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是為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更好保護和促進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21年4月27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1年5月10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是為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更好保護和促進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21年4月27日印發實施。
《肇慶市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工作方案》已經肇慶市人民政府同意,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8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 行。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1〕16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若干措施的...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1〕16號),全面加強我省藥品監管體系和能力建設,增強人民民眾對藥品監管綜合改革的獲得感,更好保護和促進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 下措施。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
《關於促進上海市藥品零售行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是為了進一步最佳化上海市藥品零售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有效激發創新活力,保障市民用藥安全、有效、可及,更好地服務健康上海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1〕1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
《普洱市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實施方案》已經普洱市人民政府同意,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9月20日印發,請認真貫徹 落實。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1〕16號)及《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22條措施的通知》(雲政辦...
《湖北省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中發〔2021〕1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1〕16號),切實解決藥品監管能力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環節,更好地保護和促進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助推醫藥產業...
《德陽市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德陽市政府同意,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 3日印發.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1〕16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重點任務清單〉的通知》(川辦便函〔2021〕...
《西雙版納州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若干措施》已經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同意,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0月10日印發,請認真 貫徹落實。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1〕16號)、《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22條措施...
強化各地藥品安全工作責任,不斷提升藥品安全保障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體制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以及《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改革和完善疫苗...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 (2017年10月1日)國務院關於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 國辦發〔2015 ] 44號(2015年8月9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 國辦發〔2021] 16號(2021年4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職業化專業化藥品...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 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4〕1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以來,各地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決策部署,堅持機構改革和強化監管“兩手抓”,促進了食品藥品安全形勢穩定向好。但一些地方機構改革進展緩慢...
全面檢查《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執行情況,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的動態監管,推進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化。規範藥品經營主體行為,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加快實施藥品安全科技行動計畫。(六)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6〕51號)的...
加強農村藥品監管網路建設。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鄉鎮執法監管強化公共服務試點工作的決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98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鄉鎮藥品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意見》(渝辦發〔2007〕27號)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細化鄉鎮...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 國辦發〔2017〕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高藥品質量療效,規範藥品流通和使用行為,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看病就醫需求,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若干措施》(陝政辦發〔2021〕42號),提升我市藥品監管能力水平,現提出如下措施。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陝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是為實施“十三五”醫改規劃確定的各項改革任務布好局、起好步,確保取得更大成效,促進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切實推進健康中國建設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4月21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經國務...
2015年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5〕7號印發《關於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體思路、實行藥品分類採購、改進藥款結算方式、加強藥品配送管理、規範採購平台建設、強化綜合監督管理、切實加強組織領導7部分。 (概述圖片來源:中國政府網 [1] )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養老服務統一市場,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堅持公正監管、規範執法,不斷最佳化營...
10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繼2015年8月《國務院關於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之後,又一個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檔案,對我國醫藥產業創新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為促進《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3〕14號,以下簡稱《意見》)的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務院醫改辦分別牽頭,對全國30個省(區、市,不包含西藏)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基層醫改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通報情況。
3.積極推進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建設。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制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有關檔案以及需緊急救治的急重危傷病的標準和急救規範。指導各地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制定實施方案。鼓勵社會各界參與疾病應急救助。(衛生計生委、財政...
鑒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已就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要求,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有關藥品電子監管內容修訂公開徵求意見,現決定暫停執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全面實施藥品電子監管有關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號)中藥品電子監管的有關規定。...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6月21日內容解讀 編輯 語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和規範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通過“網際網路+健康醫療”探索服務新模式、培育發展新業態,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醫療衛生事業,為打造健康中國提供有力支撐。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是由國務院在2015年6月24日成文,發布於2015年7月1日,其發文文號為國辦發〔2015〕51號,主要講述了充分運用大數據先進理念、技術和資源,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服務和監管,推進簡政放權和政府職能轉變,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關於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工作的意見宣傳圖總局辦公廳公開徵求關於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工作的意見(徵求意見稿) [1] 保健食品行業是我國食品行業的重要支柱產業之一,是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促進“大健康”產業發展、促進我國健康服務業和養老產業發展的重要行業,已列入“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為全面落實新修訂的《中華...
2013年12月1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閩政〔2013〕52號印發《關於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主要任務、落實食品藥品監管責任、加強組織保障4部分。 主要任務是:改革管理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整合監管工作力量和技術資源;加強檢驗檢測機構建設;加強監管能力...
強化醫務人員法制和紀律教育,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中醫藥局負責)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保障措施(一)強化責任制。強化各省(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對本地區醫改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
1.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 .國務院[引用日期2016-11-09] 2. 八年新醫改如何再攻堅——國務院醫改辦負責人解讀《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推廣深化...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鄉村醫生是具有中國特色、植根廣大農村的衛生工作者,長期以來在維護廣大農村居民健康方面發揮著難以替代的作用。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醫改工作的深入推進,鄉村醫生隊伍發展遇到了新的情況和問題。為確保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不破,保障廣大農村居民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