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加強和發展建築工業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加強和發展建築工業的決定是國務院於1956年05月08日發布,自1956年05月0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56年05月08日
  • 實施日期:1956年05月08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建設綜合規定
  在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建築工業擔負著重大的基本建設任務。在第一個五年計畫的前三年中,由於建築業全體職工出積極努力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援,已經有253個限額以上的重大工業項目全部或部分地投入了生產,完成了大量的鐵路、公路、水利、郵電等建築工程,建成並交付使用的住宅和文化福利建築總數約達六千七百多萬平方公尺,在同一時期,我國的建築工業也獲得了很大的發展,建築工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中的一個重要部門。
由於建設規模的擴大和建設速度的加快,1956年基本建設的投資額約比1955年增加60%以上。到第二個和第三個五年計畫時期,基本建設任務比第一個五年計畫時期將要大得多,在技術上的要求也將越來越高。今後的基本建設任務較之過去是更加繁重了。但是,我國的建築工業,由於基礎差,技術裝備落後,在組織領導和管理制度方面也還存在著很多問題,遠不能滿足今後巨大的基本建設任務對建築業的要求。為了改變這種狀況,必須把我國建築工業的技術水平、組織水平和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一步,採取積極步驟逐步實現建築工業化,逐步完成對建築工業的技術改造,並積極地實行施工組織的專業化,提高建築企業的管理水平,大力發展建築材料的生產,加強設計工作和建築科學研究工作,培養幹部,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職工物質文化生活,以便又多、又快、又好、又省地完成基本建設任務。(一)
為了從根本上改善我國的建築工業,必須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工廠化、機械化施工,逐步完成對建築工業的技術改造,逐步完成向建築工業化的過渡。採用工業化的建築方法,可以加快建設速度,降低工程造價,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但是在確定我國實現建築工業化的步驟時,必須充分考慮到我們的具體條件,由於我國建築機械與液體燃料的生產還很落後,為工業化建築所必需的熟練的工人、幹部和專家還很少,因而,又不可能在短期內全部實行建築的工業化。
根據上述情況,對於我國建築工業化的發展速度,作如下的規劃:
重點工程,即重要的工業廠房、礦井、電站、大的橋樑、隧道、水工建築等工程的建築,必須積極地提高工廠化施工的程度,積極採用工廠預製的裝配式的結構和配件,儘速提高機械化施工的水平,特別是那些非人力所能代替的笨重勞動,或者是建設地區人口稀少、勞動力供應困難的工程。在這類工程的施工中應該在5年到7年左右的時間內基本上實現工廠化和笨重勞動的機械化。
小型的工業廠房、住宅和其它民用建築方面,在相當時期內應該很好地利用我國豐富的勞動資源,努力提高手工勞動的技巧,提高技術水平,積極採用各種先進工具,逐步採用工廠預製的輕型的裝配式的結構和配件,增加手動工具和輕便的機械進行施工。在這類工程中,應該逐步地提高工廠化施工的水平,並爭取在12年左右的時間內,基本上實現笨重勞動的機械化。
為了適應建築工業化的需要,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設計工作的決定,組織有關設計院對建築物的標準化問題進行研究,並迅速編出標準結構和配件的目錄圖冊。
為了有計畫地實行工廠化和機械化施工,國家建設委員會和各部在批准初步設計的時候,應該會同有關部門具體確定某項工程採用工廠化、機械化施工的水平。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在1956年年底前會同有關各部,做出2年和7年內提高工廠化和機械化水平的規劃。
為了保證重點工程工業化施工的需要,國家計畫委員會和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會同各有關部門,結合區域規劃做出建築基地的規劃。規劃原則是,在工業集中、建設期限較長的地區和城市,應該根據需要有計畫地建設統一的永久性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預製工廠、金屬結構加工廠、木材加工廠等。在一般建設地區,應該根據氣候條件和施工期限的長短,建設露天預製場或臨時預製場以及其他必需的加工廠。
為了提高建築機械的生產能力,逐步滿足建築工業化的需要,第一機械工業部應該加強關於建築機械和築路機械生產的規劃,並在1956年內提出新建和改建各種建築和築路機械製造廠的建廠計畫。各建築部門也應該根據需要和可能條件,建立中、小型建築機械、手工機械和大型建築機械配件的工廠,並且由第一機械工業都會同有關部做出統一的規劃。
為了改善建築機械的維修保養工作,各建築安裝部門應該根據需要和可能的條件在1956年9月底以前提出建築機械修理廠的增建計畫,送國家計畫委員會,由國家計畫委員會會同國家經濟委員會和國家建設委員會核定。在制定和批准建築機械修理廠的計畫時,要防止在同一地區內分散重複建廠和浪費資金的現象。
為了改善建築機械的使用狀況,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在1956年年底前編好主要建築機械的年產量定額和台班取費定額,於1957年發布施行。
為了改變建築機械使用方面忙閒不均的現象,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在1956年年底以前提出合理使用辦法。(二)
大規模的基本建設,要求建築安裝組織的專業化,如果沒有精通本行技術業務的專門人才和專業化的建築安裝組織,便很難勝任巨大的和複雜的建設任務。我國目前的建築安裝組織,很多還是採用「一攬子」的綜合性的建築公司的形式,這種形式對於迅速掌握技術,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保證質量和安全,提高勞動生產率方面,都是不利的。為了適應建築業發展的需要,應該有步驟地將現有「一攬子」的建築安裝公司改變為專業化的建築安裝公司,並按照這一原則發展新的建築安裝組織。在安裝方面,可根據需要設定機械安裝公司、電氣安裝公司、金屬結構公司、管道安裝公司和其他特種公司等。在土建方面,應該根據工作發展的需要和建築企業的組織水平,有計畫地逐步地分設土方工程公司、混凝土工程公司、砌築工程公司、吊裝工程公司和裝修工程公司等。在煤礦礦井建設方面,還可根據需要設定特殊鑿井公司、井筒掘進公司和其他專業公司。在組織土建專業公司的時候,可採取各種過渡的形式,如首先在工程處範圍內實行專業化,然後在公司範圍內實行專業化,最後實行公司專業化等等。
施工組織專業化取後,需要明確規定總包同分包的關係,搞好施工中協作。為此,各建築安裝部門應該根據今後基本建設的需要,在1956年9月底前提出1957年的和第二個五年計畫期間的建築安裝力量發展的規劃,送國家建設委員會。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會同有關部門,在1956年9且底前制定總包機構和專業分包機構工作的規程,發各有關部門執行。(三)
提高建築安裝企業的管理水平,是當前建築工業中一項迫切出任務。為了改變目前建築安裝企業生產不均衡,質量不高,浪費現象嚴重的情況,一切建築安裝企業都必須做好計畫工作,爭取均衡施工;加強技術管理,提高工程質量;實行嚴格的經濟核算,降低成本。
(一)為了改善建築安裝企業的計畫工作,應該規定合理的工期定額,做好設計、設備、材料、機械、勞動力的平衡,保證把資金、材料、機械和施工力量集中使用在最重要的和已經開工出工程項目上;編好和貫徹施工技術財務計畫、技術組織措施計畫和施工組織設計,加強施工準備工作,組織冬季和雨季施工,合理安排跨年度工程,搞好月旬作業計畫和調度工作。
國家經濟委員會應該採取措施,提前下達基本建設年度計畫出時間。國家計畫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和各部在編制基本建設計畫時,必須切實做好勘測、設計、技術供應、施工力量各方面的平衡。並由物資供應總局在1956年年底以前制定主要建築材料的儲備方案,保證建築材料的充分供應。
各建設部門應該依照國務院關於加強設計工作的決定,爭取在施工前的1個月到3個月,按照工程的施工順序將施工圖紙分批交給施工部門。
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在1956年年底前制定工業和民用建築的工期定額,1957年開始試行。
(二)為了加強技術管理,提高工程質量,必須認真會審施工圖紙,嚴格按圖施工,遵守施工驗收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制定工藝卡片和採用新的技術,加強材料和半成品的檢驗,在施工過程中建立自下而上的和自上而下的以及甲方的技術監督工作,對質量低劣的工程必須採取補救措施或返工重做,對不合設計要求的建築材料和半成品不能允許出廠。
各建築安裝部門應該根據所屬企業的不同情況,從1956年起逐步建立起總工程師制度,建立起必要的實驗室,加強技術領導和技術監督。
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迅速審定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在1956年9月底前發布施行。
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制定基本建設工程的獎勵辦法,對提前移交生產、質量合於設計要求的優良工程予以獎勵。監察部應該加強對基本建設工程的監察工作,對質量特別低劣的工程和主要的失職人員,應該依照規定隨時處理。
(三)為了貫徹經濟核算,降低建築成本,必須嚴格執行預算契約制度,合理地使用建築材料、人力和機械,加強工人小組、混合工作隊和工長的經濟核算,改善成本管理制度,做好經濟活動分析工作。
為了鼓勵建築安裝企業降低成本的積極性,由於乙方改善了施工方法,或者在取得甲方同意後而採用了更經濟的材料,或者在保證工程質量而又取得了甲方和設計單位同意的條件下變更施工圖中所規定的部分結構和其他技術決定的時候,工程結算仍然應該按照甲方交出的預算造價辦理。乙方由於實行了合理化建議而節約了資金,應該說他是很好地完成了任務,並且算在施工單位降低成本的任務之內。為了節約基本建設中臨時建築的費用,工程預算的第三部分資金除甲方必須留用的一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統一交給乙方支配,以便有計畫地建設附屬企業和職工住宅。
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會同有關部門迅速補充和修正設計預算定額,並在1956年年底前提出提高設計預算質量和簡化預算的辦法。
指定國家建設委員會在1956年年底前擬訂建築安裝工程包工規程,報國務院批准後發布施行。
財政部應該會同有關部門在1956年9月底以前提出改善撥款結算和成本管理制度的辦法,以消除目前在基本建設撥款結算中的糾紛,克服成本會計表報同經濟活動的實際情況脫節的現象。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應該繼續加強對基本建設的財務監督工作,保證撥款,鼓勵節約,嚴防各種違犯財政紀律和浪費行為的發生。(四)
擴大建築材料的生產,是保證大規模的基本建設得以順利進行的重要條件。我國建築材料的生產,目前還是數量太少,品種不足。地方建築材料還未被充分利用。主要建築材料(鋼材、木材、水泥等)使用中的浪費現象還很嚴重。必須大力發展建築材料和結構配件的生產,增加數量和品種,提高質量,降低價格,併合理地使用建築材料,才能適應基本建設任務對建築材料日益增長的需要。
在發展建築材料的生產中,必須注意原料基地的選擇和配置,務使原料基地和採掘場儘可能地接近使用地區。在建設項目多的地區,應該建立統一的非礦冶性材料的採掘場,給施工單位供給價廉物美的建築材料。
建築材料工業部應該會同有關部門,在1956年9月底以前提出1957年和第二個五年計畫期間建築材料的生產計畫;應該迅速發展水泥工業,特別注意多生產高標號水泥和特殊水泥。在大規模建設的地區應該有計畫地建立永久性的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製品工廠,生產規格統一的結構和配件;要組織新的砌築材料、各種管材、防水材料、屋面材料、衛生技術設備、陶瓷磚和石膏膠結材料等的生產。
冶金工業部應該根據建築部門的需要,擴大高強度的鋼絲和痛炭鋼筋特別是螺紋鋼筋的生產。
建築材料工業部應該負責地方建築材料生產的規劃工作,逐步統一材料規格,提高質量,降低價格,並會同各省、市人民委員會在1956年年底前提出地方建築材料增產的計畫。在組織地方建築材料的生產方面,要充分利用當地出產的各種原料(如竹材、蘆葦、石灰、石料、砂子、粘土等)和工業企業的廢料(如礦碴等),使生產出的建築材料既合用又經濟。
由國家建設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積極進行建築材料標準的編制工作,並在1957年年底以前完成主要建築材料標準的編制。
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訂出在建築中節約鋼材、木材和水泥的規定,發布全國執行。從現在起,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區就應該積極地用鋼筋混凝土裝配式結構和配件,來代替原來用木材和鋼材製作的鐵路軌枕、礦坑支架、輸電線路的架線塔等。
各設計和施工部門在選擇和使用材料時,要儘量使用當地材料和廉價的代用品。(五)
為加強建築工業,提高建築業的水平,必須積極開展建築科學的研究工作。目前我國建築科學技術研究工作是很落後的,同規模巨大的建設事業極不相稱,必須以最快的速度掌握蘇聯和其他國家先進的科學技術成就,對我們建設中需要解決的科學技術問題進行系統的研究,以豐富建築科學,使我國建築科學按不同門類,分別在5年、7年、12年內,接近世界最先進的水平。
建築科學研究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對於建築的工業化,建築物的全面定型化,改進建築材料,以及建築的質量、建築經濟和建築藝術等問題進行研究;並對於區域規劃和城市建設工作進行研究。
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會同中國科學院及其他有關部在1956年9月底前提出建築科學研究工作和城市建設研究工作的長期計畫,包括各部發展建築科學研究機構的具體計畫。國家建設委員會還應該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年度的建築科學和城市建設的研究計畫。
各建築部門應該加強推廣新的建築技術和先進經驗的工作。從1956年起,以部為單位編制推廣新的技術和先進經驗的計畫,並加以貫徹。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會同各部制訂示範工程項目表,由有關部門貫徹實施。
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在1956年年底以前提出建立國家建築展覽館的方案。
國家建設委員會和各建築部門應該建立並加強建築經濟技術情報工作和出版工作。(六)
積極培養技術力量,是加強建築工業的重要措施之一。目前建築安裝企業技術幹部的不足,妨礙了建築工業的發展,影響了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和企業管理工作的改善。必須迅速地培養大量新的精通技術業務的人才,積極提高現有技術幹部的水平,並加以合理的使用,才能使我國的建築工業迅速前進。
國家計畫委員會應該會同國家建設委員會、高等教育部和有關部門根據建築工業發展的需要,在1956年年底以前擬定第二個五年計畫期間培養建築專業幹部的計畫,並作出實現這個計畫的具體措施。
各建築安裝部門應該在1956年10月底以前提出1957年和第二個五年計畫時期內需要技術幹部、技術工人的數量和培養工作的全面規劃。
各建築安裝部門應該從1956年開始,積極動員和組織現有的中等技術人員參加各種業餘學校學習,爭取到1962年時,其中絕大部分人員能夠達到或接近高等學校畢業的水平。對工人出身的技術人員採用輪訓、業餘訓練等辦法,爭取到1962年時,有的達到國中畢業的文化程度,有的達到中等技術學校畢業的水平。對現有的高等學校畢業的技術人員,組織他們學習蘇聯及其他國家的先進經驗,參加學位考試。用業餘學校或輪訓辦法,組織各企業領導幹部的學習,使他們能夠在三、五年內成為內行。對上述技術人員和全體人員還要注意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各建築安裝部門應該加強幹部的管理工作,根據工作發展的需要和專才專用的原則,調整幹部力量,大膽提拔德才兼備的幹部。
辦好技工學校,爭取在二、三年內將工人的技術水平提高一級到兩級。(七)
提高勞動生產率在基本建設中有重大意義。幾年來,由於廣大職工創造性的勞動,建築企業的勞動生產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這方面的巨大潛力,遠還沒有加以充分利用,最近在建築工業的勞動競賽中很多定額被大大突破的事實,就是證明。為了大大提高勞動生產率,除了有計畫地擴大工廠化和機械化的施工範圍外;必須繼續開展大規模的社會主義勞動競賽,推廣先進經驗,提高工人的技術水平;合理地組織勞動,大大減少停工窩工現象;實行計件工資制度和合理的獎勵制度,鼓勵工人的勞動積極性。
現在土建企業中的混合工作隊和安裝企業中的綜合安裝小組(隊),以及在這個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專業工作隊(或專業工段)的勞動組織形式,已被證明能夠大大地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工程質量和促進經濟核算的推行。各建築安裝企業應該普遍推廣這種經驗。擴大計件工資的範圍,採用綜合工程任務單以及其它合理的獎勵制度,對於鼓勵工人的勞動熱情,提高勞動生產率有很大作用,各建築安裝企業必須認真實行。加強勞動保護和技術安全工作,也是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必要條件,必須做好。
國家建設委員會應該會同勞動部和其他有關部門並商同中華全國總工會,提出全國統一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定額和全國統一的建築安裝工人技術等級標準。
為了推廣先進經驗,國家建設委員會和各建築安裝部門應該經常地總結全國建築工業的先進經驗,刊印發行,廣為傳播。
在勞動生產率不斷提高的基礎上,必須相應地提高勘察測量人員和建築業職工的工資水平,切實改善他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福利設施。所有建築安裝企業都應該正確地貫徹工資制度、獎勵制度和考工評級制度。必須積極地、分期分批地解決職工的宿舍和福利問題。在建築基地要有計畫地修建職工宿舍、子弟學校、託兒所和必要的醫療所,為此指定由建築工程部負責會同有關部迅速商定辦法報國務院批准實行。建築工人臨時宿舍定額偏低,國家建設委員會應即會同國家經濟委員會加以解決。勞動保險費和企業的獎勵基金應該很好地加以利用。
勞動部應該商同國家建設委員會、中華全國總工會及有關部門於1956年9月底前提出改進建築業職工獎勵津貼和福利措施的方案,並監督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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