進,國民受教育機會顯著增加,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公辦學校就讀的比例超過80%;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和職業培訓不斷強化,全國就業人員達到77451萬人,勞動者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後就業率平均達70%以上;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現整合,保障水平穩步提高,社會服務體系繼續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全面實施,殘疾人小康進程加快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增加到12類,全民醫保體系加快健全,基本醫保參保率超過95%,大病保險覆蓋全部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和380元,人民健康水平總體上達到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大,全國累計開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4013萬套、其中改造棚戶區住房2191萬套,改造農村危房1794萬戶;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推進,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增強,全民健身活動蓬勃開展,廣播、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均達到98%。
同時,我國基本公共服務還存在規模不足、質量不高、發展不平衡等短板,突出表現在:城鄉區域間資源配置不均衡,硬體軟體不協調,服務水平差異較大;基層設施不足和利用不夠並存,人才短缺嚴重;一些服務項目存在覆蓋盲區,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動人口和困難群體;體制機制創新滯後,社會力量參與不足。
第二節 發展環境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完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穩步提升,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
——經濟進入新常態。經濟成長從高速轉向中高速,經濟結構深度調整,發展動力加快轉換,保民生兜底線的任務更加艱巨。同時民生持續改善也會為經濟發展創造更多有效需求,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強大內生動力。
——人口形成新結構。人口總量增長勢頭明顯減弱,勞動年齡人口減少,人口老齡化加速,老年撫養比上升,新型城鎮化推動城鄉人口結構變化,對公共服務供給結構、資源布局、覆蓋人群等帶來較大影響。
——社會呈現新特徵。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人民民眾的公平意識、民主意識、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加快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任務更加艱巨。
——消費體現新需求。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不斷擴大,民眾提高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質量的願望更加強烈,消費需求更加多樣化多層次,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水平的要求更加緊迫。
——科技孕育新突破。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興起,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快速發展,推動公共服務新業態不斷發展、供給方式不斷創新、服務模式更加豐富。
第二章 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從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為方向,健全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完善服務項目和基本標準,強化公共資源投入保障,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努力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實現全體人民共同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兜住底線,引導預期。立足基本國情,充分發揮基本公共服務兜底作用,牢牢把握服務項目,嚴格落實服務指導標準。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合理引導社會預期,通過人人參與、人人盡力,實現人人共享。
——統籌資源,促進均等。統籌運用各領域各層級公共資源,推進科學布局、均衡配置和最佳化整合。加大基本公共服務投入力度,向貧困地區、薄弱環節、重點人群傾斜,推動城鄉區域人群均等享有和協調發展。
——政府主責,共享發展。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劃清政府與市場界限,增強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職責,合理劃分政府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強化公共財政保障和監督問責。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支持各類主體平等參與並提供服務,形成擴大供給合力。
——完善制度,改革創新。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化、法制化,促進制度更加規範。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服務提供方式,消除體制機制障礙,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質量、效益和民眾滿意度。
第二節 主要目標
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續取得新進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
——均等化水平穩步提高。城鄉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大體均衡,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廣大民眾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顯著提高。
——標準體系全面建立。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基本建立,標準體系更加明確並實現動態調整,各領域建設類、管理類、服務類標準基本完善並有效實施。
——保障機制鞏固健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保障措施更加完善,基層服務基礎進一步夯實,人才隊伍不斷壯大,供給模式創新提效,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基本形成。
——制度規範基本成型。各領域制度規範銜接配套、基本完備,服務提供和享有有規可循、有責可究,基本公共服務依法治理水平明顯提升。
第三章 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
第一節 制度框架
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緊扣以人為本,圍繞從出生到死亡各個階段和不同領域,以涵蓋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為核心,以促進城鄉、區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線,以各領域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為依託,以統籌協調、財力保障、人才建設、多元供給、監督評估等五大實施機制為支撐,是政府保障全民基本生存發展需求的制度性安排。
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框架
第二節 服務清單
國家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制,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確定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以及各領域具體服務項目和國家基本標準,向社會公布,作為政府履行職責和公民享有相應權利的依據。《“十三五”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詳見附屬檔案1)包括公共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公共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八個領域的81個項目。每個項目均明確服務對象、服務指導標準、支出責任、牽頭負責單位等。其中,服務對象是指各項目所面向的客群人群;服務指導標準是指各項目的保障水平、覆蓋範圍、實現程度等;支出責任是指各項目的籌資主體及承擔責任;牽頭負責單位是指國家層面的主要負責單位,具體落實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清單》是“十三五”時期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各項目服務內容和標準要在規劃期內落實到位。在本規劃實施過程中,可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按程式對《清單》具體內容進行動態調整。
第三節 實施機制
國家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機制,改善人財物等基礎條件,以推動規劃目標順利實現,確保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高效運轉。
——統籌協調機制。加強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會的互動合作,促進各級公共服務資源有效整合,形成實施合力。
——財力保障機制。拓寬資金來源,增強縣級政府財政保障能力,穩定基本公共服務投入。
——人才建設機制。加強人才培養培訓,強化激勵約束,促進合理流動,相關政策重點向基層傾斜,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
——多元供給機制。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
——監督評估機制。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完善信息統計收集和需求反饋機制,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動態跟蹤監測,推動總結評估和督促檢查。
第四章 基本公共教育
國家完善基本公共教育制度,加快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所有適齡兒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不斷提高國民基本文化素質。本領域服務項目共8項,具體包括:免費義務教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寄宿生生活補助、普惠性學前教育資助、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
第一節 重點任務
——義務教育。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加大對中西部和民族、邊遠、貧困地區的傾斜力度。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推進建設標準、教師編制標準、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和“兩免一補”政策城鄉全覆蓋,基本實現縣域校際資源均衡配置,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提高鄉村學校和教學點辦學水平。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保障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在民辦學校就學。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基礎薄弱地區雙語教育。加強學校體育和美育教育。
——高中階段教育。重點支持中西部貧困地區尤其是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積極發展中等職業教育。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率先從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
——普惠性學前教育。大力發展公辦幼稚園,積極扶持民辦幼稚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擴大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學前教育資源。支持地方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資助普惠性幼稚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
——繼續教育。建立個人學習賬號和學分累計制度,完善學分認定和轉換辦法,拓寬學分認定轉換渠道,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認定轉換機制,促進各類學習資源開放共享,推動構建惠及全民的終身教育體系。
第二節 保障措施
——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以中西部貧困地區為重點,新建和改擴建校舍、運動場地、食堂(伙房)、廁所、飲水等設施條件,採購課桌凳、學生用床、圖書、計算機等教學設施設備,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逐步推進未達標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場所標準化。
——高中階段教育設施建設。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改善中西部貧困地區普通高中基本辦學條件,逐步實現辦學條件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標準。改善中等職業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重點支持中等職業學校通過校企合作方式加強實習實訓設施建設,推動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發展。
——學前教育行動計畫。加強普惠性幼稚園建設,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稚園,積極扶持企事業單位辦幼稚園、集體辦幼稚園和民辦幼稚園向社會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重點保障中西部農村適齡兒童和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新增適齡兒童入園需求。
——教師隊伍建設。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畫。逐步擴大農村教師特崗計畫實施規模。落實並完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實施中西部中國小首席教師崗位計畫,加大“國培計畫”對中西部地區鄉村教師校長培訓的集中支持力度。加強鄉村學校音體美等師資緊缺學科教師和民族地區雙語教師培訓。
——教育信息化建設。鼓勵探索網路化教育新模式,對接線上線下教育資源,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加快推進“三通兩平台”(即“寬頻網路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路學習空間人人通”,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與套用,繼續提升農村中國小信息化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國家級優質教育資源平台建設。建立個人學習賬號和學分認證平台,為學習者提供學分認定服務。
第五章 基本勞動就業創業
國家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大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加強職業培訓,維護職工和企業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推動實現比較充分和更高質量的就業。本領域服務項目共10項,具體包括: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創業服務、就業援助、就業見習服務、大中城市聯合招聘服務、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鑑定、“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熱線電話諮詢、勞動關係協調、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
第一節 重點任務
——公共就業服務。全面落實就業政策法規諮詢、信息發布、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等公共就業服務制度,組織開展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加強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確保有就業能力的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以及化解過剩產能過程中的職工安置工作。加快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服務。建立健全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分析。
——創業服務。鼓勵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創業者提供項目選擇、開業指導、融資對接、跟蹤扶持等服務。把創新創業課程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建立健全銜接創業教育和創業實踐的創業培訓體系。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便利化,減少政府對企業生產服務項目的行政許可和對正常經營活動的行政干預,落實降低企業負擔的稅費政策。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提高就業重點群體和困難人員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加快發展眾創空間等創業服務載體,健全創業輔導制度。
——職業培訓。大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開展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農民工、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殘疾人免費接受職業培訓行動,打通技能勞動者從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到技師、高級技師的職業發展通道。
——勞動關係協調和勞動權益保護。完善勞動用工制度,健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和工資支付保障長效機制,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建立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省級聯動處理機制,健全完善勞動人事爭議多元處理機制,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合法權益。定期發布職業薪酬信息和重點行業人工成本信息。
第二節 保障措施
——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台建設。充分依託現有條件和政府綜合服務場所,完善縣、鄉鎮兩級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設備,推進基層綜合服務全覆蓋,保障基層開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經辦等服務。
——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設施設備,結合地區實際,建設一批區域性大型公共實訓基地、市級綜合型公共實訓基地和縣級地方產業特色型公共實訓基地。
——省、市級人力資源服務設施建設。充分依託現有條件和政府綜合服務場所,完善省、市級人力資源綜合服務設施,改善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勞動關係協調、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等綜合服務條件。
——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建設面向人人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台,推進公共就業服務全程信息化,實現各類就業信息統一發布和信息監測。以“12333”電話諮詢為重點,配備必要的服務場地和設施設備,健全諮詢服務隊伍和服務機制,為社會公眾提供政策諮詢、信息查詢、信息公開、線上受理和投訴舉報等服務。
第六章 基本社會保險
國家構建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險制度,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本領域服務項目共7項,具體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第一節 重點任務
——社會保險政策制度。繼續實行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提高收付透明度,堅持精算平衡,推動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舉措。推進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的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制定城鄉居民醫保政府補助三年規劃,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逐步將個人繳費與城鄉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掛鈎。完善醫保繳費參保政策,改進個人賬戶,開展門診費用統籌。實現基本醫保基金中長期精算平衡,增強制度可持續性。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整合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和經辦管理。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將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繼續完善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推動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逐步實現省級統籌。結合社會平均工資和物價變動等因素,合理確定相關社會保險待遇水平。
——社會保險關係轉續。建立標準統一、全國聯網的社會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並簡化轉續流程,推行網上認證、網上辦理轉續,力爭實現全國範圍內社會保險待遇異地領取、直接結算,方便參保職工、失業和退休人員流動就業、異地生活。
第二節 保障措施
——社會保障卡工程。全面發行和套用社會保障卡,持卡人口覆蓋率達到90%,實現社會保障一卡通,支持社會保障卡跨業務、跨地區、跨部門套用,建立社會保障卡套用平台和覆蓋廣泛的用卡終端環境,健全社會保障卡便民服務體系,完善社會保障卡規範管理和安全保障體系。
——省、市級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充分依託現有條件和政府綜合服務場所,完善省、市級社會保障服務設施,推動改善社保經辦等服務條件。
——全民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部門和省級公共服務信息化平台,支持各類業務系統和各類服務渠道的統一接入、有序整合和統籌調度,推動電話、網站、移動套用、簡訊、自助服務一體機等多種渠道的協同套用,實現一個視窗對外、一條龍服務。開展網上社保辦理、個人社保權益查詢、跨地區醫保結算等網際網路套用。
第七章 基本醫療衛生
國家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並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領域服務項目共20項,具體包括: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衛生計生監督協管、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醫藥健康管理、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隨訪管理、社區愛滋病高危行為人群干預、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基本藥物制度、計畫生育技術指導諮詢、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食品藥品安全保障。
第一節 重點任務
——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繼續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重大疾病和突發急性傳染病聯防聯控,提高對傳染病、慢性病、精神障礙、地方病、職業病和出生缺陷等的監測、預防和控制能力。加強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繼續推進衛生城鎮創建工作,開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實施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加快農村改廁,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提高到85%。加強居民身心健康教育和自我健康管理,做好心理健康服務。
——醫療衛生服務。落實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依據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等合理配置醫療衛生資源。深化基層醫改,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全面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動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完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推動中醫藥傳承與創新。
——婦幼健康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實施生育登記服務。開展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加強高危孕產婦和新生兒健康管理。提高婦女常見病篩查率和早診早治率,擴大農村婦女宮頸癌、乳腺癌項目檢查覆蓋範圍。繼續落實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將流動人口納入城鎮計畫生育服務範圍。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完善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繼續實施“少生快富”工程。
——食品藥品安全。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完善法規制度,提高安全標準,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高監督檢查頻次,擴大抽檢監測覆蓋面,實行全產業鏈可追溯管理。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探索按照獨立法人治理模式改革審評機構,推行藥品經營企業分級分類管理。加大農村食品藥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對網路銷售食品藥品的監管。
第二節 保障措施
——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在縣級區域依據常住人口數,原則上辦好1個縣辦綜合醫院和1個縣辦中醫類醫院(含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等),每個鄉鎮(街道)辦好1所標準化建設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個行政村辦好1個村衛生室。優先支持83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打造30分鐘基層醫療服務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達標率達到95%以上。
——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強化。加強衛生應急、疾病預防控制、精神衛生、血站、衛生計生監督能力建設。提高腫瘤、心腦血管疾病、呼吸系統疾病等疑難病症防治能力。支持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等薄弱領域服務能力建設。
——婦幼健康服務保障。加強兒童醫院和綜合性醫院兒科以及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建設,合理增加產床。加快產科和兒科醫師、助產士及護士人才培養,力爭增加產科醫生和助產士14萬名。落實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開展再生育技術服務。
——中醫藥傳承創新。改善中醫醫院基礎設施條件,支持中醫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專病)建設,加強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機構建設,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設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繼續實施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實施中藥民族藥標準化行動。
——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加強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力爭到2020年經過規範化培訓的住院醫師數量達到50萬人,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達到2名。繼續實施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和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政策,加強基層醫務人員繼續教育,完善城市醫療衛生人才對口支援農村制度。
——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建設。完善食品安全協調工作機制,健全檢驗檢測等技術支撐體系和信息化監管系統,建立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實現各級監管隊伍裝備配備標準化。
——人口健康信息化。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健康中國雲服務計畫為基礎,依託現有資源統籌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進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套用。積極利用移動網際網路提供線上預約診療、健康諮詢、檢查檢驗報告查詢等服務,提高重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能力。完善中西部地區縣級醫院電子病歷等信息系統功能,加強縣級醫院與對口三級醫院、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遠程診療信息系統建設,健全基於網際網路、大數據技術的分級診療信息系統。
第八章 基本社會服務
國家建立完善基本社會服務制度,為城鄉居民提供相應的物質和服務等兜底幫扶,重點保障特定人群和困難群體的基本生存權與平等參與社會發展的權利。本領域服務項目共13項,具體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受災人員救助、法律援助、老年人福利補貼、困境兒童保障、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基本殯葬服務、優待撫恤、退役軍人安置、重點優撫對象集中供養。
第一節 重點任務
——社會救助。推進城鄉低保統籌發展,健全低保對象認定辦法,建立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確保農村低保標準逐步達到國家扶貧標準。完善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合理確定救助供養標準,適度提高救助供養水平。合理界定醫療救助對象,健全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加強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救助制度的銜接。全面、高效實施臨時救助制度。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範圍。
——社會福利。全面建立針對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的補貼制度,並做好與長期護理保險的銜接。提高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的能力,加快社區居家養老信息網路和服務能力建設,推進醫養結合發展。進一步完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睏境兒童保障工作,統籌推進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全面推進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服務。
——社會事務。建立和完善公民婚姻信息資料庫,探索開展異地辦理婚姻登記工作。完善兒童被收養前尋親公告程式,全面建立收養能力評估制度。推進基本殯葬公共服務,鞏固提高遺體火化率,推行火葬區骨灰和土葬改革區遺體規範、集中節地生態安葬。做好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健全地名管理法規標準,加強地名文化保護,開展多種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務。
——優撫安置。全面落實優撫安置各項制度政策,提升對復員退伍軍人、軍休人員的優撫安置和服務保障能力。完善優撫政策和優撫對象撫恤優待標準調整機制。將優撫安置對象優先納入社區、養老、醫療衛生等服務體系,探索建立優撫安置對象社會化服務平台。
第二節 保障措施
——社會救助經辦服務體系建設。充分依託現有條件和政府綜合服務場所,推動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設定社會救助經辦平台,加強社會救助管理信息系統與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的整合、集成,提升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
——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法律援助綜合服務平台和便民視窗、法律服務中心(站、工作室)、“12348”法律服務熱線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服務條件。加強基層普法陣地、人民調解組織、司法鑑定機構建設,健全服務網路。
——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養護院,醫養結合設施和社區老人日間照料中心,榮譽軍人休養院、光榮院,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服務機構等服務設施建設,增加護理型床位和設施設備。推進無障礙通道、老年人專用服務設施、舊樓加建電梯建設,以及適老化路牌標識、適老化照明改造。積極開展養老護理人員培養培訓。搭建養老信息服務網路平台,推廣套用攜帶型體檢、緊急呼叫監控等設備。
——社會福利服務設施建設。結合地區實際,建設一批縣級兒童福利設施。依託現有設施資源,試點建設縣級未成年人保護設施。支持尚無精神病人福利設施的地市建設一所精神病人福利設施,為特殊困難精神障礙患者提供集中養護服務。
——殯葬服務設施建設。在火葬區尚無殯儀館的縣(市、區)新建殯儀館,對已達危房標準、設施設備陳舊的殯儀館進行改造或改擴建。更新改造已達到強制報廢年限或不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火化爐。試點建設縣(市、區)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
——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體系建設。進一步最佳化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布局,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災害多發、易發地區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自然災害特點、居民人口數量和分布等情況,按照布局合理、規模適度的原則,設立救災物資儲備庫(點),並視情在多災易災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設定救災物資儲備室。
——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計畫、農村留守人員社會保護計畫、城鎮流動人口社會融入計畫、特殊群體社會關愛計畫,推進社會工作者專業化、職業化,力爭到2020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總規模達145萬人。
第九章 基本住房保障
國家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加快解決城鎮居民基本住房問題和農村困難民眾住房安全問題,更好保障住有所居。本領域服務項目共3項,具體包括:公共租賃住房、城鎮棚戶區住房改造、農村危房改造。
第一節 重點任務
——公共租賃住房。轉變公租房保障方式,實行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並舉,推進公租房貨幣化。支持公租房保障對象通過市場租房,政府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給予租賃補貼。完善租賃補貼制度,結合市場租金水平和保障對象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租賃補貼標準。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符合當地城鎮居民公租房準入條件的,應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提高公租房運營保障能力,健全準入退出管理機制。
——城鎮棚戶區住房改造。圍繞實現約1億人居住的城鎮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目標,實施棚戶區改造行動計畫和城鎮舊房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城鎮棚戶區和危房改造任務。將棚戶區改造與城市更新、產業轉型升級更好結合起來,加快推進集中成片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進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危舊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棚戶區改造政策覆蓋全國重點鎮。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加強工程質量監管。
——農村危房改造。合理確定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和標準,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問題。加快推進貧困地區危房改造,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要求,重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問題。
第二節 保障措施
——保障必要用地需求。在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中根據保障性住房建設需要,單獨列出,做到應保盡保。依法收回的閒置土地、具備淨地出讓條件的儲備土地和農用地轉用計畫指標,應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
——實施財稅優惠政策。統籌運用政府財力,加大對基本住房保障的支持力度。繼續落實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運營管理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含土地出讓收入)以及相關稅收減免政策。土地出讓收益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比例不低於10%。
——加大融資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融資,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一步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用,加大對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開發適合住房租賃業務發展需要的信貸產品。
——合理確定住房價格。依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保障對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建設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調整保障性住房價格或租金標準。
第十章 基本公共文化體育
國家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和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求和體育健身需求,提高全民文化素質和身體素質。本領域服務項目共10項,具體包括: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送地方戲、收聽廣播、觀看電視、觀賞電影、讀書看報、少數民族文化服務、參觀文化遺產、公共體育場館開放、全民健身服務。
第一節 重點任務
——公共文化。落實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和地方實施標準。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積極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動平台,以民眾需求為導向,推行“選單式”、“訂單式”公共文化服務。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力度。深入推進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和綜合文化站免費開放工作。以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為中心推進總分館制,實現農村、城市社區公共文化服務資源整合和互聯互通。加強文化遺產保護。
——廣播影視。採用地面無線、直播衛星和有線網路等方式,推動數字廣播電視基本實現全覆蓋、戶戶通。進一步改善農村電影放映條件。努力增加貼近基層民眾需要的服務性廣播電視欄目節目。
——新聞出版。推動全民閱讀,加強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基本閱讀權益保障。扶持實體書店發展,加快推進實體書店或各類圖書代銷代購網點覆蓋全國所有鄉鎮。完善農家書屋出版物補充更新工作。加強“三農”出版物出版發行。推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及雙語出版物出版發行、數位化傳播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創作。
——民眾體育。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民體質監測,推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實行科學健身指導。推動公共體育場館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全面實施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畫,培養青少年體育愛好和運動技能,推廣普及足球、籃球、排球和冰雪運動等。
第二節 保障措施
——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各地區進一步完善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在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統籌建設集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普法教育、體育健身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為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西藏、四省藏區、新疆南疆四地州以及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邊境團場和南疆困難團場每個縣級文化館配備一輛流動文化車,為村文化活動室購置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設備。
——廣播影視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廣播電視數位化覆蓋、廣播電視無線發射台站、全國有線電視網路互聯互通平台、國家和地方應急廣播體系、基層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播能力、廣播電視和視聽新媒體監管平台等建設,支持直播衛星平台擴容。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繼續鞏固“一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場電影”成果。加強少數民族語言廣播影視節目譯製、製作、播出和傳輸覆蓋能力建設。
——新聞出版服務體系建設。舉辦“書香中國”系列活動,充分利用現有設施,統籌建設社區閱讀中心、數字農家書屋、公共數字閱讀終端等設施。合理規劃建設農村和中小城市出版物發行網點,建設城鄉閱報欄(屏),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公共閱讀設施建設。實施少數民族新聞出版東風工程、盲文出版工程、兒童閱讀書報發放計畫、市民閱讀發放計畫。
——遺產保護服務體系建設。重點支持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國家森林公園、國家地質公園等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
——公共體育服務設施建設。重點支持足球場地設施、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縣級體育場、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社區多功能運動場、冰雪運動設施、科學健身指導服務平台等建設。充分利用體育中心、公園綠地、閒置廠房、校舍操場、社區空置場所等,拓展公共體育設施場所。
——數字文化服務平台建設。推動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數字圖書館博物館建設等公共數字文化工程建設。提高公共文化大數據採集、存儲和分析處理能力。科學規劃公共數字文化資源,建設分散式資源庫群,實施“網際網路+中華文明”行動計畫,鼓勵各地區挖掘整合中華優秀文化資源,開發特色數字文化產品。
(更多內容請點擊參考連結閱讀)
附屬檔案:1.“十三五”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
2.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內容解讀

近日,國務院正式印發了《“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確了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框架,建立了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制,是“十三五”乃至更長一段時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綜合性、基礎性、指導性檔案。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規劃》出台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責。
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等重大改革。十八屆五中全會《建議》首次將“增加公共服務供給”納入共享發展的開篇闡述。“十三五”規劃《綱要》進一步明確要“加快健全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建立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
編制實施《規劃》,順應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具體落實,是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兜住基本民生網底的制度要求,是完成“十三五”規劃《綱要》重點任務的重要支撐,對於增進人民福祉、維護社會公平、增強廣大民眾獲得感,推動全體人民共同邁向全面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規劃》中“基本公共服務”的界定和範圍是什麼?
答:基本公共服務是由政府主導、保障全體公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服務,是公共服務中最基礎、最核心的部分,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也是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底線”。
基本公共服務範圍,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公共服務,廣義上還包括與人民生活環境緊密關聯的交通、通信、公用設施、環境保護等領域的公共服務,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費安全和國防安全等領域的公共服務。
考慮到政策延續和財政保障能力,本《規劃》確定的基本公共服務範圍與“十二五”保持一致,即為公共教育、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公共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八個領域。環境保護、公共安全等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內容,在其他相關規劃中體現。
問:《規劃》中“均等化”的內涵是什麼?對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有哪些政策設計?
答:《規劃》開篇提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指全體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其核心是促進機會均等,重點是保障人民民眾得到基本公共服務的機會,而不是簡單的平均化。”
《規劃》通過健全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制定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加大貧困地區和特困人群幫扶等一系列措施,著力縮小城鄉、區域、人群間的服務水平差距,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提高區域服務均等化水平,保障基本公共服務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同時,推進均等化還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十三五”時期,按照中央脫貧攻堅目標,必須重點確保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從而達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的目標。
問:“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總體目標和任務是什麼?
答:《規劃》明確“十三五”時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續取得新進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具體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均等化水平穩步提高。城鄉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大體均衡,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廣大民眾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顯著提高。
二是標準體系全面建立。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基本建立,標準體系更加明確並實現動態調整,各領域建設類、管理類、服務類標準基本完善並有效實施。
三是保障機制鞏固健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保障措施更加完善,基層服務基礎進一步夯實,人才隊伍不斷壯大,供給模式創新提效,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基本形成。
四是制度規範基本成型。各領域制度規範銜接配套、基本完備,服務提供和享有有規可循、有責可督,基本公共服務依法治理水平明顯提升。
同時,還選取了公共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八個領域的20項主要發展指標,確定了推動提升和促進均衡發展的具體指標值,並與“十三五”規劃《綱要》和各領域相關專項規劃明確的目標任務進行了充分銜接。
問:《規劃》的基本框架結構是怎樣?
答:《規劃》共15章32節,約3萬字,共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包括第一至第三章,主要是介紹規劃背景和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制度框架。
第二部分,重點任務。包括第四至第十一章,分別提出推進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八大領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制度安排、服務項目、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並以附表形式列出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明確81項服務項目的名稱、服務對象、指導標準、支出責任和牽頭負責部門。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第十二至第十五章,從促進均等共享、創新服務供給、強化資源保障、推進實施監督評估四個方面,提出保障《規劃》落實的綜合性舉措,並以附表形式明確26項重點任務的分工方案。
問:《規劃》集中體現了哪些主要特點?
答:一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基礎性規劃。《規劃》圍繞從出生到死亡各個階段和貫穿一生不同領域的基本生存與發展需求,明確了各級政府應當提供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和保障標準,通篇貫穿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注重共建共享,保障人民主體地位,使國家對人民民眾的基本服務和保障職責具體化、常態化,也有助於社會監督。
二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保障性規劃。《規劃》緊扣“農村貧困人口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等脫貧攻堅目標,突出對貧困地區和特定人群的重點扶持、精準施策、補齊短板,推進城鄉、區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三是構建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的系統性規劃。《規劃》首次設立“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專章,以制度建設統領主要民生領域基本公共服務,推動中國特色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同時,《規劃》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制,明確各領域具體服務項目和國家標準,健全動態調整機制,以此作為政府履行職責和公民享有權利的依據。
四是增加有效供給提升民眾獲得感的創新性規劃。《規劃》建立統籌協調、財力保障、人才建設、多元供給、監督評估等五大實施機制,組織實施相關保障措施改善軟硬基礎設施條件,在強化政府職責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以此形成擴大供給合力,推動公共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使廣大民眾更加方便可及地獲得服務。
問:《規劃》與《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關係?
答:2012年,國務院印發實施了我國首部《“十二五”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規劃》(國發〔2012〕29號),其主要特點是明確了44類80項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及國家基本標準,系統提出基本民生領域的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明確政府民生兜底職責和公民基本權利。
經過“十二五”時期的體系建設,我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服務水平穩步提高,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和標準得到全面落實,各級各類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不斷改善,保障能力和民眾滿意度進一步提升,初步構建起覆蓋全民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
本《規劃》緊扣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這一目標,瞄準當前我國基本公共服務還存在規模不足、質量不高、發展不平衡等突出短板,將“十三五”時期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任務聚焦為推進均等化,力求通過健全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完善服務項目和基本標準、強化公共資源投入保障、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切實縮小城鄉、區域、人群間的服務水平差距,推動城鄉、區域、人群間均等享有和協調發展,實現全體人民共同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問:《規劃》與其他相關行業發展規劃的關係?
答: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是系統性、整體性的制度安排,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相比,《規劃》突出體現了綜合性、基礎性和指導性。首先,通過對基本民生領域的頂層設計和系統謀劃,有助於促進公共服務資源統籌配置和最佳化整合,增強政策銜接和部門協調,形成公共服務政策合力。其次,所提服務範圍、項目、標準、水平均突出了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的政策方向,旨在保障全民基本生存發展需求,體現政府兜底作用。第三,《規劃》還能起到對其他相關行業發展規劃的規範引導,以及對地方制定基本公共服務專項規劃的參照指導作用。
問:《清單》項目如何與“十三五”規劃《綱要》的銜接?
答:《清單》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通過與相關部門溝通銜接,梳理了現階段可實施、易操作、有保障的81個直接面向民眾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項目。
對照《綱要》中專欄22“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主要調整如下:一是根據中央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政策精神,新增了勞動保障監察和法律援助2項;二是將農民工培訓、疾病應急救助、養老救助、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農房抗震改造、應急廣播、貧困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補貼、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補貼等8項整合到《清單》相關項目中;三是將個人學習賬號和學分累計、殘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區康復、數字文化服務3項納入《規劃》文本中;四是遊牧民定居已在國家層面總體實施完畢,未再列入。
需要說明的是,《清單》所列項目內容和標準均要求在規劃期內落實到位,並將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規劃實施中期進行動態調整。
問:《規劃》中發展指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和清單的關係?
答:《規劃》在八個領域提出了20項主要發展指標、28項重點任務、36項保障措施、81項清單項目。其中,發展指標體現各領域基本公共服務的發展水平;重點任務是各領域在“十三五”時期重點推進的工作任務;保障措施主要通過中央和地方加強人財物等軟硬體保障;服務清單是各領域直接對城鄉居民進行財政補貼、服務提供和制度保障的具體內容和標準。
清單項目是實現發展指標的重要基礎,任務和工程是實現發展指標、落實清單項目的有效保障,它們相輔相成,互相促進,推動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服務標準更加健全、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
問:下一步如何推動《規劃》有效實施和監督評估?
答:《規劃》按照長效可行、分工明晰、統籌有力、協調有序的要求,提出了推進規劃實施和監督評估的一系列保障措施。
明確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行業發展規劃、專項建設規劃與本規劃的銜接,明確工作責任和進度安排,推動各領域重點任務、保障措施和《清單》項目有效落實。省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推進本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行動計畫或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科學確定服務範圍和項目內容,分年足額落實財政投入,切實促進省域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市縣人民政府負責推進落實國家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及相關政策措施,制定辦事指南,明確責任單位,最佳化服務流程,提高質量效率,保證清單項目落實到位,並及時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進展情況。
《規劃》發布實施後,我們將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推進統計信息庫建設,開展年度統計監測,完善《清單》動態調整機制,組織開展規劃評估,確保《規劃》各項任務措施和清單項目有效落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