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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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國務院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 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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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全文
國務院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研究審議相關工作方案和擬出台的重要政策;協調解決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部署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重點事項,督促檢查有關方案和政策落實情況;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國務院分管領導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商務部、海關總署主要負責同志和協助分管商務工作的國務院副秘書長擔任副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商務部,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商務部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有關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託的副召集人主持。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方面。重大事項按程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工作有關問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議,積極營造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政策環境;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共同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
胡春華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