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國五標準)

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

國五標準一般指本詞條

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簡稱為“國五標準”,國五標準排放控制水平相當於歐洲正在實施的第5階段排放標準。歐盟已經從2009年起開始執行,其對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一氧化碳懸浮粒子等機動車排放物的限制更為嚴苛。從國Ⅰ提至國Ⅳ,每提高一次標準,腳踏車污染減少30%至50%。

國五標準,已於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

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及廣東部分城市已經開始執行國五標準。

2016年4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所有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重型柴油車(僅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機動車排放“國Ⅴ”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五標準
  • 外文名:National V emission standard
  • 相當於:相當於歐盟的歐五標準
  • 發布時間:2013年9月17日
  • 發布部門:環保部
標準發布,區別方式,實施情況,治理要求,

標準發布

2013年9月17日,環保部發布《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
2018年1月1日起,全國機動車將全面實施國五排放標準。

區別方式

相比國四標準,新標準輕型車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25%,重型車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43%。按照上海市機動車年度註冊登記總量35萬輛左右計算,預計年度新增車輛可以減少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噸左右。另外,國內國五標準排放控制水平相當於歐洲正在實施的第5階段排放標準

實施情況

北京
環保部表示,北京市已解決了低硫燃油的供應問題,具備實施第五階段輕型汽油車排放標準的條件。經國務院批准,國五標準發布後,將立即廢止京V階段標準,改為提前實施國五標準。
2013年9月份,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實施輕型車國五排放標準。
上海
2014年4月2日,據上海市政府網站訊息,為進一步改善上海市環境空氣品質,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經國務院同意,結合上海市實際情況,決定自2014年4月30日起,對在上海市辦理註冊登記(含外省市轉入)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以及在上海市使用的公交、環衛、郵政行業重型柴油車,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2014年5月1日後銷售或轉入的第四階段排放標準車輛,停止辦理註冊登記。
即在上海市銷售、首次註冊登記的新購置機動車,或從外地轉入上海市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都要實施"國五"排放標準,不達標的話,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將不予辦理註冊登記和轉移登記
與北京市不同的是,上海市對部分重型柴油車也實施國五標準。
珠三角
2015年3月1日起,對在珠三角地區銷售、註冊和轉入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應當符合國家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GB 18352.5—2013)中的排放控制要求,執行標準OBD系統NOx監測和OBD實際監測頻率(IUPR)的相關要求;同時,停止銷售、註冊和轉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車輛。
2015年7月1日起,對在粵東西北地區銷售、註冊和轉入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應當符合國家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GB 18352.5—2013)中的排放控制要求,執行標準中OBD系統NOx監測和OBD實際監測頻率(IUPR)的相關要求;同時,停止銷售、註冊和轉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車輛。
自2015年7月1日起,對在珠三角地區銷售、註冊和轉入的公交、環衛、郵政行業重型壓燃式發動機汽車,應當符合國家排放標準《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Ⅴ階段)》(GB17691-2005)中的第Ⅴ階段排放控制要求;同時,停止銷售、註冊和轉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車輛。
自上述標準正式開始實施時起,辦理新車註冊登記、外地轉入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國務院出台《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
據新華社北京4月28日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確定,加快清潔油品生產供應,力爭提前完成成品油質量升級任務。一是將2016年1月起供應國五標準車用汽柴油的區域,從原定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內重點城市擴大到整個東部地區11個省市全境。二是將全國供應國五標準車用汽柴油的時間由原定的2018年1月,提前至2017年1月。三是增加高標準普通柴油供應,分別從2017年7月和2018年1月起,在全國全面供應國四、國五標準普通柴油。為完成上述任務,煉油企業將增加技改投資約680億元,可以進一步帶動裝備等相關行業有效投資和生產。有關部門和各地要做好銜接,加強支持。要嚴格標準,強化監管,促進油品質量加快升級。

治理要求

國務院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下稱《計畫》)要求,到2017年,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PM10)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細顆粒物濃度(PM2.5)分別下降25%、20%、15%左右。
該《計畫》要求,加快石油煉製企業升級改造,提升燃油品質。爭取在2013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四”標準的車用汽油,2014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四”標準的車用柴油;2015年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內重點城市供應符合“國五”標準的車用汽、柴油,2017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五”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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