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的通知》是貫徹執行《“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於2017年1月23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17年1月23日
  • 實施日期:2017年1月23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7年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
基本公共服務是由政府主導、保障全體公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服務。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指全體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其核心是促進機會均等,重點是保障人民民眾得到基本公共服務的機會,而不是簡單的平均化。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責。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應有之義,對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增強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是“十三五”乃至更長一段時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綜合性、基礎性、指導性檔案。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發展基礎
“十二五”以來,我國已初步構建起覆蓋全民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各級各類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不斷改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和標準得到全面落實,保障能力和民眾滿意度進一步提升。截至2015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深入推進,國民受教育機會顯著增加,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公辦學校就讀的比例超過80%;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和職業培訓不斷強化,全國就業人員達到77451萬人,勞動者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後就業率平均達70%以上;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現整合,保障水平穩步提高,社會服務體系繼續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全面實施,殘疾人小康進程加快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增加到12類,全民醫保體系加快健全,基本醫保參保率超過95%,大病保險覆蓋全部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和380元,人民健康水平總體上達到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大,全國累計開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4013萬套、其中改造棚戶區住房2191萬套,改造農村危房1794萬戶;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推進,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增強,全民健身活動蓬勃開展,廣播、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均達到98%。
同時,我國基本公共服務還存在規模不足、質量不高、發展不平衡等短板,突出表現在:城鄉區域間資源配置不均衡,硬體軟體不協調,服務水平差異較大;基層設施不足和利用不夠並存,人才短缺嚴重;一些服務項目存在覆蓋盲區,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動人口和困難群體;體制機制創新滯後,社會力量參與不足。
第二節 發展環境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完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穩步提升,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
——經濟進入新常態。經濟成長從高速轉向中高速,經濟結構深度調整,發展動力加快轉換,保民生兜底線的任務更加艱巨。同時民生持續改善也會為經濟發展創造更多有效需求,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強大內生動力。
——人口形成新結構。人口總量增長勢頭明顯減弱,勞動年齡人口減少,人口老齡化加速,老年撫養比上升,新型城鎮化推動城鄉人口結構變化,對公共服務供給結構、資源布局、覆蓋人群等帶來較大影響。
——社會呈現新特徵。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人民民眾的公平意識、民主意識、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加快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任務更加艱巨。
——消費體現新需求。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不斷擴大,民眾提高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質量的願望更加強烈,消費需求更加多樣化多層次,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水平的要求更加緊迫。
——科技孕育新突破。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興起,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快速發展,推動公共服務新業態不斷發展、供給方式不斷創新、服務模式更加豐富。
第二章 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從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為方向,健全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完善服務項目和基本標準,強化公共資源投入保障,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努力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實現全體人民共同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兜住底線,引導預期。立足基本國情,充分發揮基本公共服務兜底作用,牢牢把握服務項目,嚴格落實服務指導標準。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合理引導社會預期,通過人人參與、人人盡力,實現人人共享。
——統籌資源,促進均等。統籌運用各領域各層級公共資源,推進科學布局、均衡配置和最佳化整合。加大基本公共服務投入力度,向貧困地區、薄弱環節、重點人群傾斜,推動城鄉區域人群均等享有和協調發展。
——政府主責,共享發展。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劃清政府與市場界限,增強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職責,合理劃分政府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強化公共財政保障和監督問責。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支持各類主體平等參與並提供服務,形成擴大供給合力。
——完善制度,改革創新。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化、法制化,促進制度更加規範。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服務提供方式,消除體制機制障礙,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質量、效益和民眾滿意度。
第二節 主要目標
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續取得新進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
——均等化水平穩步提高。城鄉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大體均衡,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廣大民眾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顯著提高。
——標準體系全面建立。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基本建立,標準體系更加明確並實現動態調整,各領域建設類、管理類、服務類標準基本完善並有效實施。
——保障機制鞏固健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保障措施更加完善,基層服務基礎進一步夯實,人才隊伍不斷壯大,供給模式創新提效,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基本形成。
——制度規範基本成型。各領域制度規範銜接配套、基本完備,服務提供和享有有規可循、有責可究,基本公共服務依法治理水平明顯提升。
“十三五”時期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主要發展指標
指 標
2015
2020
累 計
基本公共教育
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
93
95

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縣(市、區)的比例(%)
44.48
95

基本勞動就業創業
城鎮新增就業人數(萬人)


>5000
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萬人次)


4000
基本社會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
82
90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

>95

基本醫療衛生
孕產婦死亡率(1/10萬)
20.1
18

嬰兒死亡率(‰)
8.1
7.5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10.7
9.5

基本社會服務
養老床位中護理型床位比例(%)

30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
31.8
50

基本住房保障
城鎮棚戶區住房改造(萬套)


2000
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萬戶)


585
基本公共文化體育
公共圖書館年流通人次(億)
5.89
8

文化館(站)年服務人次(億)
5.07
8

廣播、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
>98
>99

國民綜合閱讀率(%)
79.6
81.6

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億人)
3.64
4.35

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覆蓋率(%)

>95

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

80

註:1.指通過省級評估、國家認定程式認定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縣(市、區)占全國所有縣(市、區)的比例。
2.指城鎮累計新就業人數減去累計自然減員人數。其中城鎮累計新就業人數是指報告期內城鎮累計新就業的城鎮各類單位、私營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社區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形式就業人員的總和;累計自然減員人數是指報告期內因退休、傷亡等自然原因造成的城鎮累計減少的就業人員數。
3.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社會保險政策規定,實際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與法定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之比。
4.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社會保險政策規定,實際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與法定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之比。
5.指在機構集中供養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總數之比。
6.指在對象區內能接收到中央、省(區、市)、市(地、州)、縣(市、區)廣播、電視傳輸機構以無線、有線、衛星等方式傳輸的廣播、電視節目信號的人口數占對象區總人口數的比重。
7.指全國每年有閱讀行為(包括閱讀書報刊物和數字出版物、手機媒體等各類讀物)的人數與總人口數的比例。
8.指每周參加體育鍛鍊3次及以上、每次體育鍛鍊持續時間30分鐘及以上、每次體育鍛鍊的運動強度達到中等及以上的人數。
9.指困難殘疾人享受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享受護理補貼的人數達到應享受補貼人數的比例。
10.指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接受康複評估、手術、藥物、功能訓練、輔具適配等基本康復服務的比例。
第三章 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
第一節 制度框架
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緊扣以人為本,圍繞從出生到死亡各個階段和不同領域,以涵蓋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為核心,以促進城鄉、區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線,以各領域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為依託,以統籌協調、財力保障、人才建設、多元供給、監督評估等五大實施機制為支撐,是政府保障全民基本生存發展需求的制度性安排。
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框架
第二節 服務清單
國家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制,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確定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以及各領域具體服務項目和國家基本標準,向社會公布,作為政府履行職責和公民享有相應權利的依據。《“十三五”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詳見附屬檔案1)包括公共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公共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八個領域的81個項目。每個項目均明確服務對象、服務指導標準、支出責任、牽頭負責單位等。其中,服務對象是指各項目所面向的客群人群;服務指導標準是指各項目的保障水平、覆蓋範圍、實現程度等;支出責任是指各項目的籌資主體及承擔責任;牽頭負責單位是指國家層面的主要負責單位,具體落實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清單》是“十三五”時期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各項目服務內容和標準要在規劃期內落實到位。在本規劃實施過程中,可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按程式對《清單》具體內容進行動態調整。
第三節 實施機制
國家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機制,改善人財物等基礎條件,以推動規劃目標順利實現,確保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高效運轉。
——統籌協調機制。加強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會的互動合作,促進各級公共服務資源有效整合,形成實施合力。
——財力保障機制。拓寬資金來源,增強縣級政府財政保障能力,穩定基本公共服務投入。
——人才建設機制。加強人才培養培訓,強化激勵約束,促進合理流動,相關政策重點向基層傾斜,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
——多元供給機制。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
——監督評估機制。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完善信息統計收集和需求反饋機制,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動態跟蹤監測,推動總結評估和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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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解讀

《規劃》指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指全體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其核心是促進機會均等,重點是保障人民民眾得到基本公共服務的機會,而不是簡單的平均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應有之義,對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增強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規劃》強調,要從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為方向,按照“兜住底線、引導預期,統籌資源、促進均等,政府主責、共享發展,完善制度、改革創新”的基本要求,穩步提高均等化水平,全面建立標準體系,鞏固健全保障機制,銜接完善制度規範,力爭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在學有所教、勞有所獲、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續取得新進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
作為“十三五”時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綜合性、基礎性、指導性檔案,《規劃》明確了制度建設框架,提出了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明確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框架。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以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為核心,以促進城鄉、區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線,以各領域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為依託,以統籌協調、財力保障、人才建設、多元供給、監督評估等五大實施機制為支撐,是政府保障全民基本生存發展需求的制度性安排。
二是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制。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確定了公共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公共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八個領域的81個服務項目,以及每個項目的具體服務對象、服務指導標準、支出責任、牽頭負責單位等,要求在規劃期內落實到位,並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按程式進行動態調整,以此作為政府履行職責和公民享有相應權利的依據。
三是提出四方面保障措施。在促進均等共享方面,要求開展貧困地區脫貧攻堅、重點幫扶特殊困難人群、促進城鎮常住人口全覆蓋、縮小城鄉服務差距、提高區域服務均等化水平、夯實基層服務基礎等。在創新服務供給方面,要求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鼓勵發展志願和慈善服務、發展“網際網路+”益民服務等。在強化資源保障方面,要求提升財政保障能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規劃布局和用地保障、建立健全服務標準體系、強化社會信用體系支撐等。在推進規劃實施和監督評估方面,明確了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要求加強績效評價和監督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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